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快马扬帆,毕业直接入职保安

第214章 明星返场

京都。

又一座堪比魔都的城市。

许久没有露面的叶倾仙,终于结束了自己一天疲惫的工作。

想着吃顿好的,又得身材管理。

自己的母亲想必也早已经准备好了减脂餐吧。

痛苦。

本就劳累,还吃这没有一点油水的减脂餐。

要不是累的躺到床,立马就能睡着,叶倾仙真不知道自己怎么度过这难熬的夜晚。

“叶凡马上我就要返回魔都了,也不知道能不能见到你,想你,真的好想”

京都之行结束后,再过一段时间,叶倾仙便要前往魔都进行演出。

她特意挑的这座城市,只为了那渺茫的一丝跟他见面的机会。

“仙儿”

“仙儿,吃饭了”

当叶倾仙还在愣神的时候,她的母亲叫了她两声。

“好”

叶倾仙接过自己母亲带来的饭盒,又是清一色的素食。

没有表现出太多的不满,就是和往常一般吃着。

“妈我手机呢”

叶倾仙其实是有些着急的,因为她已经很久没有联系叶凡了,她怕自己没了存在感,叶凡会忘记自己的模样。

“先吃饭,吃完饭再给你”

叶倾仙的母亲早已经答应她了,等这次京都之行结束,在前往魔都的这段时间之前她可以拥有自己的手机。

李淑兰对自己女儿掌控欲是强点,但叶倾仙能够在这个年龄就拥有各方面顶尖的天赋很大原因是因为这个。

不被外界的一切所干扰,一心一意专攻着自己的领域。

叶倾仙混迹娱乐圈那么久,还是那么单纯,也是因为李淑兰把她保护的太好。

“谢谢妈”

叶倾仙不动声色的说着违心的话,谁喜欢整日吃着这味如嚼蜡的沙拉。

“对了仙儿,还记得妈妈之前跟你说的,帮你物色了几个不错的异性,要是没有问题的话,妈妈就试着帮你约一下”

自己的母亲突然说到这个话题上,让叶倾仙心中顿时有些炸毛:

“真就是什么都要帮自己安排嘛,那到时候自己结婚,她怎么不帮自己嫁呢”

不过叶倾仙现在也不会那么傻傻的表现出来。

“妈我还年轻,这种事情不用急着的,我想跟慕容千羽前辈一样,先把事业做到顶峰,再谈别的事情”

叶倾仙搬出娱乐圈曾经的门匾,事业爱情双丰收的完美例子。

“嗯也对,你这个年龄正是奋斗的黄金年龄,像爱情这东西还是得往边上晾一晾”

“就算真遇到让自己中意的,你这丫头也必须告诉我这个做妈妈的,让我这个妈妈的替你把把关,千万别擅自做主,让一些不怀好心的人骗了知道吗?”

李淑兰苦口婆心的说道。

“知道了妈,我会的”

叶倾仙乖乖道。

“嗯,你如今也不是小孩子了,要自己自觉,以后手机这种东西妈妈就不替你保管了,你自己自控一点知道吗?”

“真的!”

叶倾仙是真没有想到母亲会把手机的使用权掌管权都交给自己,非常的惊喜。

那不是说,以后的每一天她都可以偷偷的跟叶凡联系感情了吗?

“嗯”

李淑兰点了点头。

“谢谢妈”

叶倾仙一把抱紧了自己的母亲,真的以为自己的母亲转性了。

“傻孩子,跟妈客气什么”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国匠精魂
国匠精魂
关于国匠精魂:贾晓臻和陈阿丽是大学同学,一对恋人,小贾为留学归来的国家查检研究院一处处长穿越为上世纪90年代大学毕业刚刚入职的公务员,他充分利用自己的信息快、知识面广、会多国语言、动手能力强,决策迅速准稳、勤于奋斗,有心机、有手段的特点,注意有心机并非用于算计他人,而是为了在生活中更好地达成目标,再阿丽的巧妙帮助下,促使他创造了一系列工作成绩。阿丽坚韧独立、勇于决断的性格。原就业单位效益不好,后下
农夫在城有点乐
反派,求求你给主角留点活路吧
反派,求求你给主角留点活路吧
关于反派,求求你给主角留点活路吧:黄东穿书了,穿成一个富二代小反派。只要他被主角亲手杀死,他就能带着黄家所有家产回到原本的世界。于是他一边赚钱,一边去主角面前作死。然后他发现,自己无敌了!主角崩溃大哭:哥,我真没本事杀你,求求你放过我,给我留一条活路吧!
柴不犬
重生后拒接盘,开局疯狂搞钱
重生后拒接盘,开局疯狂搞钱
关于重生后拒接盘,开局疯狂搞钱:楚尘做梦也没想到,自己苦苦追求四年的女神竟然是找自己接盘的,而儿子也不是他的。结婚十年,一直在伺候别人的老婆孩子,而那个人是上市公司的总裁,在天霖市只手遮天,十年间一直在暗中打压他,把他压在底层,翻不了身,最后更是惨死在对方的手上。好在楚尘重生了,这一世他要疯狂搞钱,疯狂的报复,
为你遮伞
随机美食摆摊,顾客纷纷建群堵我
随机美食摆摊,顾客纷纷建群堵我
关于随机美食摆摊,顾客纷纷建群堵我:平行世界的唐晨意外获得美食摆摊系统。每月系统随机指定一个地点,随机一个美食品类,摆摊成功自动获得美食点,可用来抽奖。没想到美食摊俘获一批又一批顾客,他们还建了几百个群来堵唐老板,只要唐老板一出摊,他们要第一个排队买到。
南方小子
被囚五年,替嫁后国公府跪求我原谅
被囚五年,替嫁后国公府跪求我原谅
关于被囚五年,替嫁后国公府跪求我原谅:苏知之是国公府养了十六年的假千金。真千金一回府,就假装落水陷害她,于是全府上下便将她这个鸠占鹊巢的假千金送到了吃人不吐骨头的玄林塔。五年后,国公府竟良心发现将她接回府,只为代替真千金嫁给只剩一口气的锦王魏顾箫,锦王一死,苏知之就会被活埋陪葬。可苏知之是谁?吃饭可以吃亏绝不行。替嫁就替嫁!锦王要死了是不是?她就给救活了。锦王没钱了是不是?她就散金万两。锦王看上真
七嘻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