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合院:穿成易中海的亲儿子

第1695章 系统太大方了

【恭喜宿主获得炸鸡汉堡所需设备五十套,炸鸡原材料总计五千千克,炸鸡调料配方十种,各种调料五百千克,汉堡胚五千千克,牛排鸡排猪排各五百千克,五种酱料各两百千克......】

听着这大礼包打开之后的提示,易天赐觉得完全不需要自己付出什么了。

简直就是考虑太周到了。

这要是不选择的话,绝对会后悔的。

想来想去,好像也就是缺一些新鲜的蔬菜了。

......

有了这么多的材料之后,易天赐自然是在第二天就开动了。

“怎么样,炸鸡的产品都在这里了,你们好好品尝一下,味道呢,现在只有麻辣的,和椒盐的,还有一个酸甜的。”

“麻辣的和椒盐的是可以在所有的炸鸡产品上面使用的。”

“至于这个酸甜味儿的,在鸡米花和鸡块上面使用就行了,别的也不大适合。”

“不过呢,这些都是看个人的口味。”

“只要是人们喜欢就行。”

“而且,这些口味还可以安排不同的味道。”

易天赐把好几只鸡都做了出来,一只做的是整只鸡,另外的几只是经过分解之后加工成了不同产品的。

“我怎么感觉这鸡是全身都是宝啊。”

“你看这有鸡腿、鸡翅,还有鸡块,鸡架,这些小的又是鸡米花,好像除了鸡爪子和鸡毛鸡头之外,别的都可以油炸出来吃啊。”

“关键是这味道还如此完美。”

何雨水两只手,一只手拿着一个鸡腿这一块,一只手拿着一块鸡块。

“雨水说的没错,好像只有这鸡爪子和鸡头鸡毛没啥用。”

于莉也吃的满嘴油腻,看来这些炸鸡确实是深得这几个红颜知己的喜欢。

“鸡头是真的有啥用,毕竟在鸡头上面重金属含量比较高,老师说不能吃。”

“不过这鸡爪子可不是没有用,把它们煮熟了之后可以泡不同的口味去卖。”

“当然了,也可以直接煮熟的去卤。”

“至于这鸡毛直接装成鸡毛掸子或者是毽子都可以卖掉的。”

“就是现在把这鸡毛拿出去卖一样,是收的人很多。”

“刚才你们有句话说的很正确,那就是鸡身上全身都是宝。”

“就连这鸡脖子也可以直接做成美味的。”

易天赐点点头,也是把各种味道都品尝了一下。

基本上也都跟自己穿越之前吃到的差不多。

“快去做,就你说的那个泡鸡爪,你也不用给我们做几种口味,就做一种你认为最好的就行了。”

于莉听了之后,自然是立马就回应了。

那是很给面子的。

“这个,需要煮熟了之后腌制一下的,大概明天才能吃,今天可能是吃不到了。”

易天赐倒是也想吃呢,就像是泡椒鸡爪,那绝对是到现在都回味无穷的。

“那行吧,我明天吃。”

于莉嘴上说着,还不忘去抢了一个鸡翅吃。

“有这好东西不早点儿做给我们吃,早开这店早就赚大发了。”

乔三丽也很给面子地喊叫了起来,就像是错过了几百万一样。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关于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林祥穿越到了九十年代的港岛,在这个充斥着混乱和黑暗的地方,成为了和联胜大D的手下。与此同时,他还是一名卧底!有的卧底兢兢业业,内心饱受折磨,甚至状若疯魔。但林祥要做卧底,就要做到不一样!黄启法: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当上了一哥。东莞仔:打来打去又有什么用,祥爷给谁,谁才能拿!陈永仁:大家都是卧底,为什么你这么能这么豪横?!多年后,人们才发现,当初档案里资料封存的小
白白了开水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关于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万族入侵,世界危在旦夕。苏辰穿越而来。开局觉醒天灾级唯一天赋,随后开始组建天灾军团。逐渐解锁成就:一人镇万族!什么?地狱副本难打?天灾军团铁骑之下,片草不生!什么?兽潮来了?天灾军团出手,无人生还。顶级大佬:卧槽!天灾军团出手就没输过!无数迷弟迷妹:苏辰哥哥太强了!万族之主:我尼玛,我都没说入侵你,你怎么打过来了呀!
笔尖染血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关于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如苏眼睛一闭一睁,穿越了,本来吧,穿越嘛,人之常情,D级的剧本,也可以理解,逃生开局也忍了,但谁来解释解释,什么叫做常规失控,什么叫做汤姆的叫做常规!PS:本书有女主,但女主戏份只出现在固定章节。PS:本书背景灯塔,没有平等,全是偏见
汤大叔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关于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前期走体型增长,破世界纪录,收集权柄。后面开始制造怪物,走幕后流。方明重生为一只宠物蜘蛛,要做的就是努力蜕皮。足展26厘米,打破世界纪录。足展30厘米,引来科学震动。足展40厘米,颠覆科学技术。……你见过脸盆大小的蜘蛛吗?什么,你说你见过?那牛犊大小的呢?最近世界上总是出现一些怪事。一群猎犬一般大小的蟑螂吃光了一个屠宰场的肉。比水管还粗壮的面包虫,从下水道里钻了出来。拳头大
不会起名随便来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关于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我重生在了十七岁和白宁溪表白的这一天。如果按照故事的正常走向,我应该换上正装,捧着鲜红的玫瑰花去给她表白。未知的路上总是鲜花盛开,故事的开头总是极度美好,十七岁的我少年热血,十七岁的她青春明媚,怀揣着那腔滚烫,我勇敢的和她表白。可我知道故事的结尾。十七岁的那场表白她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十七岁的我以为那是答应,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其实是另一种拒绝。我曾经喜欢了她十年
五条懂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