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穿后每天被迫撩四爷

第186章 四哥会送小四嫂什么呀?

九爷点头:“有些长进,但子嗣的事儿也强求不得,归根结底小四嫂缺的不就是位份吗?

做了侍妾,若是女子想要往上爬,那是难如登天。咱们男子若想把女人位份稍微提一提,可不算什么难事。”

十爷挠了挠自己的大脑门儿:“九哥,所以你早些时候跟四哥说的话,是让他提小四嫂的位份?

可你说的也太隐晦了吧?我听着,还以为你让四哥把自己送给小四嫂呢。四哥能听懂吗?”

九爷翻白眼:“四哥怎会像你这般蠢,他肯定早就想明白了!

到时候,咱们要跟小四嫂提一提,这位份还是咱们两个帮她讨来的,趁机让她做几顿好吃的给咱们。若是能够要到膳食方子那就更好了。

听九爷提起吃食,十爷顿时憨笑起来:“九哥,这法子可以!”

紫禁城,乾清宫。

康熙爷坐在临窗塌上看四爷的信件,良久不语,面前楠木雕花框镶银刻比例表炕桌上头的茶盏早已不见丝毫热气。

不知过了多久,他忽然动了,他将信件放下,揉了揉额角:“老四的第三封信了,你们也看看。”

康熙爷没看下头诸位皇子,只将近日西洋官员特制的角尺拿在手中反复摩挲。视线落在黑漆嵌软螺钿加金银片山水花卉纹书架上头,眉头紧皱。

檀香徐徐,周遭仅仅能听见皇子们相互传阅信件发出的窸窣声响。

“此事事关重大,你们谁去支援老四?”康熙爷的话打破了沉静。

“儿臣愿意前往!”

“儿臣愿意前往!”

康熙爷定神去瞧,倒是有些意外。

太子和直郡王请缨他早有预料,未曾想十三十四这会儿也跪在前头。

其他众皇子,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许是因为年岁小些的弟弟都已经上前请缨,有些拉不下来脸面,即刻全都跪了下来:“儿臣愿意前往。”

“难得你们兄弟齐心。”说话间,向着太子和直郡王看了过去。

“皇阿玛,晋阳事端一件接着一件,四弟他们必定焦灼,儿臣愿带太医前往,往同四弟一起赈灾。”太子立即抱拳道。

“不可!”直郡王即刻皱起眉头:“皇阿玛,太子唯一国储君,身份贵重,如今晋阳瘟疫横行,怎能派遣他去?

还是让儿臣去吧,儿臣身子骨健壮,早些年京城爆发时疫,儿臣还随同皇阿玛一起治理过,便让儿臣为皇阿玛分忧吧!”

太子眉头紧皱:“皇阿玛,儿臣也曾经历过……”

“好了,”康熙爷打断太子的话:“保成,你是一国储君,这两日身子也不痛快,就安生养着吧。”

又转头看直郡王:“保清,你去。”

直郡王即刻抱拳道:“是!儿臣定不负皇阿玛重托!”

挑衅般的向着太子瞧了一眼,见太子脸色铁青的模样,直郡王只觉心中舒畅。

他早已打探清楚,晋阳城虽是有瘟疫,但太医院院判已然研究出了治疗的方子。

他带着方子前去,便是等同于救晋阳城的百姓于水火。救他那个四弟于水火。

过往晋阳城的过错,同他又有什么相干?那都是老四的过错啊。

他这一趟前去,只需坐收渔翁之利便是。

------题外话------

更的有点晚哈宝宝们,这一章反复推了好几遍,删了又写,写了再删,总算能见人了。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关于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林祥穿越到了九十年代的港岛,在这个充斥着混乱和黑暗的地方,成为了和联胜大D的手下。与此同时,他还是一名卧底!有的卧底兢兢业业,内心饱受折磨,甚至状若疯魔。但林祥要做卧底,就要做到不一样!黄启法: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当上了一哥。东莞仔:打来打去又有什么用,祥爷给谁,谁才能拿!陈永仁:大家都是卧底,为什么你这么能这么豪横?!多年后,人们才发现,当初档案里资料封存的小
白白了开水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关于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万族入侵,世界危在旦夕。苏辰穿越而来。开局觉醒天灾级唯一天赋,随后开始组建天灾军团。逐渐解锁成就:一人镇万族!什么?地狱副本难打?天灾军团铁骑之下,片草不生!什么?兽潮来了?天灾军团出手,无人生还。顶级大佬:卧槽!天灾军团出手就没输过!无数迷弟迷妹:苏辰哥哥太强了!万族之主:我尼玛,我都没说入侵你,你怎么打过来了呀!
笔尖染血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关于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如苏眼睛一闭一睁,穿越了,本来吧,穿越嘛,人之常情,D级的剧本,也可以理解,逃生开局也忍了,但谁来解释解释,什么叫做常规失控,什么叫做汤姆的叫做常规!PS:本书有女主,但女主戏份只出现在固定章节。PS:本书背景灯塔,没有平等,全是偏见
汤大叔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关于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前期走体型增长,破世界纪录,收集权柄。后面开始制造怪物,走幕后流。方明重生为一只宠物蜘蛛,要做的就是努力蜕皮。足展26厘米,打破世界纪录。足展30厘米,引来科学震动。足展40厘米,颠覆科学技术。……你见过脸盆大小的蜘蛛吗?什么,你说你见过?那牛犊大小的呢?最近世界上总是出现一些怪事。一群猎犬一般大小的蟑螂吃光了一个屠宰场的肉。比水管还粗壮的面包虫,从下水道里钻了出来。拳头大
不会起名随便来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关于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我重生在了十七岁和白宁溪表白的这一天。如果按照故事的正常走向,我应该换上正装,捧着鲜红的玫瑰花去给她表白。未知的路上总是鲜花盛开,故事的开头总是极度美好,十七岁的我少年热血,十七岁的她青春明媚,怀揣着那腔滚烫,我勇敢的和她表白。可我知道故事的结尾。十七岁的那场表白她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十七岁的我以为那是答应,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其实是另一种拒绝。我曾经喜欢了她十年
五条懂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