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国家安全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席:秦时竹
第一副主席:黄兴
第二副主席:张謇
常务副主席:葛洪义
委员:陆建章(内务次长)、徐升(警察总监)、高奇涵(国安局副局长,局长由葛洪义兼任、华北大区督导)、刘玉(东北大区督导,原腾龙社东龙)、吴家弘(西北大区督导。原西龙)、周毓正(东南大区督导,原南龙)、林宇翔(中南大区督导、原中龙)、吕方平(西南大区督导,原北龙姜哲纬叛变后,接替北龙)
秦时竹和张謇过目后,点头称善:“情报涉及安全根本,一切都要妥善办理,人员、编制、任务、职能、经费一律都要保密,办公费用单独列支。如果在正当理由的情况下经费不足,可以申请大总统特别补助金。”
“内务部职能第三块――监察机关,主要负责对各级官员、司法机构人员、议会人员进行监督,防止他们有腐化堕落、徇私舞弊、投敌卖国、阴谋叛乱等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也承担着对官员进行考核的职能,初步拟定以‘德、能、勤、绩、廉’五项考察。由于中国民众对于官员腐化切齿痛恨,廉这一方面可以仿效外国设立廉政公署……这是大体情况,细节方面。最近主要是认真执行三条禁令地要求(即禁赌、嫖、毒等)对各级官员进行整肃,在舆论共同帮助下,已经查处各级官员约200余人,轻者丢官,重者移送法办,查处贪污舞弊金额300多万。”
这一点秦时竹是知道地,要是没有这笔钱,光是拖欠薪水和离职补偿费用就够闹将起来了。
张謇隐隐约约有些不安:“前阵子听副总理言语。说是今后要加大对贪污受贿的打击力度,哪怕是前清时节犯下的罪行也不能放过,是否有此事?”
“确有此事,这些贪官污吏,吸吮了大量民脂民膏,现在民国成立,决不能让他们逍遥法外。”
“可是……我听人说,按照法律惯例――法不涉及既往。在目前改朝换代的前提下。如此操作是否合法?在政治上是否会引起波澜?”
“季老的话问得好,法不涉及既往说得只是现在认为违法而当时认为不违法的状况。贪污*哪怕在大清律法中也是很大的罪名,这条原则必然适用不当,至于政治影响,当然会有,社会舆论对于查处贪官污吏地态度普遍认为是大快人心,只要我们把握力度,民众不但不会反对反会极为赞同。”
“下一步地查处对象是什么?”
“老虎和苍蝇都要打,但关键要打老虎,下一步主要是袁世凯集团人物、前清皇族、贵族等……再下一步,恐怕是‘宰相合肥天下瘦’的某些人了……”
听到“前清皇族、贵族”贵族字样,总政治部副主任荫昌有些发慌,表情显得有些不太自然,别人可以这么轻易表态,他荫昌可是和前清皇族、贵族有千丝万缕地关系,想张口,却又不敢。
荫昌的不自然让葛洪义看见了,便关切地说:“午楼兄有何想法,不妨当面明说。”
“这个……贪污受贿虽然是违法行为,但……前清年间,上行下效,官员、皇族、贵族竞相以敛财未能,倘若追究……恐怕……恐怕。”荫昌说着说着就有些惶恐,“卑职非敢为他们不义之财辩护,只是牵涉太多,怕是人心不安。”
“午楼兄所虑极是,大凡牵涉众多,总有个机宜办法,倘若这帮人识相,自觉自愿交出不义之财,以八分为限,便免予追究,剩余财产依然可供其下半辈子生活,倘若执迷不悟,分毫不肯归公,那就只有动用强力、刑法伺候了……”
荫昌冷汗直冒,他自己倒是涉案不多,但宫内那批人,恐怕就……
“我知午楼兄和前清众人相熟,倘若有机会,不妨传个话,就说这是我秦时竹的意思,请他们看着办。”
张謇知道在这一条上拦不住秦时竹,便问:“死人也要打?”
“也要。”葛洪义斩钉截铁地说,“人死了,不义之财还在,就是要通过国家力量把他们吞下去的东西吐出来,我这里点两个人的名字――李鸿章和盛宣怀。李鸿章收受俄国外交大臣一笔贿赂,将中东铁路修筑权拱手让人,早年经办洋务也多有不法举动,盛宣怀在经办轮船招商局、大清邮政、汉阳铁厂等时都鲸吞了不少,不查处他们,我良心不安。所谓天理昭昭,不是不报,时候不到。”
张謇凛然,葛洪义这种看似猛烈的举措肯定事先征求了秦时竹地意见,得到了支持才这么豪气万丈。他心里感叹自己老了,这种大手笔是他所不敢设想的,也只有秦时竹和葛洪义这样气吞山河的人才敢下如此重手吧,此风一开,恐怕三五年内国家司法机关没有空闲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