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食仙
- 庖刀司命,剁妖断鬼。瓮中奥妙,亦能证道。掌中乾坤,两般天地。财侣法地,诸般皆得。千年传承的金牌厨师苏择,是一个现代的修真者。在一次网友聚会时,他居然捡到一个异界?!从此修真不用愁,一界在手,天下我有。修真境界:炼精化气——练气化神——炼神返虚——体虚合道PS:已完本《卑鄙在汉末》,《天国降临》。读者群:《东厨居》:20722203二群【食仙居处】:124386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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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杨许是看出众人没有恶意,就含糊着说了几句。
“我家少爷觉得家里气闷,就带我们出来游历。路上,碰巧高仁去办事了,结果遇到了大股山贼,这才受了伤。如今天寒回不去,倒是要叨扰众位乡亲了。”
众人先前是听过冯家主仆是为了救陆老三受伤的,如今再听了这么几句,脑子里自动就补了无数好戏。例如嫡母苛待庶子,或者嫡子受后母刁难,家里不得存身,负气带了仆人出来,却因为行侠仗义受伤。
这故事怎么想都带了那么几分可悲可叹,妇人的心本就柔软,当下众人就齐齐拍了胸脯同老杨保证,“你们就放心在村里住着!别说你们救了俺们老熊岭的人,就是赶路留下歇歇脚,那也是我们老熊岭的客人。这方圆百里,谁也不敢欺到我们老熊岭来!”
“就是,毕老三说冯少爷的腿伤可是不轻,我家还有一瓶虎骨膏呢。虽说,今日猎了老虎,但虎骨膏可不是立刻就能熬出来的。让小米把老虎整个卖了,也多卖几两银子,我家的虎骨膏拿来给冯少爷用!”
“哎呀,老嫂子就是心善又大方,来,咱姐俩喝一个!”
妇人们解了心疑,也就不再缠着老杨了,转而商量起明日都把家里的干菜或者攒下的鸡蛋之类送些过来给冯简补身体。
老杨站在门外,听得门里说的热火朝天,也是咧嘴笑了起来。
世人都说猎户粗鄙,多半不通礼数。却是不知道,越是礼数周全之辈,兴许越是心狠手辣,而这样偏僻又穷苦的山村,村人们倒是淳朴又良善的让人心安…
一顿饭足足吃了一个时辰,男女老少才算酒足饭饱,心满意足的回家去了。
一众妇人们也都是利索能干的,七手八脚帮忙刷洗了碗筷,顺道夹着自家的桌椅,顶着西斜的略显青白的日头回家去了。
陆小米列了长长的采买单子,兴致勃勃盘算着明日进城卖了猎物就开始大采购。
晚饭,她也没有心思仔细琢磨。如今杀了猪,不缺肉,直接下了一锅热汤荞麦面。
自然,冯简那碗是用细面,也就是小麦面做的。
放在前世,荞麦是种有利于健康的粮食,很多人喜欢食用。
但是放在安州这个地界,荞麦却是穷苦人家的主食,不想饿死,就要顿顿吃。
原因无它,安州这里苦寒,作物生长期短。很多时候,不等庄稼成熟,就被早早赶到的霜冻打得蔫头耷脑,自然也活不下去了。
荞麦是生长期最短的,只要种下去,没有多少时日就可以收获,自然不必担心绝产。于是,多半人家田里都是种了这个,也是活命的希望。
但猪肉却绝对是个好东西,恨不得树叶子炒肉也能成为一道美味佳肴。
虽然陆家人吃荞麦吃到厌烦,但面汤里加了很多的肉片,也就吃的很是高兴。
夜里,北风不知为何越刮越大,不安分的雪粒子被吹起砸在窗棂上,扑簌簌作响,越发衬得山村静谧安宁…
若说这世上女人有什么共通之处,那除了逛街,没有别的答案。
虽然老熊领上的家家户户几乎都在先前置办好了年货,但第二日一大早,妇人们依旧一边穿上最好的袄裙,一边催促着自家男人拾掇了马爬犁,早早赶去陆家大院门口集合。
对于女人来说,逛街这事,从来不在于买什么,而在于一个逛的过程。
陆家原本有匹黄骠马和桦木爬犁,加上冯简主仆带来的枣红马,又从隔壁邻居那里借了一辆爬犁,倒也把需要带进城的猎物,还有陆武陆小米兄妹,外加老杨都装下了。
陆老爹带着陆老大和老三,眼巴巴望着小闺女一早晨,到底没得到一同进城的准许,很是有些委屈的模样。
陆小米强忍着没有点头,倒不是她心狠,实在是父兄们太不争气。
若是带了陆老爹进城,怕是又要买回几本不当吃喝的古籍。
陆老大更不用说,兴许半路上就把猎物送给哪个“可怜人”了。
“爹,大哥,你们放心,我们很快就回来。我做好了午饭温在锅里了,大哥记得中午给冯大哥端过去,骨头汤也送一碗。”
陆小米仔仔细细嘱咐了几句,这才在妇人们的催促声里上爬犁走人了。
陆家两架马爬犁,加上村里四架,一路走在被白雪覆盖的山路上,倒也显得浩浩荡荡。
前几日的大雪,虽然被北风搜刮的没剩下多少,但笼罩个田垄平原还是足够的。
偶尔有些田垄倔强的挺起黑漆漆的脊梁,颇有些不屈的意味。
相比于马车,爬犁确实是雪上行走的好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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