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武大帝

第13章 不长记性

略更网 www.luegeng.com,最快更新丹武大帝最新章节!

第13章 不长记性

“哎呀,好痒啊,怎么回事?”

“啊,痒痒痒,这是什么鬼?啊啊啊,太痒了,痒死我了!”

“我也好痒,救命啊,太痒了,你们谁帮帮忙,给我一刀吧!”

但是,这些大汉刚刚冲出来半步,便是个个全身瘙痒难耐,抓耳挠腮。

随后,接二连三的倒下,身体在地上翻滚,手掌拼命的抓着自己的全身皮肤。

“你们搞什么鬼?”

刀疤脸大汉愣了一下,随后更是大怒,捏紧拳头就要朝着叶无仙打来。

但是,他拳头刚刚伸出来,便是脸色剧变,惨嚎一声:“嗷!卧槽,怎么这么痒啊!”

“痒痒痒……”

“啊啊啊,救命啊……”

一瞬间,这群大汉全部躺在了整个酒馆的地板上,一个个脸红得跟猴屁股一样,惨叫连连。

看着这一幕,林清雪有些目瞪口呆:“叶无仙,这,这是……”

本来,她都抱着以死明志的心态,要跟这群亡命之徒拼命了。但是没想到,叶无仙只是动了动嘴皮子,这群气势汹汹的大汉纷纷都变成了软脚虾。

叶无仙并不解释,反而走上前,蹲在那刀疤脸大汉的边上,笑着问道:“什么感觉?”

“痒,痒死我了,好像有千万只蚂蚁在我身上爬来爬去一样。少侠,求求你放过我吧。”刀疤脸大汉赶紧求饶道。

就算是曾经被砍了几刀,痛得血流不止,刀疤脸大汉都不会觉得这么难受。

痒,才是最难忍受的。

叶无仙点点头,自言自语道:“嗯,效果还不错,就是药效慢了一点,看来少了回灵草还是不行。”

这群大汉中的毒,正是叶无仙用紫地花黄和羚兰草配制出来的一种瘙痒难耐的毒药,奇痒疯魔毒。

中了此毒,痒到足以失去神志,陷入疯魔。

而听到这话,刀疤脸大汉心中一万头草泥马滚滚而过,卧槽尼玛,感情我们是成了你试药的小白鼠了?

但是此刻,他也知道好汉不吃眼前亏,急忙跪在地上,连连磕头说道:“少侠,公子,求求你,我以后再也不敢了,饶了我吧!”

地上有几位大汉已经痒到发疯,口吐白沫了。

叶无仙伸手从怀里摸出一把黑豆,撒在地上,淡淡道:“一人吃一颗。”

听到这话,那群大汉如临大赦,纷纷趴在地上,哄抢那地上的黑豆,丝毫不嫌脏。

林清雪走了过来,低声说道:“叶无仙,你应该等我们上马了再给解药,这群人会翻脸无情的。”

“无妨。”

叶无仙笑了笑,并不担心,转身就坐了下来。

刀疤脸大汉吃了一粒黑豆,身上果然不痒了。

看着叶无仙的背影,刀疤脸大汉实在咽不下这口气。

他好歹也是灵脉境七重的高手,居然被一个区区灵脉境四重的小子戏耍了,还跪地磕头求饶,这件事若是传递了出去,他的颜面何存?

所以,这小子必须要死!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关于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林祥穿越到了九十年代的港岛,在这个充斥着混乱和黑暗的地方,成为了和联胜大D的手下。与此同时,他还是一名卧底!有的卧底兢兢业业,内心饱受折磨,甚至状若疯魔。但林祥要做卧底,就要做到不一样!黄启法: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当上了一哥。东莞仔:打来打去又有什么用,祥爷给谁,谁才能拿!陈永仁:大家都是卧底,为什么你这么能这么豪横?!多年后,人们才发现,当初档案里资料封存的小
白白了开水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关于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万族入侵,世界危在旦夕。苏辰穿越而来。开局觉醒天灾级唯一天赋,随后开始组建天灾军团。逐渐解锁成就:一人镇万族!什么?地狱副本难打?天灾军团铁骑之下,片草不生!什么?兽潮来了?天灾军团出手,无人生还。顶级大佬:卧槽!天灾军团出手就没输过!无数迷弟迷妹:苏辰哥哥太强了!万族之主:我尼玛,我都没说入侵你,你怎么打过来了呀!
笔尖染血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关于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如苏眼睛一闭一睁,穿越了,本来吧,穿越嘛,人之常情,D级的剧本,也可以理解,逃生开局也忍了,但谁来解释解释,什么叫做常规失控,什么叫做汤姆的叫做常规!PS:本书有女主,但女主戏份只出现在固定章节。PS:本书背景灯塔,没有平等,全是偏见
汤大叔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关于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前期走体型增长,破世界纪录,收集权柄。后面开始制造怪物,走幕后流。方明重生为一只宠物蜘蛛,要做的就是努力蜕皮。足展26厘米,打破世界纪录。足展30厘米,引来科学震动。足展40厘米,颠覆科学技术。……你见过脸盆大小的蜘蛛吗?什么,你说你见过?那牛犊大小的呢?最近世界上总是出现一些怪事。一群猎犬一般大小的蟑螂吃光了一个屠宰场的肉。比水管还粗壮的面包虫,从下水道里钻了出来。拳头大
不会起名随便来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关于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我重生在了十七岁和白宁溪表白的这一天。如果按照故事的正常走向,我应该换上正装,捧着鲜红的玫瑰花去给她表白。未知的路上总是鲜花盛开,故事的开头总是极度美好,十七岁的我少年热血,十七岁的她青春明媚,怀揣着那腔滚烫,我勇敢的和她表白。可我知道故事的结尾。十七岁的那场表白她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十七岁的我以为那是答应,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其实是另一种拒绝。我曾经喜欢了她十年
五条懂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