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知道这个二百五有钱人是怎么想的,酒店的停车场不停,把车扔外面,还拿着现金来开车,活该他被人收拾。
不过,以路克的推测,这家伙怕是要拿现金去装比挥霍的。
除了犯罪分子,美国人的日常工作生活中没有收大笔现金的习惯。
另外就是某些场所不适合刷卡消费,会留下消费记录,某些特殊行业的服务人员就喜欢收现金。
心中给这个詹姆森贴上个花花公子的标签,两人开车出发。
赛琳娜嘿嘿笑着:“这家伙家里开了个报社,虽然是纽约的,但局里也不想被纽约的报纸批评治安不好,所以才把这案子扔我们这里来了。话说,我们这也算半天破案吧?”
路克莞尔:“至于吗?纽约的报纸说风凉话就说呗,哪位大佬如此爱惜名声?”
赛琳娜抬手指着他:“你说话小心点!”
路克:“啊?”
“因为,这位大佬就是布拉德局长,我们头儿的头儿的头儿。”赛琳娜说到。
看着路克一脸囧样,她大笑起来。
笑够了,她才解释道:“艾尔莎那里来的独家消息,布拉德局长是被人从纽约挤走,然后才来我们洛杉矶的。当时布拉德局长从纽约离开时,就发誓有一天要重回那里。”
路克满脸苦笑:这算人争一口气佛争一炷香?
赛琳娜看着他的表情,补充道:“而且,我估摸着大老板当时那口气,应该是要那边求着他回去。”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之美国纽约版?路克心中立刻浮现出这个念头,旋即失笑起来。
布拉德局长大人可不是什么少年,更从来没穷过,在洛杉矶警局也算是一方大佬。
洛杉矶西区警局局长这位置,最多算是他人生中的一个小低谷罢了。
抛开对大佬人生经历的议论,两人开车回警局。
路克没对赛琳娜说,他其实知道是谁收拾了詹姆森。
某个不怎么靠谱的“最强杀手”的气味,就在那袋子钱上。
以路克接触过那家伙的经历来看,那位还真就干得出这种事。
不为钱,只为自己开心。
就是不知道,詹姆森是怎么惹到了那位“最强杀手”。
但那位的底线还在,没拿刀把詹姆森砍成几块,或许是这场私人恩怨不太严重?
回到警局,路克去把两件银行劫案带凶杀案的尸体和证物都看了一遍。
被敲碎了后脑勺的家伙也就罢了,但那个被绳索吊死的劫匪却让他有点发现。
看着吊死这家伙的绳结,路克摩挲着下巴:“这手法,有点眼熟啊。”
实际上这不是单单眼熟的问题。
这个绳结手法,高度类似那位副导演兼作家兼编剧托特-维斯的绳技。
路克甚至都能大致想像出这个绳结是如何飞过空中,套进这个劫匪脖子,然后将其吊起的情形。
托特-维斯那家伙早就飞进大卡车轮胎下,凉得妥妥的。
这案子当然不可能是死人做的,只可能是某个精通绳技的家伙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