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综:魅力无限,女主让位

第25章 陈情令25

“好了,眼下是要怎么度过难关。”魏无羡眼神严肃的说道。

“这怎么办,我们剑都不在身上。”江澄气垒说道。

魏无羡拍着他们肩膀安慰道:“不是还有我和蓝湛在吗?我们可以去把剑偷回来,等拿到剑后,你们偷偷溜出去,现在温氏已经不安全了,想必其他世家都在商讨怎么救出咱们。”

“那我们应该怎么做?”聂怀桑有些害怕的捏紧衣角。

“这样,你们众人商量,趁着干活的时候弄清楚温氏的地形,三日之后,我去将剑偷出来,咱另寻地点汇合。”魏无羡思索片刻说道。

“哪有这么容易,温氏弟子每日都盯着我们干活。”江澄嘟嚷着。

“此言差矣,江兄,只要我们互相打配合,利用方便之际来回查看,一定可以找到出路的。”聂怀桑自信的说道。

“那此事就交给你们了,蓝湛伤也快好了,我和蓝湛商议一下,若有意外我会提前告知你们的。”

“好,那就这么办。”三人商议好后便散开了。

魏无羡将自己装吃食的储物袋留给两人,反正温氏提供他吃食,他一时也用不上。

回到客居后,魏无羡将事情经过详细的告诉蓝湛,包括现在仙门百家应该已经知道温若寒利用修士炼制傀儡的事。

蓝湛也知道此事迫在眉睫,他们必须尽快离开温氏,点头就同意他们的出逃计划。

经过两天的打探,魏无羡凭借记忆来到了存放兵器的地方,看守的人正在喝酒。

魏无羡小心翼翼地潜入进去,成功找到了众人的的佩剑,由于数量太多,他就收到储物袋中。

然而,在离开时,他一个不小心碰到了一旁的花瓶,发出了声响。

守卫弟子立刻惊慌,“谁在那里?”

魏无羡心中一紧,迅速拿起剑准备迎战。就在这时,只见守门弟子闷哼一声倒地。

原来是被蓝湛打晕了。

“你怎么来了?”魏无羡惊讶地问道。他担心蓝湛的伤,所以让他等着,没想到他还是来了。

“我不放心你。”蓝忘机淡淡地回答道。

魏无羡心中一暖,看着外面道:“我们得赶紧走了,被发现就麻烦了。”两人顺利地逃出了温氏,与江澄和聂怀桑汇合。

“太好了,终于拿到剑了。”江澄兴奋地说道:“看守弟子都被我们合伙打晕了,不必担心。”

“接下来我们要尽快离开这里。”魏无羡看了看四周问道:“先往哪个方向走?”

“我之前打听到东边有一条小路,可以通往山外。”聂怀桑说道。

“好,那就往东走。大家小心点。”魏无羡带领着众人朝外面走去。

到了众人分别的时候,金子轩别扭的朝魏无羡拱手,“这次多谢了,下次有用得着我的地方,我义不容辞。”说完就离开。

而正在讨论伐温的众人看见安全回来的弟子们都欣喜若狂。

原本就因为怕突然起义连累在岐山温氏的弟子,现在他们都安全回来,也没有顾及了。

人气小说推荐More+

重生后,我成了仇人的掌上明珠
重生后,我成了仇人的掌上明珠
关于重生后,我成了仇人的掌上明珠:前世的宴允规规矩矩了一生,就算是嫁了一个瘸子相公,她都忍受了。她勤勤恳恳的付出一切。却在最后弥留之际,被那个瘸子相公向着丫鬟嘲讽她不过就是郑家的一条狗。一条狗?这可真是讽刺。这讽刺的人生如果再来一次。你以为的狗变成了你的掌上明珠。
不听情歌
血樱散漫
血樱散漫
关于血樱散漫:他,是暗夜中的魅影。她,是戴着面具行侠仗义、除恶扬善的神秘游侠。原本只是一次意外相遇,却卷入一个无法脱离的漩涡……黑夜与白昼共同谱写的协奏曲,神秘而引人注目,渺小的自己是否能找到属于自己的归属……
零星泪雨
女配修仙,仇人祭天
女配修仙,仇人祭天
关于女配修仙,仇人祭天:【大女主+无男主+复仇虐渣+修仙】颜楚穿成一本玛丽苏修仙小说里的黑莲花女配,被赘婿渣爹和渣爹的婚外情人毒害。赘婿渣爹和塑料妹妹生生剖开她的肚子伸手在她的腑脏里翻搅,笑着说她不配活在这个世界上。因为玄阴体质,她被合欢宗宗主叶欢炼制成鼎炉日夜折磨,叶欢强横地捏起她的下颌,说她这辈子都只能成为他的玩物。最后因为复仇不成她被女主的舔狗们联合起来追杀并挫骨扬灰。进入剧情后她才逐渐发现
云杉柳
心死出国后,前女友抛弃白月光跪求我原谅
心死出国后,前女友抛弃白月光跪求我原谅
关于心死出国后,前女友抛弃白月光跪求我原谅:陆河与温蔓在一起的第五年,容琤回国,温蔓的生活重心更加向容琤偏移,所有人都以为他们要破镜重圆。容琤父亲重病,温蔓为了报恩与容琤假意结婚,亲手将陆河推的更远。陆河年少时对温蔓一见钟情,在与温父的约定下和本心使然中,他如愿接近温蔓。这五年来,他替她挡过酒,为她挡过风。因为她生病时的一句话,他放弃事业永远守候在她身边,成为了海城众人皆知的软饭男。可不管他怎么做
好好是只小猫咪
神豪:离婚后我三天赚百亿!
神豪:离婚后我三天赚百亿!
关于神豪:离婚后我三天赚百亿!:【家暴男重生追妻】【赌徒浪子回头,化作宠妻狂魔】【把女儿当命一样呵护】上一世,他家暴妻子,虐待女儿,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畜生,败类。临死前,才知道家庭的温暖,留下太多遗憾。重生后,他用命去呵护妻女,用双手创造未来。凭借预知未来,重生经验,他狂赚百亿,却只为妻女花花花,弥补自己的罪行。
杨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