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败家子

第一千一百九十三章:首富的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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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治皇帝感慨。

西山书院,总能给自己带来新的东西,而这些令人耳目一新的东西,对于弘治皇帝而言,实在太重要了。

看着这清晰的报表,他竟开始深深陷入,无法自拔。

脑海里,满是各种各样的数据。

“此人叫金三言,这个名字,要记住了。”弘治皇帝轻描淡写的看了一眼。

一旁的萧敬忙点头。

“还有。”弘治皇帝道:“让女医院送一些治伤的药去太子那里吧。”

“奴婢遵旨。”

弘治皇帝将提笔的朱笔搁下,不禁感慨,真是令人操心啊。

…………

这天一大清早,王不仕家来了不速之客。

这个叫邓健的人,王不仕很讨厌他。

可是没办法,自己答应了给齐国公送一份礼的。

这份礼,由齐国公决定怎么送。

或许许多人对于方继藩的理解,还只是这个家伙好凶残之类的肤浅层面,可越是对经济活动的观察,王不仕对于方继藩,却深切的感受到了恐怖。

这家伙生生的培养出了一个庞然巨兽,这个巨兽看似无害,可它若是想要杀人诛心,却是无形的。

自己手头上,虽已有上千万两纹银的财富,可谓是富可敌国,可是王不仕深信,只要那齐国公捏捏手指头,立即就可让自己的财富化为无语,可谓是杀人于无形。

正因为如此,王不仕才有一个念头,得罪谁,都不能得罪方继藩,得罪了天子,最多是打屁股,可得罪了方继藩,则是要一无所有的。

就这样,邓健成了王家的管事,也罢,由他吧。

王不仕照旧去当值,似乎……风平浪静,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回到府里,邓健对他点头哈腰,口里叫着老爷,一脸敬重,其实……这家伙倒是嘴甜,挺舒服的。

只是……晚饭的时候,家里的仆从,端来的不再是他平时最爱吃的猪头肉抄葱蒜头,还有他最爱吃的山东葱花饼,而是……

一个个丫头,鱼贯而入,端着大大小小的碟碗,九九八十一个大小菜肴,直接端到了他的面前。

卧槽………

看着一个个令人眼花缭乱的菜式,王不仕的眼睛直了。

此时,邓健在旁一脸恭敬的道:“听说老爷爱吃猪头上的肉,小人便命人张罗,听人说,这猪头肉,最好的部位,就是猪头那天灵盖上的一片皮儿,因而让人精挑细选了十头乳猪,取其最鲜嫩之肉,让人慢火烹饪了一个时辰,再将里头的肉渣子丢了,将这熬成的汁液为底,再取上等猪头肉,烹之,老爷请尝尝看,这叫富贵荣华!”

王不仕眼前一黑。

这到底杀了多少头猪啊。

再看其他的数十盘菜肴,哪一个都是前所未见。

王不仕感觉脸额有点僵,颤抖着道:“这……这……”

邓健笑吟吟的看着王不仕,脸上的微笑非常可亲:“怎么,老爷不喜欢吃?不喜欢吃这些没关系,来人,将这一桌菜倒了喂狗。”

“不。”王不仕打了个颤,他没再多问了,直接举起筷子吃起来,边道:“爱吃,都爱吃。”

既然决心给方继藩送一份礼,而这礼,就是邓健,那么还有啥说的,甩开腮帮子,吃吧。

这一吃,吃的王不仕要吐了,舍不得啊,可依旧还坚持着,唯恐自己吃的少了,糟践了这么多美味佳肴。

最后实在吃不动了,他朝邓健到:“能否送去后院里吃,女眷还没进食吧。”

“她们已经进了,老爷,这一桌是老爷独自的晚宴,若是老爷想和亲眷们一齐进食,下次提前知会一声,这点菜,只怕不够老爷与亲眷们吃的。”

王不仕顿时不吭声了。

肚子撑着实在太厉害。

邓健这时端来了茶水,开口想要解释:“老爷,这茶水乃是……”

“多少银子,你说。”王不仕不想听是什么茶,报个价格,更直观。

“很便宜,才三十两银子……”

王不仕松了口气。

“三十两银子一两……”

一两……

王不仕本不想喝茶水,实是肚子撑得厉害,却还是坚持端起了茶盏,一口喝尽,才呼出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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