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合院:穿成易中海的亲儿子

第1289章 老外暗度陈仓被发现

最好是那种连换衣服都是在面前全部解决的。

“想得到美。”

“吃饭没有?等下一起去吃饭吧,还是要回家。”

陈雪茹一边整理衣服一边问道。

“中午咱们出去吃吧,晚上再回家。”

易天赐确实是有点饿了。

也不想继续浪费时间,在行程上。

“那行吧,你稍等几分钟,我把这些整理一下,咱们就去吃饭。”

陈雪茹也知道易天赐在这件事情上面如此快的作出决定,那八成是腹中空空了。

这也难怪,大老远的从那边回来,没有吃东西也是很正常的。

“对了,上个礼拜又有老外到慧真的酒厂去了。”

陈雪茹把衣服收拾好之后说道。

“是来干什么的呀?”

易天赐感觉到老外来到厂子里面也是很正常的,毕竟现在也算是合作的关系。

“具体干什么不清楚,反正是好像是找茬的。”

“可能是有什么事情办的不顺利吧。”

关于这件事情,陈雪茹也不是专业的,也没有具体去问,其实连徐慧真也说不出来问题在哪。

因为他们的酒在生产的时候完全都是按照易天赐给的配方以及方式去生产的。

徐慧真也不认为自己厂子里面的那些师傅真出错了。

“那八成是没有达到他们的目的。”

易天赐在听了之后,基本上也能够猜测出来到底是什么原因了。

马灵儿也调查过那些老外,之所以会让他们生产这些酒,无非是想要把这些酒重新再运回到了他们的国家去销售。

但是在这个过程当中,这些酒只是占一部分。

那些老外是想要利用这些酒的单子去运输一些别的东西。

而那些别的东西是现在四九城方面并不允许出口的。

还有就是,一些东西变成了走私。

无非就是用的量比较大,却不想花那么多钱。

也就想着通过运输酒的途径,将那些东西一起运走。

这也就是为什么,在徐慧真的酒厂里面把这些酒生产出来之后,装车的时候,或者是装轮船的时候,都是那些老外亲自动手的原因。

因为那些老外需要在这些装酒的箱子里面动手脚。

正是因为在易天赐和马灵儿去了小日子,这段时间当中,徐慧真他们的第一批酒已经完成了生产。

这些老外在用走的时候中途出现的问题。

直接被查了出来。

自然也就把那些不应该被运走的东西给扣下来。

而这些老外自然是不甘心的。

肯定是要找个发泄口的。

到最后也就直接把问题归结于这些酒的问题上。

就是认为这些酒是不合规矩的,所以才导致他们的东西也被查了。

因为这些老外不相信,他们才第一次做这样的事情,怎么可能被抓住呢?

唯一的原因就是那些酒被盯上了。

对于这样的事情,徐慧真也没有做出任何的回应。

因为徐慧真在等着易天赐回来,她也害怕做出来错误的应对。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关于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林祥穿越到了九十年代的港岛,在这个充斥着混乱和黑暗的地方,成为了和联胜大D的手下。与此同时,他还是一名卧底!有的卧底兢兢业业,内心饱受折磨,甚至状若疯魔。但林祥要做卧底,就要做到不一样!黄启法: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当上了一哥。东莞仔:打来打去又有什么用,祥爷给谁,谁才能拿!陈永仁:大家都是卧底,为什么你这么能这么豪横?!多年后,人们才发现,当初档案里资料封存的小
白白了开水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关于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万族入侵,世界危在旦夕。苏辰穿越而来。开局觉醒天灾级唯一天赋,随后开始组建天灾军团。逐渐解锁成就:一人镇万族!什么?地狱副本难打?天灾军团铁骑之下,片草不生!什么?兽潮来了?天灾军团出手,无人生还。顶级大佬:卧槽!天灾军团出手就没输过!无数迷弟迷妹:苏辰哥哥太强了!万族之主:我尼玛,我都没说入侵你,你怎么打过来了呀!
笔尖染血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关于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如苏眼睛一闭一睁,穿越了,本来吧,穿越嘛,人之常情,D级的剧本,也可以理解,逃生开局也忍了,但谁来解释解释,什么叫做常规失控,什么叫做汤姆的叫做常规!PS:本书有女主,但女主戏份只出现在固定章节。PS:本书背景灯塔,没有平等,全是偏见
汤大叔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关于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前期走体型增长,破世界纪录,收集权柄。后面开始制造怪物,走幕后流。方明重生为一只宠物蜘蛛,要做的就是努力蜕皮。足展26厘米,打破世界纪录。足展30厘米,引来科学震动。足展40厘米,颠覆科学技术。……你见过脸盆大小的蜘蛛吗?什么,你说你见过?那牛犊大小的呢?最近世界上总是出现一些怪事。一群猎犬一般大小的蟑螂吃光了一个屠宰场的肉。比水管还粗壮的面包虫,从下水道里钻了出来。拳头大
不会起名随便来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关于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我重生在了十七岁和白宁溪表白的这一天。如果按照故事的正常走向,我应该换上正装,捧着鲜红的玫瑰花去给她表白。未知的路上总是鲜花盛开,故事的开头总是极度美好,十七岁的我少年热血,十七岁的她青春明媚,怀揣着那腔滚烫,我勇敢的和她表白。可我知道故事的结尾。十七岁的那场表白她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十七岁的我以为那是答应,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其实是另一种拒绝。我曾经喜欢了她十年
五条懂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