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在上

第二十章 风云骤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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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隆今年五十二岁,他自十四岁开始在安王府门房当差,又调来南平郡王府一年多。他觉得这一年多以来发生的事情,比自己半辈子加起来都多。先是郡王爷娶了个大将军,妾室们统统围着主母转,接着是如花似玉的表妹上门闹,然后将军卸甲,郡王府个个都不简单,件件事都精彩,就连门外的乞丐都特别不要脸。

南平郡王府位于西街,是上京达官贵人聚集处,寻常百姓都不会轻易走过来。那乞丐是哑巴,两个月前不知从何处来,蓬头垢面,骨瘦如柴,脸上还有几道骇人的伤疤,身上的臭气在初冬也熏得人不敢靠近。他最初在郡王府门口不停徘徊,张着漏风的嘴,蹦蹦跳跳,表情抽搐,像个疯子似的,从喉咙里憋出“啊啊啊啊啊”的声音,就像乌鸦在鬼叫。

让这样恶心的疯子冲撞郡王爷,闹个什么万一,不是小事。门房见多了这样的乞丐,捏着鼻子,上前呵斥,让他离开。 哑巴摇头晃脑,就是不走。门房便抄棍子,稍作教训,吓得他抱头鼠蹿。

没想到第二天,他又鬼鬼祟祟地回来,躲在郡王府附近,眼巴巴地看着大门。

门房原本以为他来郡王府投亲,便向下人们打听一番,皆说没有这样的亲戚。便去驱赶,他就到处乱藏,敌进我退,敌退我来,打不怕,骂不怕,让人伤透了脑筋。管家的杨氏听说此事,怕丢了郡王府面子,便赏了他银子和两件旧衣服,说是好好劝着走。没想到那家伙油盐不进,银子和衣服照收,人依旧赖着,仿佛吃定了这家有好处,死活不走。

郡王爷和将军都不准家里仆人任意妄为,门房不敢下狠手,拿他没办法,便叮嘱让他待得远远的,不要在贵人出行时明目张胆出来惹事。

哑巴点头应了。未料,在安太妃的马车停在门口时,他不知从哪个角落扑出来,狠狠冲向马车,双眼血红,喉咙里嘶喊着什么,差点惊了马匹。

安太妃得知详情,勃然大怒,勒令驱逐,如狼似虎的侍卫们得令,下了狠手。打得那哑巴头破血流,满地打滚,磕头求饶,然后丢去上京城郊,威逼不准再回来。

门口终于平静了两天。

没想到,哑巴带着浑身的血迹,慢悠悠地哭着回来了,依旧蹲在附近,蜷缩成一团,手里捏着块脏兮兮破布,用那双浑浊的眼睛,眼巴巴地看着郡王府的大门,让人感觉诡异。

哪家宗室贵族能忍这样的家伙在自家门口晃荡?

老隆认定,这家伙绝对是疯子!脑子不正常!他这次能冲撞安太妃,下次抄棍子追着郡王爷打怎么办?老隆越想越担忧,他琢磨着大家耐心将尽,便塞给他几个馒头,下达最后通牒:“吃完快走吧,这里不是讨饭的地方,给郡王爷看到不好。秦河边那么多酒楼饭肆,南山上有寺庙施粥,哪里去不得?再呆在这里,咱们就真不客气了。”

哑巴吃了馒头,对他的劝告充耳不闻,依旧不走,在门口游荡,时不时向天胡乱比划几下,形态疯癫至极。

老隆叹了口气,无可奈何,回去和侍卫长说了声,让他派人驱逐。

侍卫们被三番四次派出来赶乞丐,烦得要命,全部都发了狠:“走不走?”

哑巴愣愣地看着他们,继续拿着破布比手画脚。侍卫都是打仗出身,脾气本来就不好,折腾许久,耐心终于耗尽,忍无可忍,狠狠一脚踹去他腿骨处,应声而断。

哑巴痛入骨髓,发出声撕心裂肺的低鸣,抽着冷气,满地翻滚。

侍卫们拖着他,压上牛车,载出城外,冷道:“滚!若是再回来,就打断你第二条腿!”

哑巴的低沉诡异的哭声,飘荡在寂静的荒野里,绝望得让人压抑。

夏玉瑾正在花园里蹲马步,听见那声惨叫,揉揉耳朵,问秋水:“什么声音?”

