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鸦社鼓杨小瓜的穿越人生

第117章 再战拓跋俊

“刺史大人,我愿意去!”清河郡太守淳于意抢先说道。

“不,刺史大人,末将愿往,还是让淳于大人休息一下吧。”这是平原郡孙立志的声音。

看到两个人争得面红耳赤,范晔微笑,军心可用呀,他也不是战争白痴,当然也不会很草率就答应或者反对,想了想说道,“两位将军如此踊跃,本官甚为欣慰,这样吧,淳于大人为左路军,领本部两千人马,孙大人领右路军两千人马,本官率领三千中军一起出阵,杨参将,你随本官坐镇中军。”

“遵令。”大家齐声答应,下去整顿人马去了。

双方摆开车马,各自亮开阵形,看上去很是怪异,一点不像正经打仗的,倒像是演义评书里边的样子。

萧大临首先派自己的小弟,一个叫黄克强的带着五百人上来挑战,就很奇葩的样子,如果说单挑吧,应该是骑兵,没人带着步兵单挑,要是阵地战吧,五百实在少了点。

不管他,既然上来挑战,那就打呗,清河这边抢了先,有个步兵统领带着自己的一曲人马就杀出来了,没给平原郡机会。这个统领是淳于意的一个远房表弟,很受器重的,所以事先商量好的,就主动来抢功。

双方就一下子碰撞在一起了,不分青红皂白,清河这边是武术之乡,民风彪悍,每个人都很能打,至于那些北魏的步兵,互相欺负惯了,也没有什么纪律,就是打架为生,一个个心黑手狠的,场面上倒是很热闹,打得血肉横飞的,一开始还想保持方阵,结果一交手也没啥阵型了,就是一通乱杀乱砍,谁本事大谁手黑谁能取胜,就这样子混战了差不多一盏茶的功夫,双方死伤一地,打得不分胜负的。要是这样子打下去也能折腾好久,但是呢,两个统领单挑了,清河的统领是淳于意的表弟唐万成,孔武有力的大个子,一把金背砍山刀勇猛过人,杀得黄克强节节败退,要是这样子下去,那就是一个结果,唐万成斩杀黄克强取得胜利,可是意外出现了,这个黄克诚是街头混混出身,打架是一把好手,武功虽然一般,但是零碎多,一看打不过,转身就掏出一包石灰来扔了出去,正好砸在唐万成额头,唐万成很及时的闭上眼睛,没有被烧瞎,但是也不能打了,赶快就捂住脸逃跑,这一下子就乱了,几百个人一看老大被暗算了,赶紧过来掩护,清河郡兵也冲上来一千多人不由分说救下自己人,北魏这边也看出来了机会,大队压上,双方混战在了一起,平原郡的人也不闲着,跟着一起上来,大家打的天昏地暗的,乱作一团。

把个范晔看的又好气又好笑,这是啥呀这个,怎么这么乱呢,就扭头望向刘义季,结果看见刘义季一脸玩味,饶有兴致的看着,就仿佛是在看一场好戏,毫无愠怒之意,就很纳闷,怎么这位王爷这么好的涵养吗?

忍不住开口问,“王爷,这仗打的这么乱,你怎么不生气呀。”

刘义季笑了笑,“没什么奇怪的,郡里的士兵疏于训练,就是很乱七八糟的,能打出士气来就已经很难得了,不必着恼,不能拿他们和真正的精锐比,而且看来,北朝的士兵也是很一般,这样本王就无需担忧了。”

“可是,这么打下去,什么时候是个头啊?”范晔叹息不止。

“这个问题,你不该问我,你不是有参军的吗,问参军就可以了。”刘义季努努嘴。

“这样啊,那么,杨贤侄,你可有什么良策解决眼前的乱象?”范晔从善如流,反正自己是文官,专业的事情就应该问专业的人。

“额,叔父大人,以小侄看来,似乎敌军并没有一战而胜的打算,只是来探探我军的底细的,现在他们已经了解了我军郡兵的基本实力,所以,应该打一会儿就要变阵了。”杨小瓜思考了一下说道。

