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青涩未开的少年心性,稍有两句戏言当了真,一个大男人竟在市集之上,不知道手脚放哪里好了。武君雅原本也正在害臊,可是一看飞云反应比较大,自己这点害臊就顿时烟消云散,不仅如此,甚至玩心大起。于是武君雅心里有有了一策,只见她眼珠子转了转,一开始扯了扯飞云的袖子,但是飞云自
顾不暇,正被商贩左右夹击,她索性扯着他的腰带,喊道:
“小哥哥,我觉得那步摇挺好。”
小哥哥?
陌生的称呼和语调让飞云一顿,脸色更加慌张,就像是六神无主之际还捎上了一个晴天霹雳,他捏着自己的钱袋子,道:“算了算了,手头银两不够了。而且这里太吵,我们去外郊看看。”说完正要走,武君雅用力拉住了他的手,将他拖了回来。顺手从其中一个商贩手上拿了一只步摇,一边说话一边走出左右商贩的包围圈:“不算不算,我觉得这只步摇好,你就买给我一个好嘛?好不好嘛?
!”
飞云伸手想要拦,没有拦住:“哎哎哎——”
卖首饰的商贩两眼一眯,手在胸前掂了掂,暗示他得付钱了:“承蒙公子惠顾——”飞云看了看商贩又看了看武君雅,前者变了脸催着要钱,后者眨巴眨巴眼睛一脸小恶魔附身,诚心是吃定他木讷性子模样。只好“唉”一声叹气,无奈地从钱袋子里拿钱出来,给了商贩那边。左右商贩的包
围圈这才消了去,放飞云、武君雅两个人离开。飞云匆匆追上武君雅,武君雅却一个人飞快地跑到了外郊,蹲在一汪水池旁边,将平静的水池当做镜子,照着自己的脸,拿好步摇不熟练地朝自己的发髻上插去。她的发髻本来是简单束起,没有任何装饰
,多了这支随手拿的步摇之后,小姑娘晃了晃脑袋,左看看右看看,觉得这步摇插在自己脑袋哪里都是好看的。
“哎,你说好看不好看。”武君雅问道,眼睛还在水池面上。飞云正数着口袋里的银两叹气。赵魁没有给多少现银,但是出门在外要潜入百姓之中少不了得花些银两打点。现在一个武君雅明显从来没有入世过,对于钱这东西完全没有概念,花起钱来虽然称不上大手
大脚,但对于囊中原本羞涩的飞云来说,也是致命之灾了。
算了,船到桥头自然直。餐风露宿,对于他们已经辟谷的人来说,又不是什么大问题。
他把钱袋子装好,看见武君雅还没有从水池旁边站起来,端详了一会儿,道:“为什么赵魁会选择你来跟我一起找鸿蒙星尺?”
“怎么,对主子的安排不满意?”
“我是想,你不如我厉害——”话还没落,听得人就已经不高兴了,袖子里滑出一把小刀,飞云一见连忙改口道,“——才怪,只是让你屈尊也确实不妥吧。”
“主子信任我。”武君雅说这话的时候眼里流出自豪感。
“你是做了什么功绩?还是做了什么厉害的事情,他如此信任你?”飞云问道,他的确好奇,找鸿蒙星尺的重任自然应当交由心腹完成。可是这个心腹之人也太没有名气了,他听都没有听过。
这话却戳中了武君雅的痛处,她蹭地站起来,朝水池里踢了一块石头。石头打碎了水池平静的表面,也打碎了她那张映在水面秀气的脸。
“主子他——捡到了我,在血流成河的土地上,从豺狼的嘴里,把我捡回来了。”
“你……难道不是……”飞云吃惊地看着她。
“不是从央天之地出来的又如何?”
武君雅恶狠狠地回望他,像是那时候遇上赵魁的自己,正弓着身子拿着一根木棍面对一只饥肠辘辘的豺狼,彼此都将对方当做最后的食粮,彼此互不相让,
“是从你们口中平民百姓家里出来的又如何?”
步摇在她的发髻上,因为她起伏的胸口而微微晃动:“主子捡到了我,我便为他做任何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