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可是,若我没记错,杀手不得违背命令,你现在就将这丫头带出去,若,你回来时我还活着,便算天命。”
锦瑟将明月这个丫头交与残影,抬起双手抹去她睁地硕大的眼睛,再怎么样,也不能死不瞑目,“丫头,你感觉到了吗,你欢喜的男子正抱着你呢,你可安心去吧!”
“小姐,属下还是觉得此事不妥!”
“你去吧,若他日你主子问起,就说是我自愿的,想来他也不会为难你的,不过,这死也得死个瞑目,你可否告诉我,你家主子何许人也,若有个万一,我也好在走之前见他一面。”
“我家主子乃天启三王爷君华,小姐放心,残影定会保证小姐安全。”
“天启三王爷”,锦瑟冷笑,又念叨了一遍,“可真是身份尊贵,我可记住了,你便去吧,记住,好生安葬她,凡事莫要强求。”
“是”,残影深深一跪,既然冲破屋顶飞了出去。
锦瑟畅然一笑,前世今生,果真了了十几年罢了,还记得幼年时,父亲将他抱在怀里,告诉他:蛊虫乃吸人血肉之物,若他日锦瑟成了一家之主,这辈子可就得在成婚之前将家业接过去。
那时候不明白,之后锦瑟想了又想,才知道,这家业,无不是蛊王。
若长期以血肉喂养,则蛊王即会言听计从,一旦蛊王入人身,则成一体,她也便没救了。
“蛊王,你说,一会儿咱们谁先死?”锦瑟陡然一笑,竟失了颜色,她慢慢的后腿,嘴角竟挂了笑,“我已将之后之事都已安排妥当,这叶家,我早就想一把火烧尽,只是可惜了,我竟脱身不开,不过这样也好,我早就该死了。”
火势愈发的大,等残影将明月搁置在石桌上时,转身却发现,这祠堂早就被火烧尽,甚至连累了旁边的屋子,当初的后院成了灰烬,现如今还在蔓延至前院。
残影想进去,却发现火势已经控制不住,许……早已无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