“如何变化?”范晔问道。

“其实打仗不外乎那么几种,阵地战,两翼迂回,各种阵型,这些北朝的步兵,平时就是拿来攻城的,野战的时候很少使用,如果不是他们的骑兵越来越少,兵力捉襟见肘,肯定就一直这样下去了,现在是赶鸭子上架,鲜卑人也不会相信这些步兵能够一锤定音,他们憋了这么多天,估计骑兵也补充了不少了,应该会把骑兵派出来突袭我军。”杨小瓜思忖着说道。

“如何突袭?”范晔言简意赅。

“以我想来,只有三种办法,一种是偷袭我军的大营,就像当年韩信偷袭赵国那样,但是当时赵国军队离大营很远,这才能给汉军迂回的空间,起到虚张声势的作用,显然我们今天的情况不一样,我们离大营很近,他们很远,所以我们给他们来这一下还差不多。”杨小瓜微笑。

“那我们要不要给他们来这一下?”范晔倒是随机应变得紧,马上思考能不能反制。

“如果白天的话,不太容易,他们骑兵多,战力强,我们还是稍弱一些,如果有王爷的精骑三千,我们就可以。”

“啊?”刘义季正在愉快的吃瓜,忽然听到了自己的名字不由得一愣,这都躺枪了。

“那么我们只好放弃了,其他的呢?”范晔对于不知道的东西也是很好奇,颇有打破砂锅问到底的精神,不愧为大学问家。

“我们只能以不变应万变了,等着他们出招来防御。他们可能会派出骑兵袭击我们的侧翼,不过从地理上看,我们左侧是山,右侧是沼泽湿地,如果迂回只能从左侧上山再俯冲。”杨小瓜补充道。

“那如何对付呢。”范晔继续问。

“我们可以占领制高点,布置弓弩手,只要他们敢上山就射死他们或者用石头砸死他们。”

“此计甚妙,范无病,你过来。”范晔一招手,叫来了自家的族侄折冲都尉范无病,“你带着一千弓弩手占领前边的制高点,监视敌人的营寨,如果有人向侧面迂回,就射死他们!”

“遵令!”范无病是水军的将领,水军里边弓箭手很多,这一次带来的都是水军中的步兵,不但善于射箭,而且每人一口短刀,格斗十分凶狠,战斗力不亚于步兵的刀排手,他得了命令,立刻安排带着一千人望着左侧的山岭爬了上去。

“另外,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他们不管不顾,直接踩过他们的步兵冲开一条缺口突击我们的本阵,那样我们措手不及,就很容易军心大乱,甚至大败而回。”

“这样毒辣吗?怎么可能?自己践踏自己的士兵?”范晔作为一个文学家,很浪漫的人文主义者,做梦也想不到还有这种没有人性的战斗方式,突击自己部队的后背,踩着自己人的身体冲击敌人。

“很正常的,他们是异民族,一切以战斗结果为目的,而且,在他们眼里,这些步兵是奴隶,是两脚羊,和普通的猪狗没有区别,并不是战友或者同袍。”杨小瓜很平淡地说,就像在说一个平平无奇的事情,只是喉结的抖动能让熟悉的人知道,他并没有表面那么平静。

“那,如果,我是说如果,这些鲜卑人这么做了,我们该当如何是好?”范晔就没有那么平静了,声音有些抖,与他相比,旁边的刘义季反而很平和,就像是什么都没听到,他家世代簪缨,老爸虽然是皇帝,但是也是战场上多次血战出来的,曾经一个人追杀几千人,所以战场上的事情并没有少给他们讲述,包括同袍相残,人吃人,都绘声绘色讲出来,刘裕说,我家的儿郎绝不是那种襁褓里的婴儿,在这个吃人的是到了,害怕了难道就不会被吃么,绝对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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