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牛大专校长,干翻七个工业国!

第114章 要么亿万富翁,要么牢底坐穿

学生下课就能去上班。

上班完了就能去嗨皮!

嗨皮完了回宿舍睡觉。

睡完觉接着去上课!

完美的循环。

“李校长,您好,您找我?”

一个穿着廉价西服,普通皮鞋的学生模样的小伙子来到了校长办公室!

在看到这小子第一眼的时候,李墨白就察觉出来了。

小家伙是有点东西的。

还在上大学的学生,能够有穿西装皮鞋打领带的习惯的,就足以证明其的心智多么成熟了。

至少是遥遥领先普通人不少的。

年轻人,从青涩走向成熟,从校园走向社会,穿西装就是个标志!

很多年轻学生对穿西装有点抵触,不好意思!

反正李墨白上学那会儿就是这样的。

“汤恩赐。马总对你可是赞誉有加啊。”

李墨白对汤恩赐这个学生,第一印象也不错。

虽然说,偏油滑了一点。

但是除了社会,这样的学生,混得开!

“过奖了,我就一小卖货郎!”汤恩赐很谦虚。

从小到大的成长环境,决定了他的段位不会低。

这段时间跑江湖推销。

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早就褪去了同龄人身上的那种青涩感了。

李墨白甚至都能看出来,汤恩赐对自己这个校长,也是表面尊重。

估摸着,心里想的是,老子都快毕业了。等拿了毕业证,这辈子估计都不会再见面了。

您就一破大专。

也别指望学生有太强的母校情结。

清华,燕大的毕业生,人家会把毕业院校挂嘴边的。

没见过哪个大专,中专的毕业生,把母校挂嘴边,见人就说,自己是某某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的。没脸说,不好意思讲。

这是人性。

“有没有兴趣做一份有挑战性的工作,学校要搞一些新业务。你的能力我是认可的,愿意负责推销业务吗?”

“肯定比你现在卖皮鞋有前途。”

李墨白直接了当道。

他欣赏汤恩赐。

所以诚挚的发出邀请。

愿意留下来皆大欢喜。

不愿意留下来,也不强求。

指望李墨白这个校长去给学生三顾茅庐是不可能的。

又不是卧龙凤雏。

“我们学校,确实变化挺大的。但是,有开展什么新业务吗?”

汤恩赐昨晚就回到学校了。

山河学院的巨大变化,给了他不小的震撼。

尤其是得知,有学生竟然在校内实习,竟然能拿到1000的月薪时,汤恩赐都震惊了。

他自认为自己混的风生水起。

在社会上立足了。

跑销售很成功,他都盘算着毕业后,就去中海,深川混了。

在一众大专生中,汤恩赐算是头脑非常清醒的那种了。

他知道自己别说原生家庭不好了,是根本没有原生家庭。

别人还能靠父母啃老呢。自己只能靠自己。

没有父母帮忙助力,要想成家立业,就得努力赚钱。

去大城市见见世面。

多看,多学习,多交朋友。

等到有资本了,尝试自己搞点小生意。

反正得折腾。

汤恩赐这样的,未来能成功的概率很大。

会做人会做事儿,混个亿万富翁应该是没问题的。

当然了。

也有可能剑走偏锋,鬼迷心窍的,判个十年二十年。

要么大胜,要么大败。

人气小说推荐More+

国匠精魂
国匠精魂
关于国匠精魂:贾晓臻和陈阿丽是大学同学,一对恋人,小贾为留学归来的国家查检研究院一处处长穿越为上世纪90年代大学毕业刚刚入职的公务员,他充分利用自己的信息快、知识面广、会多国语言、动手能力强,决策迅速准稳、勤于奋斗,有心机、有手段的特点,注意有心机并非用于算计他人,而是为了在生活中更好地达成目标,再阿丽的巧妙帮助下,促使他创造了一系列工作成绩。阿丽坚韧独立、勇于决断的性格。原就业单位效益不好,后下
农夫在城有点乐
反派,求求你给主角留点活路吧
反派,求求你给主角留点活路吧
关于反派,求求你给主角留点活路吧:黄东穿书了,穿成一个富二代小反派。只要他被主角亲手杀死,他就能带着黄家所有家产回到原本的世界。于是他一边赚钱,一边去主角面前作死。然后他发现,自己无敌了!主角崩溃大哭:哥,我真没本事杀你,求求你放过我,给我留一条活路吧!
柴不犬
重生后拒接盘,开局疯狂搞钱
重生后拒接盘,开局疯狂搞钱
关于重生后拒接盘,开局疯狂搞钱:楚尘做梦也没想到,自己苦苦追求四年的女神竟然是找自己接盘的,而儿子也不是他的。结婚十年,一直在伺候别人的老婆孩子,而那个人是上市公司的总裁,在天霖市只手遮天,十年间一直在暗中打压他,把他压在底层,翻不了身,最后更是惨死在对方的手上。好在楚尘重生了,这一世他要疯狂搞钱,疯狂的报复,
为你遮伞
随机美食摆摊,顾客纷纷建群堵我
随机美食摆摊,顾客纷纷建群堵我
关于随机美食摆摊,顾客纷纷建群堵我:平行世界的唐晨意外获得美食摆摊系统。每月系统随机指定一个地点,随机一个美食品类,摆摊成功自动获得美食点,可用来抽奖。没想到美食摊俘获一批又一批顾客,他们还建了几百个群来堵唐老板,只要唐老板一出摊,他们要第一个排队买到。
南方小子
被囚五年,替嫁后国公府跪求我原谅
被囚五年,替嫁后国公府跪求我原谅
关于被囚五年,替嫁后国公府跪求我原谅:苏知之是国公府养了十六年的假千金。真千金一回府,就假装落水陷害她,于是全府上下便将她这个鸠占鹊巢的假千金送到了吃人不吐骨头的玄林塔。五年后,国公府竟良心发现将她接回府,只为代替真千金嫁给只剩一口气的锦王魏顾箫,锦王一死,苏知之就会被活埋陪葬。可苏知之是谁?吃饭可以吃亏绝不行。替嫁就替嫁!锦王要死了是不是?她就给救活了。锦王没钱了是不是?她就散金万两。锦王看上真
七嘻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