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常异象,我能将异常化为武器

第99章 外星生物感染者

“在三阶的领域里,敌方的异能会被无限削弱,甚至消失,而己方的异能则会无限增强。”文斯解释道。

同时他撸起衣袖,露出手臂上密密麻麻的十字星斑点:“看二位的样子,是想进入舞会环节了吗?没问题……”

“让我们共同来舞起这一死亡之舞吧!”

“那些是圣痕吗?”耀尚天凑过来轻声说道。

墨渊摇头道:“不是,那是他的职业特性。”

作为怜的员工,墨渊知晓绝大部分天体学派的职业,他一眼便看出文斯身上的斑点是来自他职业的影响。

“是天体学派里一个非常小众的分支。d级星术师——c级太空科学家——b级外星生物感染者。”

“要小心他的‘群星瘟疫’和‘外星怪虫’……”

说到这,墨渊突然顿了一下。

“废墟外圈那些奇形怪状的虫子都是你放的?”

“是的。”文斯笑着答道。

“呃……为什么?我是说为什么要来拦我们?”

“你之所以放出大量的怪虫,是为了防止他人进来看见不该看到的东西吧?”

“可我们好像也没有看到什么奇怪的东西吧?放任我们离开不是更好吗?为什么要多此一举地阻拦我们。”

文斯也点头同意了他的看法:“是的,正常来说确实如此……”

他伸手指向墨渊,略带兴奋地说道:“但问题是……你不一样啊!”

难道是墨渊那该死的魅力吸引住了这位?就像塞壬一样……耀尚天的脑中一下子想到了一个荒唐的想法。

“迷失的旅人,你看起来还没有回想起一切……而身为院长的我,有义务帮助你!”

“完全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墨渊翻了一个白眼,弹射而出,化为血光冲向文斯。耀尚天也同时掏出了枪支,向文斯扫射而去。

“呵呵……”

文斯没有硬接下攻击,立刻传送走人了。

我讨厌传送!飞来飞去的!

发现血遁的速度比不上文斯的‘星际穿越’后,墨渊立刻解除了血遁,挥动‘正直’破坏了【星际穿越】的异能。

受到破魔之刃的影响,这一击只让文斯传送的速度和频率都大幅度下降,使他不能再频繁地进行传送。

文斯感受到自身的变化后便停止了传送,他转身向墨渊比了一个大拇指:

“好异能!你如果进入天体学派的话,那应该能直接成为‘助教’了。”

“真的没兴趣加入我们吗?”

“没有!”

我到底哪点好了,让你们都想要我加入天体学派。挽星也是……你也是……

告诉我,我改还不行吗?

墨渊以身化为烈焰,召唤出一颗巨大的火流星,带着无可阻挡的气势向文斯砸去。

耀尚天也在此时举起狙击枪对准了文斯。

枪弹风暴!

爆裂!

贯穿!

两个方向的致命打击同时向文斯袭来。

文斯脸上的笑容终于僵硬了一下,他只好再次发动‘星际穿越’,躲过了这轮打击。

就是现在!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关于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林祥穿越到了九十年代的港岛,在这个充斥着混乱和黑暗的地方,成为了和联胜大D的手下。与此同时,他还是一名卧底!有的卧底兢兢业业,内心饱受折磨,甚至状若疯魔。但林祥要做卧底,就要做到不一样!黄启法: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当上了一哥。东莞仔:打来打去又有什么用,祥爷给谁,谁才能拿!陈永仁:大家都是卧底,为什么你这么能这么豪横?!多年后,人们才发现,当初档案里资料封存的小
白白了开水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关于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万族入侵,世界危在旦夕。苏辰穿越而来。开局觉醒天灾级唯一天赋,随后开始组建天灾军团。逐渐解锁成就:一人镇万族!什么?地狱副本难打?天灾军团铁骑之下,片草不生!什么?兽潮来了?天灾军团出手,无人生还。顶级大佬:卧槽!天灾军团出手就没输过!无数迷弟迷妹:苏辰哥哥太强了!万族之主:我尼玛,我都没说入侵你,你怎么打过来了呀!
笔尖染血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关于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如苏眼睛一闭一睁,穿越了,本来吧,穿越嘛,人之常情,D级的剧本,也可以理解,逃生开局也忍了,但谁来解释解释,什么叫做常规失控,什么叫做汤姆的叫做常规!PS:本书有女主,但女主戏份只出现在固定章节。PS:本书背景灯塔,没有平等,全是偏见
汤大叔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关于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前期走体型增长,破世界纪录,收集权柄。后面开始制造怪物,走幕后流。方明重生为一只宠物蜘蛛,要做的就是努力蜕皮。足展26厘米,打破世界纪录。足展30厘米,引来科学震动。足展40厘米,颠覆科学技术。……你见过脸盆大小的蜘蛛吗?什么,你说你见过?那牛犊大小的呢?最近世界上总是出现一些怪事。一群猎犬一般大小的蟑螂吃光了一个屠宰场的肉。比水管还粗壮的面包虫,从下水道里钻了出来。拳头大
不会起名随便来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关于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我重生在了十七岁和白宁溪表白的这一天。如果按照故事的正常走向,我应该换上正装,捧着鲜红的玫瑰花去给她表白。未知的路上总是鲜花盛开,故事的开头总是极度美好,十七岁的我少年热血,十七岁的她青春明媚,怀揣着那腔滚烫,我勇敢的和她表白。可我知道故事的结尾。十七岁的那场表白她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十七岁的我以为那是答应,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其实是另一种拒绝。我曾经喜欢了她十年
五条懂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