真千金心声泄露后,全家火葬场了

第211章 就算沈夜衡来,照样写欠条

沈念娇没想到沈清茉竟然一点也不嫉妒沈绾梨,还讽刺了她一顿,脸色有些难看。

而且沈暮玠竟然也没反驳。

沈绾梨跟着沈暮玠进了雅间坐下,沈暮玠先让珍馐阁的小二上了四份冰粉,之后又将菜单给了沈绾梨。

天气闷热,沈绾梨没什么胃口,就将菜单推给了沈清茉,低头享用面前的酸梅汤冰粉。

深紫色的酸梅汤冰冰凉凉,里头浮着晶莹剔透的冰粉,吃起来酸酸甜甜。

和上辈子在师父那里吃的冰粉味道是一样的。

沈绾梨好奇,“二哥,这冰粉的方子你哪来的?”

沈暮玠桃花眼微微眯起:“这可是珍馐阁的机密……不过看在你是我妹妹的份上,我就告诉你吧。是与我一起开珍馐阁的人给的。”

沈绾梨好奇,“与你合资开珍馐阁的人?二哥可以让我见见他吗?”

沈暮玠面色有些纠结:“宁公子不常来珍馐阁,我也联系不上他。当初是他出祖传菜谱方子,我出银子,一块办的珍馐阁。只有支取银子或是研究出新菜谱时,他才会派人来珍馐阁。”

【太子母族宁氏,当初我与他在宝蕴山初见时,他也化名宁珏。沈暮玠说的宁公子,很有可能就是他。】

沈暮玠手里的白瓷调羹掉到了碗里。

他心下吃惊,想着应该不会吧,他珍馐阁都开了好几年了,太子之前不都不下山吗?

但他确实没见过宁公子的真容,每次他都戴着幕篱,大多数时候都不亲自露面。

沈绾梨用白瓷调羹搅拌着浮在酸梅汤中的冰粉,瞥了沈暮玠一眼,略带嫌弃。

【也不知道师父看上了沈暮玠哪点,他就是个漏财的,竟还同他一起开食肆。】

沈暮玠这就不满了,“我这珍馐阁可谓是日斗千金。也是那宁公子慧眼识珠,看出了我有财运,生财有道,才与我一同经商。”

说这话的时候,沈暮玠其实还有点心虚。

当初他娘给了他几间铺子,他接手后,全都亏没了。他和宁公子开了珍馐阁后,掌柜也是宁公子请来的,他就出了个地契和初始的银两,经营什么的,宁公子完全不让他插手,说那是掌柜的事,他们这些东家坐着收银票就好。

沈绾梨上下打量沈暮玠。

【财运?有点,但不多,再多去几回赌场,再多的财运也不好使。不过沈暮玠的身份倒是挺好使的。都知道珍馐阁是他开的,看在襄平侯府的份上,也没人找他麻烦。】

沈念娇听着沈暮玠的话,眼珠子微转,“二哥,可不可以借我点银两?”

她以前也没少找二哥借钱,但二哥都是直接给银票,压根不用她还。

正在低头喝酸梅汤的沈清茉当即放下了碗,“怎么,你又想要冯寻雁添妆了?二表哥,你要是敢借她银两,我回去就跟舅母告状,罚你跪祠堂!”

她双眼圆瞪威胁沈暮玠。

说起跪祠堂,沈暮玠就感到膝盖发疼,浑身隐隐作痛。

沈念娇暗恼沈清茉多管闲事,面上却是急忙道:“没有,我是收到三哥哥的信,知道他快要回京了,想给他准备个礼物。”

沈绾梨饮用冰粉的动作微顿。

【沈夜衡要回来了?那灵熙也要回来了。】

裴灵熙是沈夜衡青梅竹马的未婚妻,很爽利、颇有侠气的姑娘。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关于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林祥穿越到了九十年代的港岛,在这个充斥着混乱和黑暗的地方,成为了和联胜大D的手下。与此同时,他还是一名卧底!有的卧底兢兢业业,内心饱受折磨,甚至状若疯魔。但林祥要做卧底,就要做到不一样!黄启法: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当上了一哥。东莞仔:打来打去又有什么用,祥爷给谁,谁才能拿!陈永仁:大家都是卧底,为什么你这么能这么豪横?!多年后,人们才发现,当初档案里资料封存的小
白白了开水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关于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万族入侵,世界危在旦夕。苏辰穿越而来。开局觉醒天灾级唯一天赋,随后开始组建天灾军团。逐渐解锁成就:一人镇万族!什么?地狱副本难打?天灾军团铁骑之下,片草不生!什么?兽潮来了?天灾军团出手,无人生还。顶级大佬:卧槽!天灾军团出手就没输过!无数迷弟迷妹:苏辰哥哥太强了!万族之主:我尼玛,我都没说入侵你,你怎么打过来了呀!
笔尖染血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关于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如苏眼睛一闭一睁,穿越了,本来吧,穿越嘛,人之常情,D级的剧本,也可以理解,逃生开局也忍了,但谁来解释解释,什么叫做常规失控,什么叫做汤姆的叫做常规!PS:本书有女主,但女主戏份只出现在固定章节。PS:本书背景灯塔,没有平等,全是偏见
汤大叔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关于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前期走体型增长,破世界纪录,收集权柄。后面开始制造怪物,走幕后流。方明重生为一只宠物蜘蛛,要做的就是努力蜕皮。足展26厘米,打破世界纪录。足展30厘米,引来科学震动。足展40厘米,颠覆科学技术。……你见过脸盆大小的蜘蛛吗?什么,你说你见过?那牛犊大小的呢?最近世界上总是出现一些怪事。一群猎犬一般大小的蟑螂吃光了一个屠宰场的肉。比水管还粗壮的面包虫,从下水道里钻了出来。拳头大
不会起名随便来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关于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我重生在了十七岁和白宁溪表白的这一天。如果按照故事的正常走向,我应该换上正装,捧着鲜红的玫瑰花去给她表白。未知的路上总是鲜花盛开,故事的开头总是极度美好,十七岁的我少年热血,十七岁的她青春明媚,怀揣着那腔滚烫,我勇敢的和她表白。可我知道故事的结尾。十七岁的那场表白她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十七岁的我以为那是答应,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其实是另一种拒绝。我曾经喜欢了她十年
五条懂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