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食仙
- 庖刀司命,剁妖断鬼。瓮中奥妙,亦能证道。掌中乾坤,两般天地。财侣法地,诸般皆得。千年传承的金牌厨师苏择,是一个现代的修真者。在一次网友聚会时,他居然捡到一个异界?!从此修真不用愁,一界在手,天下我有。修真境界:炼精化气——练气化神——炼神返虚——体虚合道PS:已完本《卑鄙在汉末》,《天国降临》。读者群:《东厨居》:20722203二群【食仙居处】:124386998
- 神圣智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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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之所以叫做草原,不是因为草多,是因为放眼望去,全是…草。
格尔木出生的时候,作为整个部落族长的父亲已经有了八个女儿,所以对于他这个迟来的儿子,简直是欢喜欲狂。
他自小虽然也要学放牧,弓箭,骑马,但当真是同王子一般被宠爱长大。
十二岁的时候,父亲在全部族为他选武士,马术最好,功夫最好,身体最健壮,总共十八人成了他的亲卫武士。
出入跟随,快马如风,何等的肆意快活。
那时候,天是蓝的,草原是绿的,牛羊是成群的。
但突然一夜之间,父亲的结义兄弟不知为何同父亲争吵起来,而且还引了敌对的部族来偷袭。
父亲虽然老迈,但依旧上马举刀,砍死了那个背信弃义的叛徒。
但依旧阻拦不了部族被毁的命运,也阻拦不了他去往极乐天的结果。
格尔木忘不了那一夜,所有的帐篷都被烧了,平日照料他吃喝穿戴的妇人们被绑上了马车,勇士们被杀死,孩子们被拴在马后。
他曾以为会永远幸福下去的家园,毁了个干干净净。
达库是他的勇士头领,眼见来敌比整个部族人数还多,就直接把他敲晕了。
等他醒来,已经在晃晃悠悠的马车上,马车通往大元,一个在族人嘴里很是复杂的地方。
据说大元有最美味的食物,有最美丽的姑娘,有最繁华的城池,当然也有最奸诈狠毒的商贾。
他在马车上晃悠了不知道多久,每次想要跳下去,都被全身无力恼得恨不得直接死掉。
达库在他耳边一遍遍劝着,他听不进去,他只想回去,回去报仇血痕,回去找回他的家园。
终于,马车停了下来,他也发起了高烧。这里没有人会像部族里照料他的阿妈一样给他煮马奶,没人管他死活。
一次次烧晕又醒来,恍惚间好似看见达库他们被拖走了,好似又看见什么人恶狠狠地挥着鞭子。
他慢慢连这些都感受不到了,他许是要去极乐天见父亲了…
偶尔有那么一瞬,冥冥中有什么好似在拉扯他的灵魂,他下意识用尽所有力气抓住了什么。温热的触感,直接从手掌传到了他的心里…
待得再醒来的时候,他已经在一个农家院子里了。这里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好像不是一家人,又好像相处特别亲近。
那个据说被他抓住了脚腕子,所以把他带回来的姑娘,对他真的很好。
她亲手给他做吃的,托付别人给他做衣衫,熬药给他治病,还给他梳理头发…
对,梳理头发。
若是在部族里,怕是父亲看到要发很大脾气。
草原男人的头,女人是碰不得的,当然除了有养育之恩的女人。他娘在他出生后不久就病死了,族里只有一个专门照料他的妇人有这个资格。为此父亲还赏了她一只金戒指呢。
但是,如今这个大元的姑娘,居然就那么自然的,一点也不避讳的打开了他的辫子,给他洗头发,给他梳辫子…
他想拒绝,想喝骂,但话到了嘴边就是说不出去。
不是因为别的,只是贪恋她神色里的那抹温柔。
是的,温柔。她是个温柔又和气的,说话的时候笑的很好看,手巧又善良,就是那个叫“高人”的小矮子很是惹人烦,她也不曾恼怒过一次。
还有那个穿了长衫,眼睛冷得厉害的男子,总是在她身边,碍眼的厉害。
好在他很快就走了,也更快的回来了…
偶尔他也会想念,想念广阔的草原,成群的牛羊,慈爱的父亲,还有他的族人。
但这样的想念越来越少,他的眼里心里,越来越被这个山村,这个陆家院子,这个姑娘占据…
若是没有仇恨需要血洗,若是他的根不在草原,他更想要留在这里,留在这个安静又温暖的地方,守着这个姑娘。
可惜…
那个叫做高人的矮子,很是惹人厌烦。吃东西要同他抢,干活儿要同他抢,新衣服也要抢。
抢的他恼火,就忍不住会动手。
但矮子的功夫太好,就是骑马都比他厉害。
他不服气,虽然每次都是被痛揍,但他依然要打。
可恶的矮子,太奸诈!
打他都是奔着胸背,别人看不到的地方,自己却总是“刚巧”被打在脸上。
所以,每次矮子都要围着他喜爱的姑娘扮委屈,然后分了大半的红烧肉。
但每次晚上,他喜爱的姑娘都会给他送药擦药,也会偷偷给他塞点心。
怎么办,他越来越爱这个叫老熊岭的地方了,他越来越模糊,想不起出生的草原了。
是不是忘记仇恨,留在这里,是上天最好的安排。
但…
达库他们找来了,他的亲卫勇士,部族里最强悍的汉子,如今瘦弱的如同春初的牛羊,而且各个带伤,被当做奴隶奴役了许久,一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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