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昭和王金虎讨论了一路,两人在西屋的炕上坐定。
“照这么说,活捉是有点费劲哈。”王金虎泄了一口气。
飞熊身上有腺体,味道大,靠着猎狗找到它的踪迹倒没什么难度。
难得是生留下它。
这东西会上树,只靠猎狗圈不住。
最主要是宋昭和黑猫分身平时的嗅觉优势在打飞熊上成了劣势。
当时在林子里,宋昭闻到残留下来的气味都昏昏沉沉,难以集中注意力维持和分身之间的链接,战斗力被大大削弱。
飞熊嗅觉又灵敏,隔着五六米的积雪都能闻见其他动物藏起来的储备粮。
即使只想着开枪打死它,在射程以内,飞熊肯定能先察觉到他们的气息,随时可以藏进林子里,不好得手。
本体近战远战都指定不行,想活捉只能分身单独去追,屏气速战速决。
这样就不能和王金虎同行了。
宋昭一通忽悠:“这东西还得用肉养,就为让它圈个圈儿,多不值当的。”
“也是。”王金虎挠挠头,“这只飞熊被那个小姑娘砍了一刀,也不知道伤成啥样了,就这样错过还真有点儿可惜。”
“不用特意去找,最近上山时候留个心吧,要是赶巧拍碰上了…”宋昭给接下来的行动做了个铺垫,寻思着这两天打马鹿的时候顺手把飞熊拿下。
他俩聊天的这会儿工夫,宋春兰热了丰盛的早点端过来,语气中带着埋怨:“天天在外面忙,现在连饭都不正经吃了,累病了怎么办?”
“这不特殊情况嘛。”
宋春兰看了一眼王金虎,欲言又止,沉默的盯着弟弟吃完饭,接过碗筷。
宋昭站起身来,从水缸中捞出昨天抓到的两只水狗子,准备送到徐长明那儿去。
水狗子已经凑齐了,要不是普楚兄妹俩这个插曲,昨天他就该到榆树屯去。
今天不用去送鱼,王金虎听说他要去榆树屯,放下手里的小人书,跟了出来。
宋春兰听见掀门帘儿的声音,瞥了宋母一眼,也急急忙忙跑出来:“小昭,我陪你一起去吧,让虎子多休息会儿。”
“春兰姐,我不累啊,咱是铁打的…”王金虎很迟钝的开口,说到一半,见宋春兰脸色凝重,果断改口,“我听姐的。”
见姐姐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两人出了屯子,走在四下无人的小路上,宋昭停下爬犁子,回身说道:“姐,你要有啥想说的就直说吧。”
“就是…”宋春兰无意识的揪住衣角,支支吾吾半天,“小昭。你能不能,帮我去公社再问问那个主任,我想早一点儿上班。”
“最近妈天天琢磨着给我相人。”
“我其实并不想…”她感觉自己的想法有些自私,不好意思再说下去。
小昭翻过年就十八了。
在屯子里,和他年龄差不多的小子基本上都已经结婚了,有的都当爹了,现在他不去念书了,说话也该考虑结婚的事儿了。
一般来说,家里的兄弟姐妹都是按照大小依次结婚,尤其是讲究先嫁后娶。
现在家里条件好起来了,她又没病没灾的,要是迟迟不出嫁,肯定会被屯子里的人说闲话,没准儿还会挡了弟弟的路。
try{ggauto();} catch(e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