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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欢戒指,特别是Tiffany的银戒。我说了很久要买,但送自己超过四位数的东西,会下不了手。那个期待中的Tiffany,苏凡送给我了。
2011年前,我有很多的银戒指。有一年,游离生日,我送了个名牌化妆包给她。对于游离,我好像一直比较不吝啬金钱。送礼物,比送自己要大方。因为,太贵重,所以,游离回赠给我一个装首饰的首饰盒。她说,苏米,你有很多戒指,刚好可以装在里面。
是啊,我有很多的戒指。保存最久的一枚,是游离高2上学期到鼓浪屿旅游,带回来的一枚蓝色树脂戒指。游离当天晚上和我下晚自习的时候,亲手帮我带上戒指。她说:苏米,我知道你很喜欢戒指,所以,出去玩的时候,看到这个戒指,觉得你会喜欢。其实,我喜欢的是银戒,不是树脂的、塑料的这些戒指。但是游离送的,我会戴。
游离还说:苏米,今天,是我帮你戴上戒指,我相信,几年后,会出现一个白马王子,亲手帮你戴上一枚专属于你的戒指。到时候,你再换下这枚戒指。只是,这个游离口中的白马王子,我等了很多年,依然没有等到。所以,这个戒指,我一直戴了7年。
上大学的时候,到学校的公共卫生间,戒指太大,不小心滑落掉在地上。是卫生间的地上哦。我一直有点小洁癖,掉在卫生间的东西,除非是钱哈哈,不然,不会把它捡起。那枚戒指,因为是游离送的,饱含着游离的祝福和我的期待,所以,我很珍视,把它捡起来,洗过,重新戴上。如果有一天,我知道,它不属于我,那我宁愿,它掉在卫生间地板上的时候,从来就没有弯腰捡起。
第二枚,保存最地儿久的戒指,是游离送的。大二那年,她和学生会男友,正是黏腻的时候。彼此是对方的初恋,很珍惜。男生送了很多戒指给她。那年情人节,学生会男友又送了一枚戒指给她。她说去年圣诞送的那枚太大了,她戴不了,转送给我。她说希望我们的幸福可以给传递给你。总有一天,你也能遇到你的幸福。
我每年都会设各种名目,给自己送银戒。比如,当我喜欢宁恕的时候,我送一枚给自己。当宁恕有女朋友,我发誓要忘记他的时候,我再送一枚给自己。言尘、夏之丞都有两枚属于他们故事的银戒。没有的,只有苏凡。
我习惯喜欢谁,或者忘记谁,送一枚戒指给自己。告诉自己,这好像就是对方送的。喜欢的纪念,遗忘的印记。每年的情人节,白色情人节,七夕,圣诞,春节,生日,哪怕是毕业典礼,我都会送自己一枚银戒。
2010年,黄先生听说我喜欢银戒指,送了我一枚。这是我唯一一次收到男生送的戒指。游离曾经说,当有一个男生送给你戒指的时候,代表他喜欢你,他愿意给你幸福,不管这个戒指是不是求婚戒指还是属于对方的一份承诺。可是,好笑的是,第一枚收到的戒指,是她送的,顺应她所说,收到的男生第一枚送的戒指,却是不久以后成为他男朋友的男的送给我的。
我承认我喜欢戒指。黄先生送我戒指的时候,我拒绝了。黄先生说:买都买了,你就收吧,况且不是钻石的,你担心什么。我收了。我收了,代表我愿意对他敞开心扉。但如果有时光机,我宁愿从来不曾对他敞开过心扉。
夏之丞说我是个很小心翼翼的人,小心翼翼的人要放下心防,要下的决心比任何人都要久。但如果放下了防备,却被施以背叛感,那以后,这份心防恐怕会蒙的更深。
2011年,我从那家涂料公司辞职,我和游离通了最后一通电话,发了最后一条简讯,把那些戒指全部扔到垃圾车上。包括那枚戴了7年的戒指,包括那枚饱含祝福的戒指,包括那些我喜欢上了谁,我又忘记了谁,安慰自己的戒指。通通,所有的戒指,扔在游离送的那个首饰盒里,一起,全部,扔到了垃圾车。
就像,那些年,那些人,那些事,从来就不曾发生过。
2012年的情人节,又是一个不属于我的节日。街上的行人们,来来往往。有沿街叫卖玫瑰花的学生。一朵5元,比花店便宜了一半。我曾经听一个男同学说,他当初为了赚这么点钱。在情人节卖花,为了节省成本,前2个礼拜到花店去采购,然后,放到冰箱里,到2.14那天,才拿出来卖。我听了,三条线。
2012.2.14日,0点的时候,我的手机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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