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鸦社鼓杨小瓜的穿越人生

第38章 初战告捷

铁鹰惊讶,抬头远望,果然看见远处天边一缕尘烟涌起,然后越来越多,尘烟变成了烟柱,尘沙涌起,整个天都变得昏黄了。心里嘀咕,怎么会这样呢,斥候去干嘛了?

很快,他就得到了回答,只见远处如同乌云一般卷来了上千马贼,跑在最前边的马贼的马尾巴上鲜血淋漓,都拴着不知道是什么的血红色物体,慢慢的走近了,可以看出来那是残缺不全的尸块儿,已经被大地磨得破烂不堪,宛若一条条染血的破麻袋一般,从衣服上看,正是己方的斥候。

铁鹰没说话,手下的五百精骑的眼睛却是变得血红,打仗没有不死人的,但是被这样折磨而死,死后仍然不能全尸,这就很过分了,一般打仗,可以割头,也会有踩踏,但是故意折辱地方的尸体,这是赤裸裸的挑衅。

群情激奋,铁鹰已经压不住手下士卒的战意了,但是天性谨慎的他,当然知道,敌人这样激怒自己,肯定有诡计,可是要是强压着不去打,士气就完蛋了,这是阳谋,逼着自己做决断,无论怎样,敌人都是稳赚不赔的。铁鹰求援地望向杨小瓜,看看这位年纪轻轻的参军大人会有什么主意。

似乎感受到了铁鹰的目光,杨小瓜扭过头来,面色平静如水,他催动胯下战马(牛的目标太明显,所以拴在车边上,没有骑)在阵前打了个旋,严肃的望着自己的队伍,“弟兄们,这些贼崽子很嚣张,他们想激怒我们,所以他们残害了我们的袍泽,还羞辱他们的身体,所以他们做到了!”看着一双双血红的眼睛,他又说,“但是他们不知道,激怒我们的后果是什么,我们就让他们来得走不得,敌人给我们的,我们会加倍奉还给他们。现在,我要五十个人,谁跟我一起去夺回战友的遗体,斩去贼人的锋锐?”

五百精骑齐齐向前,包括统领铁鹰在内,都齐声高喊,“我去!标下愿往!”

杨小瓜很欣慰的点了点头,士气可用。他吩咐铁鹰,“铁将军,你率领大队,稳住阵型,命令粮船靠左岸,水军准备弓弩,待我回来的时候听我号令万弩齐发,掩护我。”

“公子,还是让末将前往吧。”铁鹰很激动,所以忘记了自己才是主将,杨公子不过是个没有官阶的参军。

“铁将军,你是主将,必须坚守帅位。”杨小瓜不容置疑的语气让铁鹰心中震撼,不敢再说,只好遵令。

“你们,每队除去队长外,出一个人,我要最能打的,这是死战,不许矫情,我数十个数,一、二”杨小瓜刚数到二,就站出来五十多个人,基本上都是每一队人的副队长或者其他最能打的士卒。

“很好,我给三十息时间,大家马上收拾马匹盔甲,每人两壶箭,三十息后,随我出发!”杨小瓜吩咐着这些士卒,大家都知道这是拼命地的勾当,并不怠慢,认真准备。

和正常行军不同,杨小瓜的铁鹰的五百精骑并没有在敌人最容易出现的右岸护卫船队,一直是在左边,铁鹰一直不太明白,问的时候,杨小瓜都是一脸神秘,告诉他到时候就知道了,然而到现在也没有知道,只是按照命令把队伍隐蔽在船队后面待命。

眼看着敌人的大队越来越近,前锋已经到了河边一两百米的地方,在那里循环游弋,肆意的笑骂羞辱。这些人里,有一员赤裸上身的肥壮将领闹得最欢,一边叫骂,一边偷偷地扫视河这一边的情形,他很惊讶的是,这边的北魏军骑兵只是冷冷地盯着对岸,并没有想象中的暴怒、混乱甚至哗变的样子。他大手一挥,开始有士兵解开裤子,冲着对岸尿尿,然后狂妄的叫喊,“来呀,来咬爷爷的鸟呀!”紧接着就是各种污言秽语。

