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就在以前,陈巧玲还和沈小梅开过玩笑,说沈小兰和沈小荷这两个贱丫头,将来铁定只能嫁给农民或者樵夫。
陈巧玲有次看到沈小荷伸长筷子夹肉吃时,还打趣过她,说她这么爱吃肉,将来嫁个猪肉佬得了。
一直想着自己是陈家唯一的女娃,家里条件也过得去,将来嫁人至少也能嫁个好的,所以陈巧玲一直很得意。
没想到,现在被她看不起的两个死丫头,居然华丽转身成为了有钱人家的小姐,她哪里受得了呀?
嫉妒,心酸,苦涩,不甘,百感交集,让她极其难受。她也想有钱,也想住漂亮的大房子呀。
有了银子,就能够改变人的一切。看郭氏,以前就是一个粗鄙无知暴躁的村妇。可现在,郭氏还是那个郭氏,但身上却穿上了绸布衣裳,腕间戴着碧绿镯子,就连脚底踩的也是软底细棉鞋。换了装束,郭氏整个人气质都不一样了,看起来有些像富贵人家的老太太了。
而香莲,以前穿着洗得发白的粗布衣裳在郭氏家里做帮工,看起来落魄寒酸。现在和沈定松好上了,还有了他的种,立马摇身一变,和以前截然不同了。
那头上的银簪子,手腕上的羊脂白玉镯,耳垂上精致的金耳环,以及脸上细腻的脂粉,无一不透着银子的香味。
而且,她刚刚在沈定松的新宅子晃了一圈,便彻底移不开眼了。这宅子又大又好看,有前院后院,还有三个仆人,这生活实在是太令人羡慕了。
看郭氏和自己奶奶聊得那么开心,极其无聊的陈巧玲干脆去后院的花圃转转。没想到,她刚过去,便看到了正在树下石桌旁看书的沈知华。
现在的沈知华和以前全然不一样了,或许是瘦了的缘故,整个人精神了不少。他身穿一身得体的青色长衫,看起来分外神采飞扬呀。
而且……而且沈知华现在还是童生,有了这层身份,令他整个人蒙上了一层儒雅的气质。
“知华哥。”陈巧玲小心翼翼地走过去,俏生生和说。
“嗯,巧玲,你来了呀。”出于礼貌,沈知华打了个招呼。
“知华哥,我听说你考上了童生,真厉害呀。”陈巧玲开始没话找话了。
“那没什么厉害,只要稍微用点心,也不算难事。”这话倒不是沈知华凡尔赛。
“知华哥,我可以坐下吗?”陈巧玲来到沈知华旁边的石凳上,皓齿微微咬着下唇,看起来十分羞涩。
“嗯,你坐吧,反正我现在已经看完了书,准备出门了。”沈知华一边说着,一边收拾自己的书籍。
陈巧玲先前还想着,以后一定要嫁个能读书的的,没想到,机会这么快就来了。不过,她也没料到,才刚说上两句话,人家便要离开。
好不容易遇到了沈知华,而且身边也没有其他不相干的人,陈巧玲哪里会让他这么容易离开?
“知华哥,你别走,我有问题要问你。”陈巧玲迫切地喊道。
“什么问题?”沈知华依旧保持镇定,看上去没有不耐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