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恒圣王

第1107章 巫族少主

最快更新永恒圣王最新章节!

巫族,太古九族之一。

在太古时代,称霸天荒,奴役万族!

巫戾,身为巫族少主,自然是身份尊贵,万族敬仰。

只可惜,在鬼咒墓地之中,他实在感受不到属于巫族少主的尊贵,只是觉得烦闷至极。

鬼咒墓地,就是天荒九大禁地之一!

除了九族中人,任何异族踏入其中,都要被巫族无情抹杀!

看上去,似乎有什么了不得,但对于巫戾而言,整日憋在鬼咒墓地中,实在无聊极了!

这里就像是一口井。

外面的天荒大陆,才是广阔的天空!

周围的人,每个都是巫族中人。

他根本感受不到,巫族古籍中记载的那种,俯视天荒,奴役万族的快感。

也感受不到,那种站在巅峰之上,为万族敬仰供奉的尊贵!

巫族中人,整日沉浸在过往的荣耀之中,巫戾颇为不屑。

上古之战,败了就是败了。

巫族屈居在这鬼咒墓地,就是当初战败的结果。

这也没有什么!

大不了,这一世将曾经失去的东西,全都夺回来!

巫戾不止一次的有过这个念头。

他有这个资格,也有这个潜力。

他是巫族少主,年轻一辈的第一人!

他曾数次想要外出,却均被巫族中的前辈阻拦下来。

终于,他等到了一个机会。

大约十年前,鬼咒墓地中来了一个人,是一个巫族遗种,差点被巫族抹杀。

就是他身边的孤魂道人。

正是这个人,让他意识到,天荒大陆上,人族式微,乱象已现!

终于,在他不断的坚持之下,他与孤魂道人离开了巫族,照顾他多年的澜叔放心不下,也跟了出来。

在巫戾看来,澜叔实在有些谨慎了。

他虽然是返虚境,但以他的战力,可以轻松跨越大境界,镇杀人族的法相道君!

就算是面对合体大能,以他的诸多底牌,也能逃出生天。

此番离开鬼咒墓地,根本不会有任何凶险。

更何况,按照孤魂道人所言,北域的什么四大王朝之中,根本没有合体大能!

准备了十年,三人离开鬼咒墓地。

与孤魂道人所说的状况,相差不多,四大王朝的人族太弱了!

一个个小小的蛊虫,就能灭杀诸多人族!

巫戾终于感受到,那种俯视苍生,执掌生死的快感!

在他的命令之下,孤魂道人不断的释放蛊虫,祸乱北域大地,看到无数人族挣扎惨叫,他就兴奋不已!

随后,他们三人亲自登上龙虎阁。

正如孤魂道人所料,龙虎阁虽然是人族修真宗门,但得知他们的身份之后,却不敢有任何忤逆。

派遣门内诸多修士,供他们驱使!

当然,这期间,也有修士有异议,被他轻而易举的杀掉了!

回想起,死在他手中的那个法相道君,巫戾的脸上,又忍不住流露出一抹凶残的笑容。

太爽了!

一路杀戮,一路血腥!

巫戾实在费解,这样孱弱的人族,这样弱小胆怯的修真者,当初是怎么赢下上古之战的。

巫戾望着不远处的缥缈峰,嘴角微翘,神色冷漠。

这一战,已经持续了大半天。

他始终没...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第四监牢
第四监牢
关于第四监牢:我们人类,从远古开始,就在不断尝试追逐神明的脚步,为此...我们花费了近万年。直到那天...我们终于寻到了与神明交流的契机,推开那扇沉重的门,走上满是荆棘的路,站在神之故乡...却发现,入眼所见...满是骸骨...
徐二家的猫
都市:我能看见命格
都市:我能看见命格
关于都市:我能看见命格:你可知道,人这一生其中百分之九十九都不是你自己的,而是天给你的,你自己只掌握了其中仅有的百分之一?都说人定胜天,但人真能胜天吗?叶云穿越了,获得了能够看见命格的能力。于是,叶云开始崛起了。什么丑小鸭,灰姑娘,卖火柴的小女孩……接踵而来……多年以后……丑小鸭变成了艳冠群芳的花魁,灰姑娘变成了高高在上的公主,卖火柴的小女孩更是直接成为了世界首富。而整个世界的人们,都在关注着她们
白胖胖滴小白鼠
系统:先给你发个空间法则玩玩!
系统:先给你发个空间法则玩玩!
关于系统:先给你发个空间法则玩玩!:当你看到这句话时,我已经穿越了。瞬移,次元斩,空间碎裂,空间召唤......都将是我的能力。华夏同时对抗,陆地上的妖兽、海洋深处的海族,深埋地下的邪祟。每一步走的都举步维艰。这时,江夜临空出世!带领华夏走出苍穹!
青衣小生
神农奇兵之再战江湖
神农奇兵之再战江湖
关于神农奇兵之再战江湖:本应飞升成仙的罗子祥,在到达人仙之地后却惨遭魔界魔祖的算计,不仅丹田破裂,全身的修为尽失。身受重伤的同时,还被打回了人间。当所有一切光环消失之后的罗子祥所面对的是困难重重……
多彩人生
1978,黄金年代
1978,黄金年代
关于1978,黄金年代:为国奉献了一辈子的军工专家李墨,穿越回了1978年,结婚三年多的小娇妻要跟他离婚,作为弥补,开出条件,会帮李墨解决工作的问题。李墨凭借穿越前三十多年的军工科研经验,研发出一个个震惊全球的成果,功勋章拿到手软,奖金更是多到花不完!老丈人:小李啊,你是我们家顶顶好的女婿!丈母娘:小李比我们的亲儿子对我们都要亲!蒋嫣然:李墨,我愿意想给你生十个八个的孩子~李墨:都给我滚蛋!
俗世入红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