秋水想了想:“是乌鸦吧?”

秋华:“郡王爷,你别趁机躲懒。”

夏玉瑾赶紧收回视线。

从江东回来已四个多月,他自丢大脸后,没怎么出门,一边陪媳妇调养身体,一边锻炼身体。而叶昭卸甲后没兵带,怎么都闲不住,又不好经常出门,天天在家发呆。憋了一个月后,终于忍不住,把郡王府的小厮丫鬟们统统组织起来,闲时教他们武艺,排兵布阵,以解寂寥。除杨氏管家没空外,如今两个月下来,眉娘能似模似样舞起鸳鸯刀,萱儿学会挥长剑,就连烧火的丫头都能使上两招擒拿手。

夏玉瑾怀疑,再过上一年半载,他家丫鬟们派出去打群架都是个中好手了。

远处叶昭懒洋洋坐在水榭里,胡乱套着身长袍,右手托腮,百般无聊地用石片打水漂玩。

紧张刺激惯了的生活,怎能快速松懈?丛林里的野兽,怎能适应笼子里的生活?

她抬头,看着天空中向南的大雁,一行行,一列列,多么快活?

夏玉瑾从火盆上蹦起,不顾秋华在后面的叫唤,匆匆跑去她面前,靠近坐下,陪她打了两片水漂,碰碰她的手,兴冲冲地问:“咱们出去玩吧?”

叶昭缩回手,迟疑问:“去哪里?”

夏玉瑾笑嘻嘻:“玄妙观今夜有庙会。”

叶昭皱眉:“我不信道。”

“我也不信,”夏玉瑾乐呵呵地揉着她肩膀,尽情描述,“每年玄妙观的庙会都很热闹,去看社戏、套大鹅、猜灯谜、射靶子、吃麦芽糖、喝汤圆、尝美酒,还有木偶戏、猴子和老鼠耍把戏、西蛮的万花筒,很有趣。”

骨骰迟疑道:“郡王爷,安太妃说这是下等人玩的地方,让你别乱去,小心吃坏肚子,或是被不长眼的恶棍欺负了。”

夏玉瑾挂不住面子,讪讪道:“这不是有夫人在吗?小小场面何足惧?就算来十个八个恶棍也是找死的,怕什么?”

骨骰:“可是,太妃说……”

夏玉瑾怒了:“你别告诉她不就得了?!”骨骰低头垂脑。

叶昭丢出手中最后一片石子,湖心泛起十七八个涟漪,她慢悠悠问:“你想去?”

夏玉瑾轻轻答:“你陪我去就去。”

叶昭看着他,猛地站起,嘴角绽放出淡淡笑意:“走。”

时值中午,两人决定先找借口去秦河岸买东西,然后躲进茶肆,在中途换上普通老百姓的衣服,混入人群,既免得给安太妃唠叨,也可玩得更尽兴。

收拾半晌,马车备好,南平郡王府侧门开。

夏玉瑾携夫人出行,未到门口,听见侍卫的喧哗喝骂声。

“不是丢出去了,怎么又回来了?”

“这小子还不怕死!疯了?”

“他到底想做什么?”

“该不是要行刺吧?”

“干!郡王爷要出行了!快动手赶!”

几声重重的拳头打肉闷哼声,夏玉瑾犹在迷惘,叶昭已大步走去查看,却见郡王府的侍卫正拖着个满身是血的乞丐往路边走,低声问侍卫长:“怎么回事?”

侍卫长报:“是个疯哑巴,说不清道理,这两个月都蹲门口要好处,属下想尽办法,赶了七八次都不肯走,迫于无奈,出此下策。”

叶昭:“无能!”

