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明远当时真是气晕了。
钱,他存了好多年的钱,是他的精神支柱,全在钱全没了,他的天都要塌了。
人生处处都不顺。
肖明远甚至想要陷害是于明丽拿了他的钱,于明丽拿他的钱给娘家了,那样他再怎么打于明丽,都不有人站在于明丽那边了。
但前面为了找到钱,他信誓旦旦了说了好多次,钱在办公室,从没有拿回家。
而于明丽和他认识到结婚,都没去过他办公室,所以肖明远也没有把这罪名怪到于明丽身上。
反而是他堂妹肖大红去过一次,李阿昔去过一次他的办公室。
而办公室其它三个人,这几年都从来没有放过任何一个外人进办公室找他。
相比之下,肖明远思想觉悟也是太低了!
肖明远打电话到了老家,肖大红真没有拿钱。
肖父也肯定侄女没拿钱,她现在嫁给了柳志新,日子过得苦极了,要有钱,她不可能过成这样的!
肖大红狗肚子里装不了三两油,就不是一个有城府的人!
算来算去,嫌疑人只有李阿昔有嫌疑了!
三千六百块,肖明远连白月光都没放过。
李阿昔年前相了亲,正在家里请亲家吃饭,商量 订亲的日子,突然一群军人进了家,将她带走在,到部队招待喝了茶!
汪明月根本不会保她,如果继女犯事了,肯定要依法办事。
在汪明月看来,国家利益高于一切!
这句话,谁敢不服!
李阿昔都要气疯了。
本来她还一直准备帮着肖明远对付于明丽和苏合欢,现在算了吧,肖明远不配。
和肖明远扯上关系,跟掉进粪坑里有什么区别。
她现在又出名一次。
部队军属大院谁不知道,李阿昔一个未婚小姑娘给有妇之夫花了一百多块钱。
这是正经小姑娘能干的事?
李阿昔相亲对象本来还挺满意李阿昔的,都准备结婚。
现在,算了吧。
男方条件不错,又不是娶不到媳妇,可不愿意娶这种女人。
男孩子喜欢她,如果李阿昔是犯了别的错误,男孩子会原谅,但这种错误,怎么原谅!
而且哪怕男孩子同意,男方家长也不会同意。
李阿昔能给一个结过婚的男人花一百多,那她可能还有很多别的男性的花钱对象。
因为是门当户对的人家,男方家里条件好,但也没有好到要到处给男人花钱的程度。
甚至那个男人都不能理解,一个未婚女给一个已婚男花了一百多块买礼物,到底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
怎么看都是一桩奇怪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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