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好身高一米六五左右,体重还不过百,人可以说的上是很瘦了。
此时,她一下子跳到了自行车上,对于林建国来说,这点重量,也算不上是什么。
方好见此时黑灯瞎火的,在一想到自己的脚,正在遭受着酷刑,想了想,直接一抬脚,就将自己的脚上穿着的鞋,给脱了下来。
然后,将两只鞋的鞋带,给系在一起,省的再丢上一只,那样的话,她的鞋可就算是废掉了。
然后,她又将刚刚系好的鞋带子扯了扯,见她打的结足够结实以后,这才将两只鞋递给了林建国。
“给你,你把鞋放在车把手上,省的还得拎着,还怪重的。”
而且,这鞋底都不知道走过多少的路了,上面泥沙什么都有,万一蹭在了衣服上,那多脏啊!
所以,放在车把手上,就是最正确的。
反正这黑灯瞎火的,也没人能看到她光着脚,也不怕被人笑话。
其实,若是被人给看到了,方好也是毫不在乎的。
以前,她太奶奶还活着的时候,整天干这个干那个的,就怕哪里做错了,惹得邻里邻居什么的笑话她。
方好都是重来一辈子的人了,她觉得,这无论是做什么,还都得是随心所欲比较好,这个怕那个也怕的,累都累死了。
人就活这么一次,当然除了她以外,她活了整整两次。
当然是要过的舒服了啊!
整天怕这个笑话,怕那个笑话,将自己活成井底之蛙,累都要累死了。
反正,方好她是这样觉得的。
自己自在了,比什么都强。
嘿嘿。
林建国见状,挑了挑眉。
他伸手,接过了方好递过来的东西。
原本他心中,还隐隐有些疑惑,心想刚才下班的时候,方好手上也没有拎着东西啊。
怎么到了现在,会有东西递给自己。
难不成是手提包?
方好今早出门上班的时候,确实是背了一个背包的。
结果,这东西一接到手里的时候,林建国他人,就瞬间愣了愣。
反应了半天,才反应过来,他手上拎着的东西,是方好原本穿在脚上的鞋子。
林建国摸了摸鼻子,眼睛下意识的,就往方好的脚上瞅。
结果天太黑了,什么都瞧不见。
然后他就立马想到了,刚刚方好所说的,她今天穿的鞋子不合脚,所以脚很痛。
应该是因为这个,所以她才将鞋子,给脱下来的吧。
好在现如今,是夏末秋初的季节。
天气还算不上太冷,而且方好今天,她脚上也穿了袜子,所以冻不到脚。
这样的话,把鞋子给脱了,也能避免脚再受到折磨。
林建国接过鞋子以后,拿在手上掂了掂,他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明明方好的个头,也不算矮,结果她所穿的鞋子,却这么的小。
拿在手上掂了掂,感觉还没有他的巴掌大呢。
一想到这里,林建国就有些心猿意马了起来。
毕竟在他的脑子里面,方好可是连脚趾头,都长得圆润可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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