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尔兹不知道弗里蒙特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问这样的问题。“总督先生,我们赶紧突围吧,没时间了!”
“你应该还没有结婚,可惜了!”弗里蒙特拍了拍他肩膀,拉着他站在山崖边,说到:“等你死后,不会有人思念你,你的名字最后只会成为阵亡名单上的一个符号,你的尸体都不会被运回家乡去,可惜了,你应该早点结婚的!”
“总督先生,我们现在应该马上突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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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围不了啦,休斯!”弗里蒙特说到,他又一次叫错了名字,不过这已经不是重点了,谢尔兹都没有再纠正他。“你看那漫山遍野的火把,我们还能往哪儿去呢?”
“可是……”,谢尔兹欲言又止,叹了口气。
在他身后,格雷姆疯狂打通的那个缺口又合拢了,印第安人重新补上了那个口子。很显然,突围的机会只出现了不到1分钟,然后就又消失了。
“我还记得我最开始来到俄勒冈的时候,”弗里蒙特说到:“那时候这里到处都是游荡的印第安人,我和基特-卡森组织起了一支队伍,没日没夜地猎杀他们,本以为他们会越来越少,没想到他们就像是地下的老鼠一样,居然越来越多了起来。你瞧,转眼间,我都33岁了,基特-卡森都已经死去3年了!”
远处的火把越来越近了,火光已经能够照耀出弗里蒙特那长满胡须的脸。
昨天还英俊不凡的总督先生,现在一脸的颓丧,胡须乱蓬蓬地布满他的脸颊,像是沙漠上干枯的荆草从一样。
谢尔兹看了看悬崖下方,那下面都是白色的乱石,如果跳下去的话必死无疑。
“休斯,你知道吗,那时候的印第安人虽然多,可是一个个部落散乱不堪,各自为政,印第安人也像是水上的浮萍一样,凌乱又脆弱。可是你瞧,现在,他们竟然团聚在一起了!”弗里蒙特说到。
“总督先生,我们用衣服做一根绳索,等下从这里垂下去……”谢尔兹说到。
“在这三年里,那个名叫斑鸠的家伙,将一个个部落彻底打散了,再重新揉捏在一起,我原本以为这是不可能完成的事情,或者说至少需要三十年甚至更久,可是我没有想到,仅仅三年,他就能做到这种地步……”弗里蒙特说到。
“总督先生,只要咱们能够逃出去,迟早会有卷土重来的那一天的。印第安人不足为虑,和咱们比起来,他们无非就是一群拿着棍棒的猴子罢了……”谢尔兹说到。
“比起在这一场战争中打败了我来,一个团结的、凝聚的印第安人群体更加让人害怕!谢尔兹,你知道吗,美利坚有无数个像我这样的人,死掉一个弗里蒙特并不重要,换一个人也同样可以做俄勒冈的总督,只要美利坚足够强大,甚至派一条狗来做总督也行。但是,一个凝聚在一起的印第安群体,那将是联邦最大的噩梦……”
“呃,总督先生,能借用你的衣服吗?我需要一根足够长的绳子。”谢尔兹问到。
弗里蒙特却仿佛没有听见谢尔兹的话一样,自顾自地继续说到:“……这么多年来,我们杀得他们血流成河,说不定将来,他们也会杀得我们血流成河的——”
谢尔兹伸手去解弗里蒙特的大衣,刚刚伸出手去,却被弗里蒙特塞了一支手枪过来。
“小伙子,帮我一个忙吧!”弗里蒙特说到:“从我的后脑勺给我一枪!”
谢尔兹手里握着枪,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办。
就在他身后一百多米的地方,一群美军士兵正放下手里的武器,高举起双手,向着对面的印第安人士兵投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