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刺客有毛病

第十七章 红颜

别拉着阿市的手,一边静静问道。

东瀛倒是没有什么男女授受不亲的习俗,不过总归拉手还是比较亲密的举动,阿市感受着少年手心传来的体温,那一瞬间是真的非常的安心,但是另一方面,却又有着某种程度的不安。

“你说哥哥?”阿市侧头说道:“哥哥没有说什么就让泷川家的派人带我过来了。”

看到少女这么天真方别瞬间就放心了。

他叹了口气:“所以织田那个家伙,就是真的把你送到我这里就不准备管了吗?”

“他就真不害怕我把你卖一个好价钱?”

阿市听不懂方别的话,虽然说整个事情真要想起来是有点可疑。

阿市身为织田的妹妹,就算说织田不喜欢他这个妹妹,但是同样也是非常重要的联姻工具,更何况阿市与兄长的关系向来和睦,而阿市本人的绝色更是已经流传于整个东瀛。

这样重要的人,织田信长就能够心安理得地让她脱离自己的控制范围,只让几个家臣就带着她来找远方的这个砍柴的少侠?

并且,阿市自己更清楚,她是主动向哥哥请缨的,哥哥也没有太多犹豫就答应了她。

当时只觉得是哥哥对自己的溺爱。

但是转念想来,或许自己也是哥哥计划中的一部分?

所以阿市一时间就有些沉默起来。

“总之,先去看看你的那些好家臣吧,如果他们还活着,那么我就可以甩了你这个烫手山芋了。”方别不紧不慢的说道。

“你才是山芋呢!”阿市看着方别大声说道。

“不,你才是。”方别认真纠正道:“你没有听过吗?红颜祸水,越是漂亮的女人就越容易惹祸。”

阿市刚想纠正方别的话,然后脑海中一瞬间就想起了一个个鲜明的例子。

她轻轻咬了咬嘴唇,开口说道:“红颜未必是祸水,但是红颜可真的是薄命。”

刚说完这句话,她就立刻被方别向前拽着跑了两步。

“是这个方向对不对?”方别向着阿市确认道。

两个人已经在山林中走了一段时间了,阿市只记得大概的路线,还需要方别进行具体的导航。

“是的。”阿市点头说道:“我沿途做了一些标记的,就是害怕走丢了。”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我们就不用急着前进了。”方别站定,缓缓说道。

“你是什么意思?”阿市看着方别问道。

方别指了指前方:“我就是这个意思。”

阿市就要向前探出头去,却被方别第一时间捂住了眼睛。

“不要看。”方别轻轻说道。

声音带着莫名的悲悯。

阿市被少年的手捂住双眼,第一反应当然是挣扎企图脱困,听到耳边的声音,她慢慢停住了挣扎。

“你能告诉我你看到了什么吗?”阿市轻轻问道。

“尸体。”方别看着前方说道。

“被切成碎块的尸体。”

“上面有你们织田家的家徽。”

阿市倒抽了一口冷气。

然后她站在原地,缓缓开口。

“既然这样的话,那我更应该看一看了。”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关于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林祥穿越到了九十年代的港岛,在这个充斥着混乱和黑暗的地方,成为了和联胜大D的手下。与此同时,他还是一名卧底!有的卧底兢兢业业,内心饱受折磨,甚至状若疯魔。但林祥要做卧底,就要做到不一样!黄启法: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当上了一哥。东莞仔:打来打去又有什么用,祥爷给谁,谁才能拿!陈永仁:大家都是卧底,为什么你这么能这么豪横?!多年后,人们才发现,当初档案里资料封存的小
白白了开水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关于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万族入侵,世界危在旦夕。苏辰穿越而来。开局觉醒天灾级唯一天赋,随后开始组建天灾军团。逐渐解锁成就:一人镇万族!什么?地狱副本难打?天灾军团铁骑之下,片草不生!什么?兽潮来了?天灾军团出手,无人生还。顶级大佬:卧槽!天灾军团出手就没输过!无数迷弟迷妹:苏辰哥哥太强了!万族之主:我尼玛,我都没说入侵你,你怎么打过来了呀!
笔尖染血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关于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如苏眼睛一闭一睁,穿越了,本来吧,穿越嘛,人之常情,D级的剧本,也可以理解,逃生开局也忍了,但谁来解释解释,什么叫做常规失控,什么叫做汤姆的叫做常规!PS:本书有女主,但女主戏份只出现在固定章节。PS:本书背景灯塔,没有平等,全是偏见
汤大叔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关于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前期走体型增长,破世界纪录,收集权柄。后面开始制造怪物,走幕后流。方明重生为一只宠物蜘蛛,要做的就是努力蜕皮。足展26厘米,打破世界纪录。足展30厘米,引来科学震动。足展40厘米,颠覆科学技术。……你见过脸盆大小的蜘蛛吗?什么,你说你见过?那牛犊大小的呢?最近世界上总是出现一些怪事。一群猎犬一般大小的蟑螂吃光了一个屠宰场的肉。比水管还粗壮的面包虫,从下水道里钻了出来。拳头大
不会起名随便来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关于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我重生在了十七岁和白宁溪表白的这一天。如果按照故事的正常走向,我应该换上正装,捧着鲜红的玫瑰花去给她表白。未知的路上总是鲜花盛开,故事的开头总是极度美好,十七岁的我少年热血,十七岁的她青春明媚,怀揣着那腔滚烫,我勇敢的和她表白。可我知道故事的结尾。十七岁的那场表白她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十七岁的我以为那是答应,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其实是另一种拒绝。我曾经喜欢了她十年
五条懂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