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兵王在山村

第三百三十二章 海报设计者

米乐淫笑一声,就扑倒了唐雪身上,两个人一起滚到了沙发上面。

米乐长腿一跨,就跨坐到了唐雪的背后,然后伸手抓住唐雪腰间的软肉挠了起来。

“咯咯,别挠了,我怕痒。”

唐雪一阵大笑,眼泪都笑出来了。

米乐低下头在唐雪耳边吹了一口热气:“快给大爷说说,有什么好事?不然大爷就把你就地正法咯!”

唐雪俏脸上一红,哼道:“有本事你来啊。”

米乐呵呵笑道:“小样,真以为我不干吗?”

说完就啪的一下拍了唐雪的小屁股一下,声音清脆,让唐雪一下子红了脸。

“厉不厉害?”

米乐又扑倒唐雪耳边,呼出一口热气,直冲耳孔,让唐雪的身体一下酥软了起来。

唐雪浑身都软了,嗔道:“厉害厉害,小雪服了,乐爷赶快下来吧。”

米乐哼道:“不行,你先说说什么好事。”

“好吧。”唐雪伸出舌头湿润了下嘴唇,才说道,“之前我不是你跟说我在网上接活吗?之前帮人做了几个鬼畜视频,赚了3万块钱。”

“做鬼畜视频那么赚钱啊?”

米乐又拍了一下唐雪的小屁股,恶狠狠道:“小婊砸,赚了那么多钱还蹭我的喝我的。啧啧,手感还不错。”

唐雪脸上绯红,有气无力道:“谁叫你是大富婆呢。”

米乐看着唐雪那风情,眼睛都不禁瞪圆了,心里面嘀咕了几句自己闺蜜不是有受虐倾向吧?

米乐咳嗽了几声:“快点说,还有什么事情?”

唐雪娇哼了一声:“你先下来。”

“下来就下来。”

米乐长腿一伸,就从唐雪身上下来了,然后盘起长腿坐在一旁直勾勾地看着唐雪,这小丫头女人味也太足了,偏偏一张脸还有身材都是相当清纯的。

唐雪从沙发上爬起来,丢给米乐一个白眼,捂住小屁股抱怨道:“乐小妞,你下手也太狠了。”

米乐脸一红,又恶狠狠道:“快点说,不然我真把你就地正法了!”

“就凭你?”唐雪挑衅地看了米乐一眼,不过看到米乐那恶狠狠的眼神,脖子一缩说道,“今天我网上接到一个活,有个人要设计海报,是关于情侣打折活动的,我就出了一个方案过去,然后又把以前做过的一个有摩斯密码的海报也发了过去,你猜怎么着?”

“摩斯密码?就是你说的那个马蒂亚斯的模仿作品?”

米乐好奇问道。

“没错,就是那个。”唐雪脸上涌上一片敬意,“马蒂亚斯绝对是创业设计界的大师,不,应该说是神,他的作品每一幅都是精品当中的精品。

特别是那幅含有摩斯密码的海报,不仅仅是作为一个海报,隐藏的含义更是让整幅海报上升到了艺术的层次。

我以前就模仿过他的海报,制作了一幅作品,可惜没有人识货,我也不想卖,就这样子一直还在我手上。

今天我就试着发了过去,没想到被买主看出了其中的秘密!”

米乐眨了眨大眼睛:“也就是你那幅海报卖出去?”

唐雪点点头。

米乐好奇问道:“卖了多少?”

唐雪淡定道:“卖了一万二。”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关于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林祥穿越到了九十年代的港岛,在这个充斥着混乱和黑暗的地方,成为了和联胜大D的手下。与此同时,他还是一名卧底!有的卧底兢兢业业,内心饱受折磨,甚至状若疯魔。但林祥要做卧底,就要做到不一样!黄启法: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当上了一哥。东莞仔:打来打去又有什么用,祥爷给谁,谁才能拿!陈永仁:大家都是卧底,为什么你这么能这么豪横?!多年后,人们才发现,当初档案里资料封存的小
白白了开水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关于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万族入侵,世界危在旦夕。苏辰穿越而来。开局觉醒天灾级唯一天赋,随后开始组建天灾军团。逐渐解锁成就:一人镇万族!什么?地狱副本难打?天灾军团铁骑之下,片草不生!什么?兽潮来了?天灾军团出手,无人生还。顶级大佬:卧槽!天灾军团出手就没输过!无数迷弟迷妹:苏辰哥哥太强了!万族之主:我尼玛,我都没说入侵你,你怎么打过来了呀!
笔尖染血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关于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如苏眼睛一闭一睁,穿越了,本来吧,穿越嘛,人之常情,D级的剧本,也可以理解,逃生开局也忍了,但谁来解释解释,什么叫做常规失控,什么叫做汤姆的叫做常规!PS:本书有女主,但女主戏份只出现在固定章节。PS:本书背景灯塔,没有平等,全是偏见
汤大叔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关于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前期走体型增长,破世界纪录,收集权柄。后面开始制造怪物,走幕后流。方明重生为一只宠物蜘蛛,要做的就是努力蜕皮。足展26厘米,打破世界纪录。足展30厘米,引来科学震动。足展40厘米,颠覆科学技术。……你见过脸盆大小的蜘蛛吗?什么,你说你见过?那牛犊大小的呢?最近世界上总是出现一些怪事。一群猎犬一般大小的蟑螂吃光了一个屠宰场的肉。比水管还粗壮的面包虫,从下水道里钻了出来。拳头大
不会起名随便来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关于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我重生在了十七岁和白宁溪表白的这一天。如果按照故事的正常走向,我应该换上正装,捧着鲜红的玫瑰花去给她表白。未知的路上总是鲜花盛开,故事的开头总是极度美好,十七岁的我少年热血,十七岁的她青春明媚,怀揣着那腔滚烫,我勇敢的和她表白。可我知道故事的结尾。十七岁的那场表白她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十七岁的我以为那是答应,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其实是另一种拒绝。我曾经喜欢了她十年
五条懂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