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常异象,我能将异常化为武器

第204章 买货

虽然我很有钱,但这不意味着你能把我当成傻子来骗啊!

就算是最高档的c级异常物品,也顶多就值五十万,你居然还直接翻了一个倍……

就在墨渊刚要走时,那摊主眼疾手快,一把抓住了墨渊的胳膊:

“小兄弟,这么着急干什么?你可以砍个价嘛……”

墨渊眼珠子一转:“那十万。”

“五十万。”摊主伸出了五根手指。

“五万。”

“四十万。”

“那不要了,再见。”墨渊摆摆手,再度转身准备走人。

“别别别!”那摊主再一次拉住墨渊,“三十万,怎么样?这已经是底价了!”

“那就是说还有赔本价?二十万!”

“你……”

经过一番如同菜市场买菜一般的讨价还价后,墨渊最终以二十三万的价格买走了那把匕首。

接下来,他一路东挑西捡,又买下了几个感觉还不错的异常物品。

……

“真是的,说的我口干舌燥的……”墨渊呼出一口气来,“这里的人都是菜市场大妈吗?这么会讲价?”

说着,墨渊拿出手机看了一眼时间。

已经转了这么久了吗?

墨渊放松地伸了一个懒腰,随后侧头看向一旁的拍卖会场。

那还去拍卖会吗?感觉东西已经买的差不多了,而且今天的拍卖会还有好几个小时才召开……

可不去的话,感觉会错过什么好东西啊……毕竟那些小说的主角都是在拍卖会里找到好宝贝的……

正当墨渊思考要不要进拍卖会去看看时,一个东西突然引起了他的灵性直觉。

墨渊顿时侧头看向街边的一个小角落,发现那边正坐着一个乞丐。

那位乞丐蜷缩在那个角落里,他的身前还摊着一张破布,上面堆放着一大堆好似破烂的东西。

莫非这是什么身怀绝技或者手握异宝的老爷爷?

墨渊嘴角略微抽动,随后向那人走去。

随着距离的靠近,墨渊逐渐听到那乞丐似乎在喃喃自语着什么,但声音太轻,他听的不是很清楚。

墨渊缓步走到那个乞丐面前,蹲下身子询问道:“你好,先生,你这是在卖什么?”

那乞丐在听到墨渊的话后,他顿时打了一个激灵,随后迅速抬头看向墨渊。

而在做出这个动作后,那乞丐似乎就忘了自己想要干什么,就这么直勾勾地盯着墨渊。

大概过了半分钟左右,那人才终于从恍惚中回过神来,他神色慌张,动作幅度超大地在身前的那堆破烂中翻找着什么。

那乞丐边找边自言自语道:“啊对!我的来卖东西的……再不赚点钱去买食物的话,我就要饿死了……”

说到这,那乞丐的动作突然僵硬了一下,随后他飞速晃头,似乎是想要把自己脑袋甩出去一样。

“不,不对……”乞丐慌张地说道,“有哪里不对……”

“我不是早就辟谷了吗?怎么还想要吃东西?”

“罪过……罪过……”

那乞丐突然匍匐下去,以一种怪异的姿势爬进了巷子里的阴影中,然后就这么倒在了那里。

在死之前,墨渊还听到那乞丐呢喃道:“成了!我成了!我要羽化登仙了!”

看着乞丐脸上那幸福的笑容,墨渊无奈地摇了摇头。

看起来是被什么异常影响到了。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关于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林祥穿越到了九十年代的港岛,在这个充斥着混乱和黑暗的地方,成为了和联胜大D的手下。与此同时,他还是一名卧底!有的卧底兢兢业业,内心饱受折磨,甚至状若疯魔。但林祥要做卧底,就要做到不一样!黄启法: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当上了一哥。东莞仔:打来打去又有什么用,祥爷给谁,谁才能拿!陈永仁:大家都是卧底,为什么你这么能这么豪横?!多年后,人们才发现,当初档案里资料封存的小
白白了开水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关于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万族入侵,世界危在旦夕。苏辰穿越而来。开局觉醒天灾级唯一天赋,随后开始组建天灾军团。逐渐解锁成就:一人镇万族!什么?地狱副本难打?天灾军团铁骑之下,片草不生!什么?兽潮来了?天灾军团出手,无人生还。顶级大佬:卧槽!天灾军团出手就没输过!无数迷弟迷妹:苏辰哥哥太强了!万族之主:我尼玛,我都没说入侵你,你怎么打过来了呀!
笔尖染血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关于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如苏眼睛一闭一睁,穿越了,本来吧,穿越嘛,人之常情,D级的剧本,也可以理解,逃生开局也忍了,但谁来解释解释,什么叫做常规失控,什么叫做汤姆的叫做常规!PS:本书有女主,但女主戏份只出现在固定章节。PS:本书背景灯塔,没有平等,全是偏见
汤大叔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关于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前期走体型增长,破世界纪录,收集权柄。后面开始制造怪物,走幕后流。方明重生为一只宠物蜘蛛,要做的就是努力蜕皮。足展26厘米,打破世界纪录。足展30厘米,引来科学震动。足展40厘米,颠覆科学技术。……你见过脸盆大小的蜘蛛吗?什么,你说你见过?那牛犊大小的呢?最近世界上总是出现一些怪事。一群猎犬一般大小的蟑螂吃光了一个屠宰场的肉。比水管还粗壮的面包虫,从下水道里钻了出来。拳头大
不会起名随便来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关于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我重生在了十七岁和白宁溪表白的这一天。如果按照故事的正常走向,我应该换上正装,捧着鲜红的玫瑰花去给她表白。未知的路上总是鲜花盛开,故事的开头总是极度美好,十七岁的我少年热血,十七岁的她青春明媚,怀揣着那腔滚烫,我勇敢的和她表白。可我知道故事的结尾。十七岁的那场表白她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十七岁的我以为那是答应,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其实是另一种拒绝。我曾经喜欢了她十年
五条懂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