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位面采购师

34.第三十四章

望君亭,季颜早早到达,坐于亭中,清风拂面,带来融合了不知多少种野花的淡香,让她凭生一股懒意。

“姑娘,宁郡王快到了。”秦回站在高处,远远望着来路,一看到远处的烟尘,立时过来禀报。

知绿和晓蓝连忙将早备好的酒打开,那准备用来盛酒的碗,也洗了擦净。

她们才准备好这一切,司徒瞮便到了。秦回出迎半里多路,上前躬请。“宁郡王,我家主人特备下薄酒,在望君亭为郡王爷践行。”

司徒瞮眼睛一亮,连忙让手下众人先行,而他则单独骑马随他而来。

“颜儿。”到亭中,看到季颜,才露出笑来:“我以为,你不来了呢?”

“我答应了要送行,他们说,送得远些,你更喜欢。”因是离别,以后也不知还能不能见。她到不在意,让他更高兴些。毕竟,他是这世界目前为止,唯一算得上同门的人。哪怕没有正式拜师,但是“同源”一词,便是少了那个形式,也是抹杀不了的。

“我很喜欢。”司徒瞮立刻笑道:“很喜欢。”

季颜给他倒了酒,“壮行酒。”

“多谢。”他端起,一饮而尽。

到此,季颜便不知该做什么,说什么了。之前已然辞过行,她也没什么殷殷叮嘱。到是司徒瞮开了口:“临行,可否告诉我,师门的规矩?”

季颜不明白他干嘛如此执着,可想想,如果将来他也要收徒,或者收女弟子的话,说不定用得上,“你当真想知道?”

“自然。”

季颜点头:“所有入门的女弟子,都必须发誓。终其一生不得出古墓,所嫁之人,必须是在不知道此规矩之下,愿意为她而死。”她垂眸:“如今已没有古墓。因此前半句已破,只留后半句罢。”

司徒瞮愕然,“为她而死?”在不知道的前提下。而他此刻已知,是不是表示……一瞬间,他后悔了,不该问的。

季颜点头,起身离坐:“一路平安。”今次是她为他送行,也是她出行。所以,谁先谁后并不重要,左右是离别。

司徒瞮呆在原地,一路被人送行,此次却望着她的背影,直到她的马车,离开他的视线。心口突的一痛,气血上涌。连忙运转那道家心法,平息那繁杂的念头。

“郡王。”他的亲随前来催促。

司徒瞮这才收回视线,石桌上两碗,一碗已空,另一碗还是满满的。即便是为他送行之酒,她亦没沾一口。他端起酒碗,一口饮尽。啪的一声,碗碎。眼神已然重归平静……

………………

天南海北,季颜去了很多地方。

她从不为谁停留,偶有美丽的风光,却难免驻足。系统能接到的任务极少,就像它说的,会留停在人间的鬼魂极少。大多数人,都是人死念消。便是偶有不甘,也不得不放下。世间自有规则,阴间人不能留在阳间。留得久了,便要烟消云散的。京城之所以那么多,怕还得益于那些历劫的人……

因此,她一路前行,潇洒肆意。

身边的四个人,果然个个能干。让她从不需为杂事担忧,她亦深觉,其实有人跟着也很不错。她是真的只要负责潇洒就好……哪怕他们总是将司徒瞮的消息,不间断的传进她的耳朵里。

离开的头一年里,她知道司徒瞮打了多少仗,受了多少伤,又立了多少功,升了多少官。还有他送过来的信,一个月一封,厚厚的一叠,从未间断过。而他们也会催着她写回信,不谈感情,只谈风景民俗,亦是厚厚一叠,却如同游记一般。亦是一月一封,从未间断。

第二年,便时不时的有司徒瞮给她寻的东西,一点点的送过来。吃的穿的用的玩的……但凡他能找到的,或是在信里提过的,她总能亲眼见到。而他们,也会以她的名义,准备些特产,送过去。后来时间久了,她也难免在发现时,下意识的给他备上一份。是习惯,也是情义。毕竟在这世间,他算是她唯一的朋友了。这份感情,比之林如海之间,都要更悠长些。

到了第三年,他们便有意无意的引着她去他所驻之地。她并未阻止,于是,在某个冬天,春节来临之际,她与他终于见了面。三十晚上,他来到她暂住的,属于他的小院。两人一起吃饭,放烟花,守岁。他身上杀气凛然,实力却已变得极强。他们动了手,只将将是个平手罢了。

