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日子,方景隆隔三差五都往天津卫跑,就是奉旨去整饬天津卫的军务,那胡人有什么资格去找南和伯,多半是辗转着打听到了南和伯有一个坑爹儿子,恰恰,王金元又在方继藩的下头办事,这才想尽办法笼络了王金元,再通过他这条线打通方继藩的关节。
走私其实倒也罢了,问题在于,我方继藩是那种徇私枉法,为你一个胡人而坑自己爹的人吗?此事若是让御史知道,如何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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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清楚这里头利害关系的方继藩,顿时大义凛然地怒斥道:“王金元,你将本少爷当什么人了?本少爷现在乃是羽林卫百户,身负皇恩,忠良之后,这等可耻的事,你也说得出口?”
原本还带着笑意的王金元,给方继藩突然的怒气吓得顿时脸色惨然,忙毕恭毕敬地道:“小的只是代为问问,只是代为问问而已,少爷别介意,这胡人,确实讨厌,总是纠缠着小人,小人不也是没办法,不过……不过……此人说……此人说听闻公子有病在身,他们此番来我大明,恰好带来了包治百病的西域万年老参,极想献给公子……除此之外,还有……还有一些宝贝,也想让百户大人掌掌眼。”
万年老参?
方继藩下巴差点掉下来,西域还生人参吗?
没听说过啊。
十之八九,就是个骗子,鬼知道拿着什么东西跑来糊弄他的,真当他是个没有任何见识的败家子了!
方继藩心下冷笑,面上却不露声色:“这敢情好啊,万年人参,本少爷没什么文化,倒是很想见识见识,叫他来吧。”
哼!若是来了,非要打断他的狗腿不可,作奸犯科倒也罢了,居然还侮辱我方继藩的智商!
方继藩这边倒是舒服,而另一头热火朝天干活的人的感觉就怎么不美好了,张信是个老实人,扛着锄头,带着一干校尉,便开始翻地,只片刻功夫,一群人便已是气喘吁吁。
羽林卫因为是禁卫亲军,所以穿的都是类似于飞鱼服一般的衣衫,用的都是妆花绢的上乘料子,可现在,却满身泥腥,一个个方才还显得英武的人,而今却是蓬头垢面。
张信的手掌都磨破了,觉得自己腰都要直不起来了,再抬头,看方继藩已从躺椅上坐直,惬意地喝着茶,身边许多校尉都在低声抱怨,张信却是不敢有所抱怨,只是想哭。
到了正午,因为屯田百户所现在还没有专门的食堂,所以只能和隔壁的矿工们凑合着一起吃。
满是土腥的人,遇到了满是煤渣的人,大眼瞪小眼,却在沉默中大快朵颐。
张信这些家伙,不是勋贵子弟,便是良家子,家底都很殷实,平时养尊处优,在亲军中当差,也吃不了什么苦头,这一日下来,真是又累又饿,许多人甚至累得手软脚热,矿工们的饭菜极是油腻,毕竟体力消耗大,因而王金元倒不敢怠慢着什么,这没拔毛的猪肉,一锅煮了,矿工们吃的香,张信呢,看着那肉上沾着的毛,足足打量了老半天,最终决定乖乖吃白饭。
那胡人却是到了,一听王金元那儿打通了关节,他顿时喜上眉梢。
满满的一个货船被扣,身家老本可都在那呢,原本他是和山东的某个大家族合作的,山东那边负责囤货,他呢,则负责带船贩运,这大明的丝绸和瓷器只要装了船,便是一本万利。
可这买卖虽是暴利,风险却是极大,船被海路巡检截住,他心急如焚,山东那边却是立即与他切断了联络,毕竟牵涉到了海禁的国策,乃是杀头的大罪,为了不牵累自己,自是大难临头各自飞。
胡商乃是大食人,来此人生地不熟,最后是买通了真腊国的使节队伍,得到了一个使节随员的身份才上了岸,为的就是想尽办法疏通关系。
他会一些汉话,不过正经的门路找不到,最终,似乎和商贾友善的方继藩,却成了他唯一的救命稻草。
方继藩看着这个大胡子的大食人,高耸的鼻梁,也是黑色的眼睛,头上缠着布包,像是被人打肿了一样。
这胡人来到了方继藩的跟前,便连忙行礼道:“费萨尔·伊本·阿卜杜勒见过……”
他的汉话很生涩,还不等他说完,方继藩就不耐烦地压压手道:“叫你小费吧,你那么长的名儿听着本少爷难受。”
小费有点懵逼,不过显然,他是有备而来,这一次是来求人的,于是很勉强的笑着道:“多谢方百户赐予小人汉名。此次,小人远渡重洋,为的……是为了与大汉的友谊,小人久闻方百户的大名,有一些礼物还请方百户收纳。”
说着,他如献宝一般,先取出了一个硕大的珠子,随从也取出了几方毛毯之类。
方继藩只一看,顿时没了兴趣,这些东西,拿到大明确实是稀罕,比如那珠子吧,摆明着是玻璃珠,欧洲人早就率先制造了,不值几个钱,也就糊弄一下现在还未掌握制造玻璃技术的大明罢了,这就如大明的丝绸和瓷器一样,在大明不算特别值钱,放到了海外,则顿时增值无数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