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娱:穿越后,国家队死死盯着我

第409章 得加钱

有意无意,洛凌跟湟朝集团才刚刚有所缓解的关系,估计又要恶化了。

舒新儿在公司的咖位,是没有吕静怡大的。

但是,他这个大直男实在忍不住啊。

就破了点皮,需要大喊大叫吗?

就用点了碘伏,连创可贴都用不上,有必要梨花带雨?

卖惨就卖惨,为啥要凹造型摆泼斯啊?

你不是劳苦大众出身吗?

十六岁以前不是天天做饭吗?

唉。

算了。

就这么滴吧。

噫?

山谷里还有她的嚎叫声在回荡?

赶紧走,往上走。

辣耳朵。

……

等洛凌拍摄完个人部分,情况又变了。

虽然吕静怡的眼神中充斥着反感,但身体却很诚实——不仅貌似不痛了,反而非常认真地配合着双人拍摄。

洛凌看着她将沙包大的拳头(裹在纱布里)缩在袖子里,瞬间明白了。

嗯,“爱岗敬业”的通告,估计已经拟好了。

就是不知道会不会把自己供出来。

一个自私、粗鲁、丝毫不怜香惜玉的恶毒男人!

来啊。

老子不怕!

……

不管怎样,主要镜头已经完成了。

六辆车浩浩荡荡回到市区,第一站就是洛凌主动建议避雷的锦里,笑死。

宣传片时长有限,锦里就一两个镜头,很简单。

稍稍有点麻烦的是粉丝太多了。

吕静怡手不痛,心痛。

自己带的人,竟然比围观、支持自己的人都多。

稀稀拉拉的“静怡”被淹没在一声声兴奋又激动的“洛凌”之中。

洛凌向来不怎么营销自己,所以他也没想到自己在老家的人气这么旺。

美不美,家乡水。

亲不亲,家乡人。

啧啧,不对啊,那吕大姐不也是家乡人么?

线上的人气旺得批爆,在线下反而没什么支持率呢?

这可是活生生的八千年美女啊,走过路过再怎么也得看两眼撒。

哦,明白了。

洛凌想起了上辈子有个叫“金娜美”的网络明星。

我的天,那叫一个“火”!

抖音、今日头条、火山等平台,铺天盖地推送她的视频片段,主打的还都是人美、身材好、敬业。

洛凌看得牙疼。

鬼一样,美个锤子。

投诉、举报、屏蔽……尼玛完全没用!

照样给你推送!

唉,不知道背后金主花了多少钱,也不知道背后金主有多瞎。

或者,她自己就是自己的金主?

也是奇怪,天天宣传金娜美长得漂亮演技炸裂,但洛凌还真没在电影电视剧里看到过她,甚至连网剧也没见她出现过。

嗯,可能只活在视频里、网络中吧。

吕静怡就比金娜美好多了。

网络上出现频率高,大屏幕露脸次数也不少。

虽说其得到的评价超过半数都是吐槽与讥讽,但就是火啊,就是有资本捧,你能咋滴?

病了。

……

洛凌笑着与支持自己的粉丝们打招呼,看看时间,嗯,还可以签名合照。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关于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林祥穿越到了九十年代的港岛,在这个充斥着混乱和黑暗的地方,成为了和联胜大D的手下。与此同时,他还是一名卧底!有的卧底兢兢业业,内心饱受折磨,甚至状若疯魔。但林祥要做卧底,就要做到不一样!黄启法: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当上了一哥。东莞仔:打来打去又有什么用,祥爷给谁,谁才能拿!陈永仁:大家都是卧底,为什么你这么能这么豪横?!多年后,人们才发现,当初档案里资料封存的小
白白了开水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关于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万族入侵,世界危在旦夕。苏辰穿越而来。开局觉醒天灾级唯一天赋,随后开始组建天灾军团。逐渐解锁成就:一人镇万族!什么?地狱副本难打?天灾军团铁骑之下,片草不生!什么?兽潮来了?天灾军团出手,无人生还。顶级大佬:卧槽!天灾军团出手就没输过!无数迷弟迷妹:苏辰哥哥太强了!万族之主:我尼玛,我都没说入侵你,你怎么打过来了呀!
笔尖染血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关于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如苏眼睛一闭一睁,穿越了,本来吧,穿越嘛,人之常情,D级的剧本,也可以理解,逃生开局也忍了,但谁来解释解释,什么叫做常规失控,什么叫做汤姆的叫做常规!PS:本书有女主,但女主戏份只出现在固定章节。PS:本书背景灯塔,没有平等,全是偏见
汤大叔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关于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前期走体型增长,破世界纪录,收集权柄。后面开始制造怪物,走幕后流。方明重生为一只宠物蜘蛛,要做的就是努力蜕皮。足展26厘米,打破世界纪录。足展30厘米,引来科学震动。足展40厘米,颠覆科学技术。……你见过脸盆大小的蜘蛛吗?什么,你说你见过?那牛犊大小的呢?最近世界上总是出现一些怪事。一群猎犬一般大小的蟑螂吃光了一个屠宰场的肉。比水管还粗壮的面包虫,从下水道里钻了出来。拳头大
不会起名随便来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关于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我重生在了十七岁和白宁溪表白的这一天。如果按照故事的正常走向,我应该换上正装,捧着鲜红的玫瑰花去给她表白。未知的路上总是鲜花盛开,故事的开头总是极度美好,十七岁的我少年热血,十七岁的她青春明媚,怀揣着那腔滚烫,我勇敢的和她表白。可我知道故事的结尾。十七岁的那场表白她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十七岁的我以为那是答应,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其实是另一种拒绝。我曾经喜欢了她十年
五条懂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