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的名声有些不好听,但现在看起来,真是太值了!才子佳人,简直就是一段佳话嘛。
而更让卓家以至整个蜀郡人惊叹的是,卓家女儿竟然有如此福缘,不仅自己挑选得乘龙快婿,更是与微时的长乐侯元召结下情谊,认下这个弟弟。这才几年的工夫,那位当初的流浪儿,已经成为名震天下的当朝尚书令。这更是可以当做一个传奇了。
在所有知道内情人的眼光里,名叫卓文君的女子简直就是人生大赢家啊!而且,好运还没有完,年前更是诞下一个麟儿,白白胖胖,聪明伶俐,眼见又是一个可造之材。
司马相如远在千里之外,得报大喜过望,传讯回来给自己的儿子取名为司马明珠,信中自然是对文君千叮咛万嘱咐,好好保重身体,抚养孩儿,万事不要操心,自己不日就将述职回长安,到时候一家团聚,共享天伦之乐。
卓文君事事顺心,自然是心情大好,眉眼之间藏不住的喜悦。整个青郊外酒楼上上下下的人,这大半年时间都是喜气洋洋,为自己的东家开心。
今天,文君特意把自己的宝贝儿子抱了出来,因为,元召来到青郊外宴客了,这个预定下的师父,怎么能不见见自己的小徒弟呢。
七八个月的孩子,已经十分活泼,爬上爬下的,在文君怀里待不住,地板上铺了厚厚的毛毯,把他放在那里,任其玩耍。文君一面与元召说话,一面看着明珠儿爬来爬去的,脸上笑靥如花,充满了满足与喜悦。
元召有好长时间没有来过了,朝中争斗耗费了他太多时间。上一次见到这孩儿,他还只是在襁褓之中,这次就如此讨人喜欢了。这孩子有些奇怪,似乎与他十分投缘,爬到他的膝间,虽然只是呀呀学语,一双胖胖的小手紧紧抱着他,却是显得十分亲昵。
房间中的人都感到十分惊奇,主父偃呵呵笑着说:“这孩子竟是个知道好歹的,见了自己这个厉害师父,连亲娘都不要了。”一屋的人便都哈哈大笑起来。
“明珠儿,这就是你的师父了。将来便是除了娘和爹爹之外,对你成长最重要的人。可要好好听他的话呢。”
文君轻轻抚摸着自己儿子柔软的头发,话语温和,眼中有淡淡的喜悦。她相信在元召的教导之下,司马明珠将来也必定会有不平凡的人生。
元召两世为人,却是第一次与小孩子这么亲近。他不知道怎样哄,便只是用两只手笨拙地抱起来,有些发窘,看到他的这副样子,身后早有人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卓文君早就注意到,元召来的时候,身后跟了个明眸皓齿的绝色女子,她心中猜测良久,这时见她发笑,忍不住瞟了一眼时,却见那女子看向元召的眸子中,有一丝异样的神采。
“阿姐,明珠儿眼神这么灵活,必定是聪明机敏的孩子,长卿兄有后,恭贺你们就此圆满。”
元召从怀里掏出一个镶嵌了美玉的金项圈,给那孩子带上,算是小小的见面礼。虽然双方早已不在乎这些,但总算是一番心意。
卓文君知道元召不会无缘无故请人吃饭的,他们一定是有事要说,自己不便在此待久,便要抱了小明珠出去。却不想那孩子竟然十分留恋元召,赖在他身上不肯下来,稍一用强,便大哭起来。
“从来听说,周岁之幼儿最能识辩善恶,小侯爷是福泽深厚之人,所以这个孩子才如此留恋,想必就是如此了。呵呵!”
在一旁说话凑趣的是伍被,他也是故事渊博之人,此话虽然有讨好元召之嫌,却也不是没有道理。主父偃也是连连点头称是,占卜星象此类玄学,两个人倒是有些共同话题。
元召也不禁笑了起来,他摆了摆手,示意文君无妨,都不算是什么外人,不用刻意回避。文君听他这么说,却正合心意。因为,她也是一个女人,女人,不都有一颗熊熊燃烧的八卦之心嘛!
当下,连忙吩咐,赶快摆上酒宴,都是挑选的精致菜肴,元召的口味,她很清楚。
这顿饭,却是元召给远道而来长乐塬的淮南客人接风洗尘的,骑马而来的只有他们五个人,元召、主父偃、刘姝、伍被、崔弘。
在来的路上,元召已经把自己的打算大略地透露给了伍被一点,这位淮南谋主,只不过略一思索,心中已是泛起惊涛骇浪。原来,九州之外还有这样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