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神宝妻之厉少求宠爱

第1091章

程绾绾的手艺是在厉霆琛面前展示过的,所以厉霆琛一直都知道程绾绾做饭很好吃,可是坐在边上的秦子耀就不一样了,他和厉霆琛程绾绾认识的晚。

之前程绾绾在云城发生的事情,他根本就不知道,也没有机会尝试过程绾绾做的菜。所以,他根本就不知道程绾绾做出来的菜竟然这么好吃。

“这些都是你做的,你也太厉害了吧,闻起来我就觉得味道很好。”

“秦大哥,以前我没有做过饭给你吃,所以也不知道你是什么口味的,你先尝尝看,如果不满意的话我再去厨房里面做一点。”

听见这句话秦子耀还没有说什么呢,就觉得边上一道冷光。看了过来,抬起头来,果然是厉霆琛是在看着自己,他同时打了一个寒颤,连忙摆手说道:“不用了,不用了,你能够早起给我做饭,我已经很高兴了,怎么还能够再麻烦你去重新做一遍呢?我什么都喜欢吃不挑食的,只要是你做的我都爱吃。”

听见对方的话,程绾绾无奈的摇了摇头,顺便白了厉霆琛一眼,这个厉霆琛也真是的,她好不容易做一顿饭,对方竟然还这么凶。

“吃饭吧!”

其实一开始秦子耀说的只是客气话而已,在他看来像程绾绾长得这么漂亮又是千金大小姐的人,怎么可能会下厨了?只是在尝试了一口蛋花粥之后,他整个人都惊呆了。万万没有想到,程绾绾煮出来的饭菜竟然真的那么好吃,瞬间他就被折服了。

“也太好喝了吧!我的天呐,我从来都没有喝过这么好喝的稀饭。”

秦子耀忍不住惊叹到,对程绾绾竖起了大拇指。

“真的是一点谎话都没有,过去我吃过那么多厨师做的粥,可是没有一碗粥是像你这样好吃的。”

根本就不像是一碗粥,而像是人间美味呀!

看见秦子耀那夸张的表情,程绾绾的心里面其实也挺高兴的,上辈子她本来就是一个厨师。就是后面因为某种原因,所以才成为联姻的女子。

作为厨师,她最喜欢的就是将自己说煮出来的饭菜给别人尝试,如果别人喜欢的话,那就大大地证明了她,她的内心也会很有成就感。

“一开始还怕口味这么清淡,你不会喜欢的,现在你能够喜欢那真的是太好了。”

说话之间,秦子耀已经点着头,把剩下的稀饭全部都给喝完了,喝完了之后他满足的拍了拍肚子长叹了一口气。

他忽然觉得,今天喝完了程绾绾的蛋花粥之后,以后就算是在和别人做的粥,可能都长不到这样的滋味了。

“我怎么不知道,你竟然会下厨,而且厨艺还这么好。”

“你不知道事情多着呢。”

程绾绾本来是随口一说,可是秦子耀的心里面却浮上了一层淡淡的愧疚。

程绾绾说的一点都没有错。

他不知道的事情的确是多了去了。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求生从小刀开始
求生从小刀开始
关于求生从小刀开始:全球所有人来到陌生的世界,参与一场特殊的求生游戏。陈阳只感觉天都塌了,要系统没系统,要金手指没金手指。庇护所需要自己建立,图纸需要自己去找,好在森林不缺食物和水。但,这一切都建立在有实力的基础上。开局的一柄小刀,连树皮的防御都破不了。好在有个唯一天赋,掌控空间,虽然前期只能储物,困人……好在是可成长的。陈阳只能做老六,慢慢发展,困敌,杀敌……将空间发展成一个完整的世界
豌豆尖尖
白玉无睱
白玉无睱
关于白玉无睱:一个是横跨商业圈的大佬,一个是医学界的年轻奇才,一场猝不及防的相遇,开启一段心动时光,在爱的领域内相关试探,只为确信他就是要等的那个人。
陆槿熙
商爷,你的老婆重生啦
商爷,你的老婆重生啦
关于商爷,你的老婆重生啦:(双洁he)沈楠长得好,家世好,有一个体贴的未婚夫,身边的朋友都将他当成心尖好。直到一纸亲子证明甩到了他脸上,他才知道自己原来就是个笑话。后来的那天阳光明媚,但沈楠被挖了一个肾。原来是为了救那个一直被沈家养在国外的亲生儿子。至于为什么两个肾不全掏了去,原因很简单,两个他就没命啦。但最主要原因还是,沈家的亲生儿子沈安希望他活着。至于为什么沈安希望他活着,当时沈楠不知道。不过
九九八十一归一
厄运花嫁:她的替身情劫
厄运花嫁:她的替身情劫
关于厄运花嫁:她的替身情劫:柳青衣与柳寒酥这对孪生姐妹,命运迥异。青衣出生便被算命定性为家族灾星,自幼被弃乡下随奶奶生活。家族破产,债主盯上受宠的妹妹寒酥,父母却将青衣顶包送去偿债。阴差阳错,青衣走错房间,项链被神秘人无意间带走,不想竟牵出年少救助之恩,而此人已成权势滔天的显贵。青衣归家遭责难,债主欲掳走姐妹俩,逼得她仓皇出逃。神秘人赶来错认寒酥为恩人,解了家中危局。父母一心攀附,为将宠爱的寒酥嫁
九九爱饮酒
风灵玉秀:缘起缘灭
风灵玉秀:缘起缘灭
关于风灵玉秀:缘起缘灭:江湖传言,飞贼风铃儿身边忽然多了一个神秘的白发少女,出手凌厉,不少黑道高手都在她手底下吃了亏。人们议论纷纷,这个少女究竟是谁,她一身武功又到底是从何而来,对于正道门派是福是祸。不过风铃儿和那白发少女—白钰袖倒并不在乎别人对她们的看法,依旧逍遥的游历江湖。殊不知一个巨大的阴谋正在她们背后酝酿……白玉者,或称天女,女娲伏羲之女,少任侠,无甚法力。携一神鸟入世,欲荡尽凡间沉疴。恰
闵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