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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有过这样经历吗?
曾经一个就在你身边呼吸、说话的人,某天早上忽然消失的感觉。
完全没有任何东西改变,就只是少了一个人的感觉,就只是一个人消失的感觉。
我大病了一场,意识模糊,昏昏沉沉。
浑浑噩噩地躺在床上,不断地在梦里追逐那抹已然远去的身影,那灿烂的微笑。我越是靠近,他却越是远离,有时候又好像近在咫尺,触手可及,可是,无论我怎样地伸展双臂,却抓不住,怎么也抓不住。
他就像虚幻的空气从我紧握的指间流泻。
勿论我如何地攥紧拳头。
有人在此时握住了我的手掌,温暖的触觉。
耳边,是母亲肝肠寸断的哭泣声“夕言,夕言……妈妈不能再失去你了!”
“夕言……”
夕言
是啊,她已经失去了儿子,不能再失去我了。
我努力睁开了眼,看着母亲喜极而泣地看着我,我扯动嘴角,还未说话,眼中却已盈满了泪水,无言地沿着脸颊滑下。窜进了颈间,冰凉。
路夕惟用他的生命换来了一枚勋章还有一场葬礼。殉职。仅仅两个字就把一个生命的消失磨灭了。我呆立在灵堂的一角。看着那来来去去的人,每一个人的脸上都是无尽的悲痛,惋惜。
那样出色的一个人,就那么地消失了,而且,尸骨无存!
是的,他们连他的尸体都没找到,这使我和母亲仅存了一些他还生还的希望。父亲却告诉我们,路夕惟在执行任务的时候,堕入了悬崖,崖下是汹涌的海水,没有尸首,是因为遍寻不着。可是,我宁愿相信他还活着,又或者说,路夕惟那样一个完美的人不该以这样悲壮的方式消逝。如果他的生命如此短暂,为何让他这样瞩目!所以,我宁愿相信,他还活着,活在这个世间的某一个角落,尽管,这样的机率微乎其微。
幸存的同事说,路夕惟掉入悬崖前,已经身中数弹!
我无法想象那触目惊心的画面,更无法得知,路夕惟到底在执行什么任务,到底是被谁杀死的。到底。
我和母亲能做的只能是接受。
接受她失去了儿子,我失去了哥哥。
我们失去了路夕惟。
然而地球不会因为一个人的死亡而停转,即使这个人是路夕惟。都说时间是治愈伤口的良药。很多让我们刻骨铭心甚至是痛彻心扉的事情都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消失。我们的悲痛渐渐化作了怀念,死去了的人已经安息,活着的人必须生活。
我们家在很长一段时间的乌云密布后,也渐渐开始迎来了光明,父亲回到工作岗位,比以前更加积极地投入自己事业中,母亲也不再每天郁郁寡欢,我也回到了大学就读。
有报道曾说,人总是倾向于忘记悲伤的事情,大家在我面前绝口不提路夕惟,只是偶尔看着那些似曾熟悉的画面,那些熟悉的物品,还有楼顶的露台。我才会想起,想起他,想起哥哥,想起路夕惟。
我必须要坚强起来,父母只有我了。
在没有路夕惟的日子一年后,我升上了大二。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养成了晨读的习惯,独自拿着课本,在天还是微微亮的时候来到校园的操场,静静地坐在角落里,吹着那带着丝丝清香味的早风。吻着露水的味道。脑子也会格外地清醒。
勤奋的人自然不止我一个,我的周围三三两两地也坐着些人,都是一个一个的,没有问候,没有交谈,只是专心致志地看着书或者跟着录音机读着英语。
我就读的大学是全国重点高校排名靠前的,能进到这里读书,莫不是经过‘千锤百炼’的。和传言中所说的读大学就像进入乐园不同,这里的菁菁学子们,没有丝毫的松懈,而是已经为自己的将来开始打算。
有时候想想,人的这一生还真是辛苦,学会了走就要想到跑,学会了说话就要想到读。甚至,有的人一生都在忙忙碌碌,可是到最后追忆人生时,却想不到任何让自己变得这样匆忙的理由!
可悲!
“啪啪。”篮球撞击篮板的声音拉回了我的胡思乱想,我抬头,没有意外地又看到了那抹高瘦的身影,今天他穿着浅蓝色的T恤,一头碎发随着跑动的身子来回飘荡,他手臂上扬,手掌一推,篮球在天空中划过一道好看的弧度。稳稳地进了篮筐里。
我一阵激动,忍住想拍手叫好的冲动,望望四周,那些晨读的人丝毫没有受到影响,看着书,我倒是很佩服他们的自制力。
我注意他很久了,记忆里,好像我晨读的第一天,他就已经出现在我的视线里,他总是一个人,没有喝彩,没有欢呼,静静地打着篮球。
高中的时候看学校的男生打篮球,在我的映像里,篮球是一个集体的活动,就该是一群人热热闹闹的,一个人,能有什么乐趣?
