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夫没有再理会那群离开的人们,视线投向了内场。那个刚刚上场的年轻人,球衣背码是“11”,但上面却没有球员的姓氏,这种情况只有一种可能:那是一名替补球员,一名甚至没有能够将自己名字印刷在球衣上的替补球员,就连大一新生达瑞斯-贝尔的球衣上都拥有自己的名字,而这名球员却没有。
灾难,彻头彻尾的灾难。
杰夫一口气就卡在了喉咙里,他想问,“为什么不派达瑞斯-贝尔上场呢?”但仔细想想,达瑞斯也不是什么值得期待的四分卫,于是,话语就停在了那里,最后烟消云散,肩膀耷拉下来,绝望的说道,“我们还有选择吗?”
“7:28”落后,第一四分卫在赛季开始前禁赛,第二四分卫在训练营之中受伤,第三四分卫刚刚在场上受伤了,第四四分卫是一个大一新生,第五……第五四分卫是一个无名氏。也许刚才那个壮汉说得对,这就是一场噩梦。b5
杰夫没有离开,但整个人还是瘫在了椅子上,长长地吐出一口气,眼神有些茫然。
陆恪走上场,脚步有些漂浮,仿佛踩在棉花上一般,真实感始终没有能够进入血液里,他甚至没有时间反应过来,人就已经出现在了场上,以至于他开始怀疑这到底是自己的梦境,还是现实。
停下脚步,抬起头,看着场内的一片混乱。左手边的观众席,南加州大学的学生们正在高声歌唱,似乎已经开始提前庆祝他们的胜利;右手边的观众席,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学生们正在退场,似乎已经抛出了白旗提前承认他们的失败。
这就是玫瑰碗,全美可以容纳观众人数最多的球场。十万人,陆恪看过十万人满座的场面,但却比不上此时的震撼,站在场地中央,四周显得如此空旷,肆虐的风声从不同的角落蜂拥而至,脚步几乎就要站不稳,世界是那么大,自己是那么小,这种强烈的对比让手心和后背不由开始出汗,一阵莫名的心虚伴随着乳酸的分泌开始在胸腔里轻轻飘荡,找不到落脚之处。
“斑比!”
一个声音毫无预警地在耳边炸裂开来,漂浮在半空中的心脏猛地就被拽到了地上,没有任何喘息的空间,自由落地,一步到位。陆恪猛地转过头,然后就看到了洛根那熟悉的脸孔,带着灿烂的笑容,这让陆恪的嘴角也不由上扬起来。
即使在如此艰难的时刻,洛根依旧保持了笑容。
随即,陆恪就看到了其他球员们也纷纷迎了上来,将陆恪团团围绕在正中央,然后搭建弯腰,呈现出一个扇面,舒展开来,众星拱月。
他们可以不喜欢陆恪,他们甚至可以憎恨陆恪,但此时此刻,陆恪就是他们的四分卫,就是他们的大脑,这里是大学赛场,没有职业赛场的利益冲突和尔虞我诈,一切都相对来说简单了许多。更何况,从陪练到替补,陆恪总是如此勤奋,又总是如此友善,在主力队员之中,不少人都和陆恪相处得颇为愉快。
此时,他们愿意以实际行动表达对陆恪的支持。当然,也是避免让自己沦为笑柄,钉在耻辱柱上。
陆恪收回了视线,他没有时间激动,没有时间感叹,也没有时间成为思考者了。他必须收回注意力,投入比赛,滴答,滴答,时间紧迫。
陆恪知道,他不是为了输掉比赛而上场的,更不是为了成为耻辱而上场的。
深呼吸,平复心跳,血压平稳。然后陆恪单膝跪地,隐藏在了人群的正中央,所有队员自然而然地往前半步,将陆恪团团包围其中,“三档十五码,而且我刚刚上场,手都还没有热,所有人都认为,这肯定是一档简单推进,寻求一个更好的弃踢位置。事实是,我的确手冷得不行,但我却不认为这是为了弃踢而进行的一档进攻,我需要你们的帮助。伙计!”
陆恪抬起头来,看向了自己的队友们,生平第一次,他们站在了同一个水平线上,并肩作战。然后,陆恪提出了最大胆、最不可思议的构想,所有人瞠目结舌。
洛根不由自主地笑了起来,连连摇头,表示着感叹,“斑比,我就知道你是一个胆大包天的混蛋!但,我喜欢这样的混蛋!我和斑比一起,还有谁?”
“我!”一个个声音传了过来,所有人的手掌陆陆续续地交叠在了一起,然后就听到陆恪的声音从下方传来,“伙计们,可以把手移开我的脑袋吗?这个脑袋还需要思考,你们的手掌有点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