之后,她再次离开。他虽然不舍,却未留她。

而仅是当年夏天,她便听到他班师回朝的消息。同年年终,皇上禅位于容郡王。而司徒瞮被封亲王,同时还有赐婚圣旨。

从此,关于他的消息,便不再有了。

同年,季颜也不得不停下脚步。

日久生情果然是有道理的,几人出行不到两年,知绿跟晓蓝,就跟司徒瞮安排的两人之间有了情愫。季颜虽然自己未曾恋爱过,可却并不是迟顿的人。发觉之后,又过了半年,见他们越发情浓。便作主让他们成了亲,如今两人双双有孕。

这个时代,孕妇是很危险的。但凡有一点不好,肚子里的孩子就可能出事。生孩子,又是一道鬼门关。

如此一来,她自然就选择停了下来。

他们所停之地,正是广州,哪怕是十二月,依旧是温暖的。且这里是港口城市,能见到许多泊来品,更因为有许多外来人口,使得一些外邦的风俗习惯被带了过来……使得这里也因为这些人和习惯的影响,使得这里的民风,不那么保守僵化。在这里,她能看到许多女子穿着洋装参加宴会,也能看到许多贵妇淑女出门……哪怕是偶有人摇头大叹“世风日下”,亦不能阻止女子对自由的向往。

这让季颜觉得,在这里过冬,十分不错。于是便直接拍板定案,暂时不走了。

秦回他们也是松了口气,不管他们之前如何身份,想法如何。带着两个孕妇出门,实在太麻烦,也太危险。且,他们都舍不得自己妻子辛苦。因为跟着姑娘走了这么久,受她的影响是难免的。他们绝难再将自己妻子当成件衣服,随便换。如果他们敢三心二意,姑娘第一个废了他们。因此,从一开始动心,那就是真的把她们当成一生相伴的人。

既然用了真心,自然难免疼惜、爱护。

如今她们为他们孕育下一代,他们自然更加上心。安定是必须的,更不能再让她们辛苦去侍候人,得找人侍候她们才行。

于是,季颜一下令,他们立刻准备起来。

先买了宅院,把人安定下来。接着立刻买了几十个奴仆,里里外外,全都支撑了起来。让姑娘和两个孕妇,绝不必再伸手劳累半分。

“姑娘。”知绿挺着肚子,缓缓走过来,身后跟着十来个女孩。最大的不过十三四岁,小的不过七八岁。“这是我先从众丫环里挑过一遍,觉得还不错的。姑娘看着先挑两个合眼缘的,回头我跟晓蓝教两天,再给姑娘送来。”

季颜便当真挑了两个,一个赐名调红,一个赐名和紫。

“我不急着用人,你们慢慢来。”到底是孕妇,不能太劳累。

“姑娘放心,奴婢省得。”人早就该给姑娘调*教好的,可惜一直没能安定下来。

“对了,让秦回挑两个可靠的人,替换他们两个。”这是她在停下来的时候,就想好的。既然他们都已经成了家,总不能还跟着她到处跑。

知绿微怔:“姑娘?”

“你们以后不必再跟着我,安定下来,好好过日子。”

“奴婢跟当家的,只愿能一直侍候姑娘。”知绿眼眶微红。

“先备着吧。”看到海,看到港口,让她动起了出海的念头。对于她来说,去哪里都无所谓。可对于他们,却是故土难离。这个国家,这片土地,就是他们离不了的根。且,有了孩子,到底已是家了。

人一旦心里有了家,就有了眷恋。再如何飘泊不定的性子,也难免要迟疑。他们与她不同,她在这个世界找不到根,所以宁愿飘着,去看各种风景。哪怕是听听不同的方言,去猜猜不同的发音所代表的意思,也比枯坐在一方院中更有意思。更别说,这样的飘泊于她,等于就是一份职业。

算是自由职业者,随她心意爱做不做。但既可有所收获,总比无所事事强。她乐在其中,却并不愿因此勉强别人。当然,最主要的原因还是,这个世界上,一点都不缺人。这些奴仆,只要花少许的钱,稍微调*教一段时间,就可以完美的上任。

“是,姑娘。”

之后,果然就见秦回他们也带了两个人。一个十二岁的少年,叫费离,一个三十来岁的中年人,叫王大牛。两人都是孤身一人,无任何家累。那费离尤其伶俐,不但读过书识过字,连这港口里来来去去的外国人的话,他基本上都能听懂。只是在说上,弱了些。王大牛是个退下来的大兵,腿受过伤,走路有些不稳,但却天气一股子力气,在马头上背货,一人顶别人三个。而且,赶车是个好把式。

至此,季颜有事没事,就带着费离和调红在广州城里到处逛起来。

过了年,知绿晓蓝两人肚子越来越大,季颜已经成功认识了几个外商的夫人。并且得到她们的首肯,获得了搭顺风船的许可。然尔她没想到的是,就在两个孕妇先后生下两个大胖小子,她准备出行的时候,司徒瞮居然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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