其实,之所以会注意到他,不仅仅是因为他特立独行的举止,更多的是因为。他长得非常好看。
不错,漂亮。
也许这样形容一个男生会不礼貌,但我不得不承认,他真的长得好看,他有张足以让所有女生自惭形秽的漂亮脸蛋。看着他的时候,总会让我想到一个人,想起一段掩埋的记忆,于是,我控制不住地追逐着他的身影,但渐渐,我发现自己错了。
如果说他出色的五官曾让我想起路夕惟,但当我注视他的眼睛的时候,却找不到那记忆中的温暖。
有人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那么这个男人似乎根本没有灵魂,在那双同样漂亮的眼眸里除了死一般沉寂的碧波无澜,我看不到一丝一毫的情绪波动,更勿论是路夕惟那让人如沐春风的笑。反而每每望进那双深邃的眸子时,瞳孔内仿佛海一般深沉,深沉得教人几乎灭顶。
尽管如此,或许是注意他太久,仿若形成了习惯,看清楚的时候,却改不过来了,只要他站在篮筐下,就忍不住细细地观察起他来。
此时,随着天色慢慢明亮起来,打球的人越来越多,我知道,他马上就会离开了,正想着,果然就看到他拿起一旁的外套,抱着篮球往会走,方才他打球的地方一群男生已经围了上去,嘻嘻闹闹地斗起牛来。
他真的不合群,而且可以说是冷清。我甚至不怀疑他是不是有自闭的倾向,如果说男生在这个年纪爱耍耍酷是正常,但他显然是过了头。
惋惜地叹口气,我又坐了会儿,也是觉得太吵了,收起书往回走,今天上午没有课,好好想想怎样打发这难熬的时间呢,正走着,包里的手机响了起来,是老妈,洋洋洒洒地说了一堆,不外乎叫我周末回家一趟,我点头答应,知道她老人家想她女儿了,开心地挂了电话,却听到脚下细细的一声。低头,我脚跟踩着的东西晃得眼疼。拾起来一看,钻石项链?
我看着自己手里捏着的是一条细细的项链,挂了一个圆形的吊坠,正是上面的东西晃得我眼疼。我向来不识货,完全分不清那几块的水钻和昂贵的钻石有什么区别,不过我宁愿相信这是颗钻石,那样我会不会太好运了?
“那是我的!”就在我思考是该占为己有,还是做个拾金不昧的好青年时,身边却响起了低沉的声音。
我抬头,竟是他?
没天理。想不到他连声音都那么好听。
“你的!”我依旧捏着项链,怀疑地看他,其实心里却再清楚不过,他这样的人也不至于为了一条链子撒谎,尽管他可能是一条钻石项链??而且,他以前打完球都直接回去的,现下又折了回来。肯定是有什么事情,就比如掉了东西?
不过,这可是个大好的机会,让我得以证明这个男人到底是不是外表看着的那般冷淡。
“是我的,请你还给我!”他点头,向我伸出手。
我嘟嘟嘴“我怎么知道是不是你的,要不,你叫叫它?”我很佩服自己还能厚着脸皮调侃几句。
可是他却没像常人一般动怒,而是蹙了蹙眉,良久才说“它是我的!”
我知道它是你的,可是别人拾到你的东西你就不该表示一下?
我望着他,想着让他先主动是没有可能了,于是得寸进尺地说“要不你请我吃饭,那样或许我可以相信你的话!”
我猜想过,这条项链莫不是某位美女的定情信物,如果不是对他有特殊的意义,他怎肯轻易妥协。
现下,我和他相对而坐在学校小吃街的一家米线店里,我想人也不能太贪心,凡事讲究循序渐进,这一下子就狠狠地敲他一顿,以后他见着我还不转身就走?
老板一阵忙活后,端来两碗热腾腾的面线,临走,还不忘来回看我们几眼,那眼神,就好似我中了什么大奖一般,暧昧地可以。就连身边的座位,几个女生也是频频回首,窃窃私语。
而面前的他依旧无动于衷,好像那些窥探的目光不存在一般。我还真怀疑是不是他的面部神经有什么毛病,要不然,怎么这从头到尾都一个表情……没有表情,他的脸上完全见不着任何喜怒哀乐七情六欲的痕迹。,仿佛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事可以引起他的兴趣,就算地球爆炸了也与他无关。又或者是他太有自信了,自信得没有任何事情值得他付出更多的注意力。
奇怪又奇怪。
更奇怪的是,他怎么生活在这个嘈杂的世界,还像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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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像一般人一样进了大学?难道他都不和周围的人交谈?
显然,我对他的好奇超过了面前的米线,悄悄地打量他,这小子,到底是不是人啊,怎么就连坐在这种路边小摊吃个两元钱的米线都那么好看?
“糊掉了!”他抬起眼睑说。
我一愣,望尽那双深渊的眸子时,心竟控制不住地狂跳。
“面糊了!”他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