杨小瓜一直很奇怪古代的所谓骂阵,难道这些人都脑残吗,被人家一骂就热血上头,傻乎乎的上去拼命?后来接触多了才慢慢的明白,士气在古代作战的重要性,有很多时候不是带队的将军看不出来激将法,只是自己的士兵控制不住,如果没有了士气,那就什么也别干了,所以大多数情况,都是将军们明知道是敌人的阴谋,也不得不拼一下,毕竟这些军队不是两千年后那些胜不骄败不馁纪律严明有信仰的人民军队。所以杨小瓜自己深以为戒,对自己士兵的纪律和思想一直抓得很严,要用正义武装自己士兵的头脑。

这边铁鹰按照安排,来回调动自己的马队变换阵型,再加上河里大队的粮船,就很难有人注意到一只小小的五十人队伍已经偷偷地消失在上游一处山高水浅草木茂盛的地方。

这时候,挑战的敌兵更加的嚣张,离着岸边越来越近,北魏的骑兵们已经可以看到最靠前的敌军的鼻毛了。随着铁鹰一声令下,船上的弓箭手发出一轮散射,猝不及防之下,最靠前的士兵被射倒了一片,因为是来挑战的,敌军的阵型很散乱,被这突如其来的打击弄得人仰马翻,混乱不堪。

说时迟那时快,就看见从一处山坳中突然杀出五十匹战马,为首一员小将,十三四岁,身材挺拔,面容白净,一身金色盔甲,胯下赤红色汗血宝马,手里一条虎头湛金枪,一声呐喊直冲敌阵,正是杨小瓜。

杨小瓜的马跑的那是风驰电掣一样,说时迟那时快,已经杀入敌阵,身后紧紧护卫着他的是一位身高九尺的白袍勇将,双方一接触,那就像是滚油泼雪一样,爆裂开来,把这些散乱的敌军杀得鬼哭狼嚎,只一瞬间,杨小瓜就已经冲到那员裸衣敌将面前。

话说这员负责挑战的将领,正是草原上赫赫有名的悍匪,名叫鄂温楚克,江湖诨号血手人屠。这个血手人屠在草原上恶名昭着,嗜杀残忍,号称能止小儿夜啼。别的马匪,都是打劫走私的商队,交了保护费的就放过去,他不行,不管你是谁的人,不管你交没交钱,一概屠之,抢劫之后一个活口也不留,不管妇女老人还是儿童,全都杀了,然后还喜欢把尸体堆成小山,名为京观。然后用鲜血绘出一个巨手的模样,所以叫做血手人屠。这个家伙不但打劫商旅,连游牧的部落也一样袭击,以至于无论鲜卑人还是汉人都恨之入骨,曾经有很多次,各个部落联合起来要绞杀他,都给他灵敏的嗅觉发现了陷阱,提前逃走,而且每次逃走前,都会袭杀几名走单了的部落人众,害的各部落通缉,多少次鲜卑朝廷出动万人进行追杀,都没有成功,反而使得他的名声更大了。因为这个原因,他也知道人怕出名的道理,就离开这一片草原,去往河湟,不知怎地,现在又回来了,而且还作为先锋袭击北魏的运粮队。

这个鄂温楚克明里挑战,暗地里一直防备着北魏军队的突袭,虽然杨小瓜来得突然,他也凭着野兽一样的第六感做出了反应。鄂温楚克作为着名的悍匪,武功自然不弱,江湖上传言,他早就进入了一流高手的境界,一对乌金狼牙棒也是所向无敌,染血无数。

现在和杨小瓜马打对头,鄂温楚克嘴角翘起,露出了一丝丝邪恶的笑意,双手抡起狼牙棒,如同流星赶月一样向着这个不知死活的小少年的头顶砸去,这一下的力道何止千斤,就连整个空气都被撕裂了一般发出刺耳的尖啸,他似乎已经看到对面的少年头骨碎裂浑身浴血的景象了。

杨小瓜不为所动,他心中默念心决,双腿夹紧马腹,人马合一,如风一样,只见他阴阳把一合,大吼一声,枪尖带着风雷一下子穿透了敌人狼牙棒的阻隔,就只是一下子,血花飞溅,双棒飞出,那条虎头枪上一尺半长的枪尖就穿透了鄂温楚克的咽喉,顺手一挥,那硕大的枪芒就斩下了这颗斗大的人头,轻轻一拨,人头飞起,被后边的侍卫杨勇一把揪住头发,高高举起,厉声断喝:“敌酋已授首!”马匪们抬头一看是魂飞胆裂,就这么一慌的功夫,就被杨小瓜的五十人透阵而出,斩杀了虐杀魏军斥候的那些士兵,夺了尸首。杨小瓜立马高岗,把手一挥,“杀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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