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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我们知道一件事情的真相,我们不去揭开,不去提起,是因为,我们自己深知,那个事实的真相对我们来说,是不好的存在。所以,我们假装不知道,假装想不起,假装是白痴,其实,只是,我们知道,当有一天,这些事实,赤裸裸摊开在你面前的时候,你连最后的憧憬、念想都没有了。
我从一开始,就知道苏凡和宁恕认识。Y市这个圈子很小。特别是我们这个片区的孩子,生活、学习、娱乐的地方,几乎都在整个片区挪动,我们谁和谁之间总会有点莫名其妙的关联。在宁恕的眼里,苏凡是一个和自己一样风云的人物,所不同的是,苏凡还是宁恕的学长。宁恕看到苏凡的时候,要比苏凡见到宁恕来得更热情,更快打招呼。
所以,苏凡让宁恕来找我谈谈,他真的就来了。
我的手机里一直存着一个人的号码,这个号码我存了很多年,我还特意用单独的铃音分组,用我最喜欢的歌曲,但很遗憾,我最喜欢的歌,却从来没有响起。
情人节后的第二天,我刚下了班,我刚坐着公交到了小区楼下。长濑智也的《一个人的牙刷》响起了。我整个人打了个激灵。我起初以为是楼下的店面在放音乐。我记得,我刚到那家涂料公司的时候,有个客服专员,她的办公室里循环的歌曲是长濑智也的《一个人的牙刷》,这是一首老歌,况且,在我周围的朋友中,很少有人听。
我这个人有个毛病,喜欢把自己喜欢的东西介绍给别人,觉得自己觉得好的,别人应该也要觉得好。所以,当我第一次看完《女婿大人》深深喜欢上那首主题曲的时候,我就开始在我身边的朋友中广为宣传。游离说:她只对周杰伦、蔡依林感兴趣。孟丽渝说:我都不懂音乐。我妹妹说她在听班得瑞。我弟弟补充一句,我听苏打绿、蔡健雅。夏之丞喜欢宫崎骏的动画音乐。S对音乐不敢兴趣。M听的是她的校草男友帮她下的歌曲。老6喜欢和我议论我们家金范怎样怎样,你们家贤重怎样怎样,但她在提及音乐的时候,更多的回复是,我偶尔听歌,听的是赵学而的一首粤语歌曲。你让我听这种带点摇滚的东西,我受不了。
所以,我的周围,除了我自己播放器里会出来的声音,几乎很难从别人的播放器跳出这首歌曲。当我环顾四周,发现没有出现那个客服专员播放《一个人的牙刷》的特例时,我终于晃起我的手机,死死地盯着屏幕。是,是那个我存了很多年,从前没想起的号码。
我战战兢兢地摁下了接听键,电话那头是一片寂静。
--喂。我听得出自己的声音是有多颤抖。这些年,我已经很少能够这么不控制住自己的情绪。从前,我很容易激动。比如看到夏之丞在线,我会盯着电脑屏幕上他那彩色的图案,一阵心潮澎湃,这种激动在聊天后更甚,感觉,满腔的热情冲将到脑门,如果不是我还年轻,我真的很担心,自己会脑溢血。
--喂。对方那边一字短暂的喂,却还是让我一阵酥酥麻麻的,没有知觉。那个声音,我就算很久没有听到,也依然记忆犹新,更何况,我不久之前,刚听过。
--嗯。有什么事情吗?我很小心翼翼,装淑女装温柔地问。就像我和宁恕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和同学们还不怎么认识还胆怯的时候的语气。
--我是宁恕。他自报姓名。
--我知道。我脱口而出。然后,突然意识到,身为两个不怎么见面,从来不联系的陌生人,存有对方的电话号码,是多么奇怪的一件事情。
所幸,宁恕的注意焦点不在这里,又或者,他知道了我对他的喜欢,他已经想象到,我有他的电话号码不足为奇。
…他踌躇了一会,问:晚上有时间吗?我们出来碰个面。
我知道,当一个从来不联系你的人突然联系了你,不是好事,就是坏事。而以我和宁恕之间的发展,所能有的只有坏事。我知道,他可能是知道了我对他有什么想法,所以才想找我谈谈。可能是那次吃饭后听游离说了什么或者我忍不住加了他QQ之后,他自己觉得负担了,他想和我撇清关系,想劝我不要再用自己的喜欢去影响另一个人的生活。但我死都没想到,是苏凡说的,是苏凡拜托他来见我,是苏凡让他告诉我,他过的很好,有自己的生活,不要让我白日做梦,再念叨着他不放。
我很想拒绝宁恕的见面要求,但我又想要再见他一面,面对面,很近的距离。我纠结着,在两种思维中窜来窜去窜来窜去。我终究是没有办法对宁恕sayno。我说:好,有时间。在哪里见面?几点?
--上岛咖啡,8点吧。
-好。
2012.2.15日,20点,就是我的宣判时间,宣判地点:Y市上岛咖啡。
我是一个不会化妆的人。虽然,身为一个秘书,要保持基本的化妆礼仪,要有得体的着装,端正的举止。但我既然,没穿着得体的衣服,我也就不化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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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不化什么妆了。人很奇怪,当你没化妆后,别人也会觉得你不化妆比较自在。所以,并没有任何人对我提出异议。我到了新的公司,当上了项目经理助理,我要对一个项目负责,我得让别人不再觉得我是小女孩。想说要化妆的时候,已经来不及,我学不会。也许,是我不想学。幸好,这世界上还有BB霜这种东西,即使你不会化妆,不化妆,涂上一点,也不会气色太差。
我为了见宁恕,把百年难得一用的BB霜搬来了,对着镜子涂涂抹抹了老半天。我想着让他看见我有高中时候的回忆穿卫衣搭配外套,还是说,让自己看起来瘦点,我穿个黑色的便西。2.15号刚好南方的天气开始转凉,我实在没有勇气只套着针织衫+便西出去。我有一件加羊毛绒的卫衣,超厚,我翻箱倒柜,把它找出来,套在身上。为了让宁恕看出我贤良淑德的一面,我还拿出自己织的红色围巾,把自己扎了个结结实实。我选红色也是因为,她们说我比较白,穿戴红色的东西比较显肤色。我套上黑色的加绒卫衣,戴上红色的围巾,再穿上外套,一切准备就绪。
出门的时候,我在鞋子上也纠结了一翻。我想,既然我穿卫衣,那我是不是应该穿布鞋,布鞋也比较搭配宁恕矮小的个头。但布鞋好冷。如果我穿马丁靴,会不会太中性化?我穿高跟鞋,那不是和卫衣不搭配,也无形中显得宁恕矮了。或者,我穿球鞋。好,决定了,还是球鞋。暖和点,也休闲点,关键是,让宁恕也不觉得自己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