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姐,请自重

第249章 富可敌国的再生膏

皇甫洛璃打开房门走进来,瞧着陈玄已经回来了,她眼睛一亮,不过想到昨天晚上的事情,她顿时有些脸红,连那句标志性的称呼都不敢叫出口了。

“回来了。”正在客厅里面研制着再生膏的陈玄抬头看了皇甫洛璃一眼。

“嗯,我去买了点菜。”皇甫洛璃走过来,闻着客厅里面那刺鼻的中药味儿,她捏着鼻子说道;“坏家伙,你这是在做什么?怎么这么大一股药味儿?”

陈玄咧嘴笑道;“当然是制作好东西了,来,闻闻。”

说着,陈玄在手上抹了一点黑乎乎的东西朝皇甫洛璃伸过去。

闻言,皇甫洛璃有些将信将疑的凑了过去,这依旧是一股很刺鼻的味道,不过仔细去闻的话,这里面还有着一股清香的气息。

“坏家伙,你这是什么东西?”皇甫洛璃把手中的菜放下,在陈玄的身边蹲下来好奇的问道。

陈玄笑道;“这可是好东西,保证你以前绝对没有见过,它可以让伤口在十分钟内快速复原,一旦在市面上流通,应该能起到很好的效果。”

“十分钟内让伤口复原,有这么神奇吗?”皇甫洛璃有些不相信,目前市面上再好的疗伤药也没有这么好的效果。

“咋滴,你不相信?”陈玄有些不乐意了,拿出桌上的水果刀说道;“不相信你可以割自己一刀,然后抹上这膏药,效果马上就能立竿见影。”

“这可以吗?”

“当然可以的。”

“可是,那会很疼的。”

“放心吧,就那么一下,不疼的,速度很快的,十分钟就不疼了。”

“可是,我还是有点怕,万一流血流的多怎么办?”

这些话,刚好传进此刻回来的秦淑仪和李薇儿两人的耳中,才打开房门,她们两人就听到了这很暧 昧,让人很富有想象力的对话。

霎时间,李薇儿顿时怒了,砰的一脚就踢开了大门,气冲冲的走了进来。

客厅里面,陈玄和皇甫洛璃两人吓了一跳。

“靠,虎娘们,你想吓死人不成?”陈玄站起来瞪了李薇儿一眼。

“两位姐姐回来了,怎么呢?难道是谁惹你们生气了吗?”瞧着很不高兴的秦淑仪和李薇儿,皇甫洛璃也站起来问道。

看到这种场面,秦淑仪和李薇儿两人都有些尴尬。

不过秦淑仪很快就闻到那股刺鼻的中药味儿,问道;“小犊子,屋里面怎么这么重的中药味儿?你和洛璃妹妹在家做什么?”

闻言,陈玄顿时兴奋的说道;“九师娘,你过来看,新公司要的产品我已经制作出来了,保证能让你们满意。”

“小犊子,这是什么东西?”走过来的李薇儿看着容器里面那黑乎乎的膏药,顿时忍不住捏住了鼻子。

陈玄懒得理她,对秦淑仪说道;“九师娘,这东西叫再生膏,可以让普通伤口在十分钟内复原,效果很不错的。”

听见他这话,李薇儿噗嗤一声就笑了;“小犊子,你这牛逼吹的可有点大,就这黑乎乎的东西能让伤口在十分钟内复原,你当自己制作出来的是灵丹妙药了。”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关于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林祥穿越到了九十年代的港岛,在这个充斥着混乱和黑暗的地方,成为了和联胜大D的手下。与此同时,他还是一名卧底!有的卧底兢兢业业,内心饱受折磨,甚至状若疯魔。但林祥要做卧底,就要做到不一样!黄启法: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当上了一哥。东莞仔:打来打去又有什么用,祥爷给谁,谁才能拿!陈永仁:大家都是卧底,为什么你这么能这么豪横?!多年后,人们才发现,当初档案里资料封存的小
白白了开水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关于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万族入侵,世界危在旦夕。苏辰穿越而来。开局觉醒天灾级唯一天赋,随后开始组建天灾军团。逐渐解锁成就:一人镇万族!什么?地狱副本难打?天灾军团铁骑之下,片草不生!什么?兽潮来了?天灾军团出手,无人生还。顶级大佬:卧槽!天灾军团出手就没输过!无数迷弟迷妹:苏辰哥哥太强了!万族之主:我尼玛,我都没说入侵你,你怎么打过来了呀!
笔尖染血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关于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如苏眼睛一闭一睁,穿越了,本来吧,穿越嘛,人之常情,D级的剧本,也可以理解,逃生开局也忍了,但谁来解释解释,什么叫做常规失控,什么叫做汤姆的叫做常规!PS:本书有女主,但女主戏份只出现在固定章节。PS:本书背景灯塔,没有平等,全是偏见
汤大叔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关于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前期走体型增长,破世界纪录,收集权柄。后面开始制造怪物,走幕后流。方明重生为一只宠物蜘蛛,要做的就是努力蜕皮。足展26厘米,打破世界纪录。足展30厘米,引来科学震动。足展40厘米,颠覆科学技术。……你见过脸盆大小的蜘蛛吗?什么,你说你见过?那牛犊大小的呢?最近世界上总是出现一些怪事。一群猎犬一般大小的蟑螂吃光了一个屠宰场的肉。比水管还粗壮的面包虫,从下水道里钻了出来。拳头大
不会起名随便来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关于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我重生在了十七岁和白宁溪表白的这一天。如果按照故事的正常走向,我应该换上正装,捧着鲜红的玫瑰花去给她表白。未知的路上总是鲜花盛开,故事的开头总是极度美好,十七岁的我少年热血,十七岁的她青春明媚,怀揣着那腔滚烫,我勇敢的和她表白。可我知道故事的结尾。十七岁的那场表白她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十七岁的我以为那是答应,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其实是另一种拒绝。我曾经喜欢了她十年
五条懂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