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迁是云德社的创始人之一,所以他在后台有一间单独的休息室。
还没到他上台的时间,他便将霍歌和刘亦妃带到休息室里聊天。
休息室里不大,有一张化妆台,还有一张三人布艺沙发和一张方形松木小茶几。
“昨晚没喝到位,来点小红酒,怎么样?”
于迁从化妆台下拿出一瓶满是外文标签的红酒,“这牌子是拉什么飞,说是挺贵的,两三千一瓶。”
霍歌拿过来一看,“是拉菲,不是83年的,93年,10年的,还行,两三千贵了,一千多是有的!”
于迁接着翻出一盒雪茄,扔给霍歌,“这是朋友送的,巴古的卡罗牌雪茄,说是在少女大腿上卷的,有着独特的风味。”
“红酒配雪茄,于哥,你是懂生活的”,霍歌接住雪茄一看,“这牌子,我看过一本书介绍说确实是少女腿上卷的,这雪茄比红酒贵。”
“贵不贵的,无所谓,好喝,好抽就行”,于迁笑着问刘亦妃,“亦妃,允许霍歌抽烟喝酒吧?”
“你们随意”,刘亦妃答完,才明白于迁是什么意思,“我管不了他!”
于迁看向霍歌,“霍歌这么霸道的吗?不让你管?”
刘亦妃赶紧解释,“不是,我不是他的那个!”
霍歌笑道:“于哥,亦妃还在读高一呢!”
“啊!”,于迁嘴巴微张,似乎想到了不可思议的事,他看向霍歌的眼神分明是在说,“你这个禽兽!”
“于哥,你想象力别太丰富!”,霍歌感觉自己背着禽兽的大锅至少要再背上两年。
“没你丰富,我去找几个杯子!”,于迁找了一会,没找到红酒杯,也没有打火机,便开门出去找。
“你对红酒雪茄很有研究嘛”,刘亦妃似笑非笑地看着霍歌,“要不要在我腿上卷一下雪茄?”
“可以吗?”
霍歌看刘亦妃的表情,讪讪说道,“不可以,你就不要引诱我了嘛!我只是看书上这么说的,随口一说!”
“哼,没胆!”,刘亦妃哼哼几声,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霍歌见刘亦妃不说话,也不知道她在想什么,正想问,于迁推门进来。
于迁手里拿着一个红酒起子,两个一次性塑料杯,一把剪刀,还有一个一次性塑料打火机。
“哎,条件所限,没有玻璃杯,也没有雪茄剪,更没有专用打火机,凑合着用!”
“于哥,你等会要演出,别喝了吧?”,霍歌拿过红酒,不让于迁开酒。
“没事,今天还没喝呢,就喝一杯,醉不了的!”
于迁抢过红酒,将起子扎进木塞。
他这人有几个特色,第一个好交朋友,三教九流,只要说得来,都能拉在一起喝酒。
第二个是好酒,不管白酒、红酒、啤酒还是其他什么酒,只要他觉得好喝,不管贵贱,不管品牌,都能拿来喝,也是个酒量不错的家伙。
第三个就是好玩,不是玩女人的玩,他玩的东西很杂,比如养马养孔雀买文玩等,说以后要开个马场,专门养马;还收藏一些有趣的古董文玩。
总而言之,要在燕京城内外吃喝玩乐尽兴的话,只要找他,保证安排的妥妥当当。
霍歌知道于迁的脾气,“就一杯啊,多了也不行,不然,我又要挨嫂子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