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姐,请自重

第206章 准备离开的沈初云

啥?让他娶了那个女疯子?

陈玄把头摇的像拨浪鼓一样,开玩笑,这种事情怎么可以?

以那个疯女人的个性,如果要是真娶了她,发起飙来,掏出小刀,没准又得把他给割了!

这种连睡觉都提心吊胆的日子,他才不干了!

即便这位未来的老丈人位高权重,是个大靠山,陈玄也不想干,天大地大,都没有他小命大!

见到陈玄拒绝,李重阳的眼神一冷,说道;“这么说你是不想负责了?我李重阳的女儿白让你给欺负了是吗?小子,这里可是狂龙军团,你好大的胆子!”

闻言,陈玄无语的说道;“官老爷,咱的讲点理吧?这种事情怎么能用强呢?更何况我跟你家千金真的是八字不合,咱两要是在一块,保准是鸡飞狗跳,这日子就没法过了。”

“小子,话也不能这么说。”林参将说道;“伊人那丫头是我看着长大的,对于她我还是挺了解的,这丫头看着彪悍,其实内心还是挺善良的,你只要和她相处一段时间就知道了。”

靠,这老东西说话也他娘的不脸红,就那动不动就要割人命 根子的熊娘们内心善良?

打死陈玄都不相信。

“这种事儿我不干。”陈玄索性一摊手,很光棍的说道,我不干莫非你们还能把小爷吃了不成?

见到两人唱双簧对陈玄竟然不起作用,李重阳和林参将两人暗中对视了眼,只见林参将干咳了声,继续说道;“不过这种事情也确实不能逼迫你们年轻人,但是你小子毕竟是欺负了咱们司令的女儿,总得给个交代吧,不然咱们司令的面子上也过不去啊,这样吧,你加入狂龙军团,只要你成了咱们自己人,司令的脸面也好看一些不是吗?”

其实刚才在见到陈玄很轻易就把李伊人这个天王境中期境界的高手制服后,他们两人就已经打定了主意,这个好苗子必须得搞到狂龙军团来,毕竟,陈玄眼下才聚元境,在这个境界的他就能轻易制服天王境中期,而且还能硬抗硬抗战神境三招,这样的人才实在太稀缺了!

若能将其拉拢到狂龙军团,好生培养,未来必定是天 朝 国 军界威名赫赫的悍将。

所以他们两人才一个唱红脸,一个唱黑脸,为的就是把陈玄搞进来。

当然,让陈玄娶了李伊人,这种想法有多少真实性,恐怕就只有他们自己内心清楚了。

听见林参将这话,陈玄一愣,他的眼神在林参将的身上停留了好几秒钟的时间,看的林参将心里都有些发虚。

“林老哥,你这弯子绕的够大啊,这绕了一大圈,感情是又回到起 点了啊。”陈玄不是傻子,仔细一想他便是明白了林参将的用意,他娘的,说到底这两个家伙不就是为了把他搞进狂龙军团吗?这又是威胁,又是准备联姻,搞得他都是一愣一愣的,如果刚才不是他很光棍的拒绝的话,还不知道会被这两个家伙牵着鼻子走多远。

见到被陈玄戳穿,林参将的心中有些尴尬;“小子,我这也不是为了你好吗?”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关于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林祥穿越到了九十年代的港岛,在这个充斥着混乱和黑暗的地方,成为了和联胜大D的手下。与此同时,他还是一名卧底!有的卧底兢兢业业,内心饱受折磨,甚至状若疯魔。但林祥要做卧底,就要做到不一样!黄启法: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当上了一哥。东莞仔:打来打去又有什么用,祥爷给谁,谁才能拿!陈永仁:大家都是卧底,为什么你这么能这么豪横?!多年后,人们才发现,当初档案里资料封存的小
白白了开水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关于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万族入侵,世界危在旦夕。苏辰穿越而来。开局觉醒天灾级唯一天赋,随后开始组建天灾军团。逐渐解锁成就:一人镇万族!什么?地狱副本难打?天灾军团铁骑之下,片草不生!什么?兽潮来了?天灾军团出手,无人生还。顶级大佬:卧槽!天灾军团出手就没输过!无数迷弟迷妹:苏辰哥哥太强了!万族之主:我尼玛,我都没说入侵你,你怎么打过来了呀!
笔尖染血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关于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如苏眼睛一闭一睁,穿越了,本来吧,穿越嘛,人之常情,D级的剧本,也可以理解,逃生开局也忍了,但谁来解释解释,什么叫做常规失控,什么叫做汤姆的叫做常规!PS:本书有女主,但女主戏份只出现在固定章节。PS:本书背景灯塔,没有平等,全是偏见
汤大叔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关于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前期走体型增长,破世界纪录,收集权柄。后面开始制造怪物,走幕后流。方明重生为一只宠物蜘蛛,要做的就是努力蜕皮。足展26厘米,打破世界纪录。足展30厘米,引来科学震动。足展40厘米,颠覆科学技术。……你见过脸盆大小的蜘蛛吗?什么,你说你见过?那牛犊大小的呢?最近世界上总是出现一些怪事。一群猎犬一般大小的蟑螂吃光了一个屠宰场的肉。比水管还粗壮的面包虫,从下水道里钻了出来。拳头大
不会起名随便来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关于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我重生在了十七岁和白宁溪表白的这一天。如果按照故事的正常走向,我应该换上正装,捧着鲜红的玫瑰花去给她表白。未知的路上总是鲜花盛开,故事的开头总是极度美好,十七岁的我少年热血,十七岁的她青春明媚,怀揣着那腔滚烫,我勇敢的和她表白。可我知道故事的结尾。十七岁的那场表白她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十七岁的我以为那是答应,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其实是另一种拒绝。我曾经喜欢了她十年
五条懂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