夏玉瑾掩鼻,不忍:“算了,残疾也挺可怜的,大概是天冷没地方住,所以猫在这里。”他见情况太惨,训斥,“疯子哪里懂事?全上京是不知我和夫人慈悲为怀?你们做得太混账了。”

侍卫长低头受训。

夏玉瑾看了眼那胡乱挣扎,长相恐怖,貌似疯癫的哑巴,心里也有些毛骨悚然,觉得这家伙搁门口确实很恐怖,退了两步,摇手补充:“给他点汤药费,找个好大夫看看,带我的话,送去济贫院养着。“然后补充,“好好办,别坏了我未来儿子的阴德。”

侍卫们齐声应下。

未料,乞丐看见他们两人,两眼放出异样的光芒,趁其不备,忽然狠狠一口咬去抓自己胳膊的侍卫手上。然后跌落在地,拖着折断的腿,双手撑地,在寒冷青石板路上,一步步向叶昭爬来,嘴里激动地呜呜咆哮。

斑斑点点,血迹一地。他直直向前爬。

侍卫为他不要命的做法,惊了半刻,回过神来,再次上前拖拉。

乞丐挣扎着,从怀里掏出条沾满血迹的旧布,冲着叶昭,拼命挥舞。

刹那间,叶昭身形猛动,夺过手帕,脸色大变。

熟悉的淡淡血迹,陌生的深深血迹,纵横交错,手帕角落仔细绣着两行诗歌:

“一方锦帕与君知,横也丝来竖也丝。”

诗旁潦草血书一行:

“祈王勾结东夏,反。”

“啊!啊!啊啊啊啊——”哑巴以头抢地,放声痛哭,泄尽心头委屈。痛苦的号叫,响亮悠长,久久不散,解脱的眼泪,一滴滴打在地上的血迹,慢慢化开。从漠北到上京,一路行乞,历尽磨难,提心吊胆,受尽白眼,他终于将秘密送到该送的人手上了。

祈王是什么人?皇上同父异母的亲弟弟。

虽然他长得像头猪,行动像头猪,性格像头猪,对皇上唯唯诺诺,视财如命,看见钱就两眼放光,恨不得统统扒拉回家,钱以外的事情好像都不感兴趣。这样的家伙是很讨厌,但若说他有胆子谋反,也很难让人相信。

谋反是诛九族的大罪。祈王谋反虽诛不了九族,也要赐死,祸及子孙。

如此重要的事情,单凭一封不知是不是柳惜音亲笔写的血书,由不认识的哑巴送来,如何断定真伪?万一这是敌人插赃嫁祸呢?

夏玉瑾迟疑不定,提出疑问。

叶昭摇头:“这方帕子只有我、表妹、胡青知道。笔迹潦草是危急之刻写下,而且长途奔波,血迹在帕子上被模糊了,我相信这是表妹送来的警告。”

夏玉瑾对她家心思歹毒,不择手段,挑拨离间的表妹极其反感,凡事都先往坏处想,若是这信件是伪造,他贸贸然送上去,察明并无此事,皇上以德治国,最恨不顾手足亲情的家伙,他诬告长辈,肯定要倒大霉……

单凭这样的字迹,不能证明信件是柳惜音写的。她就可以在阴暗的角落,看着挨打受罚的自己拍手叫好,说不准还恨不得皇上一顿板子把他打得病发身亡,再霸占他媳妇回去!

叶昭坚持:“惜音就算要报复你我,也不会拿这种事做文章,你莫小看了她的气节。而且东夏入侵,首当其冲的是她镇守边关的叔叔,她怎能不急?”

夏玉瑾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只要和柳惜音相关的事情,都要起三分疑心,再问:“祈王叔的封地是江北,柳惜音的家在漠北,她一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闺秀,又是柳将军的侄女,你的表妹,如此身份,应该是谋反者重点防范的对象,祈王叔虽然长得像……但他脑子可不像猪,若要谋反,瞒了那么多年,怎会让这样的女人得知阴谋?又怎会做出如此明目张胆的事情来?”

叶昭觉得他说得很有道理,满腔怒火略略平息,却始终不放心:“我给表妹写了很多信,都没有回音。”

夏玉瑾用看红杏出墙的眼神看着她。

叶昭补充:“是道歉信。”

夏玉瑾瞬间阴暗了。他暂掩不满,把账记住,再追问:“若是表妹没回来,你舅父总该和你说一声吧?”

叶昭的眼珠微微闪烁,支支吾吾道:“这种信件,不好让外人得知,我特意叮嘱信使要交到柳姑娘手上,让她亲启……”

两人面面相窥。

夏玉瑾:“你也不敢确定她有没有收到信件?”叶昭迟疑着点头。

夏玉瑾摇头晃脑:“反正我是祈王,想谋反就绝对不会向柳惜音下手,甚至不会靠近她。这样的行为实在太危险,也太愚蠢了。”

叶昭想了会,假设:“如果他不知道对方是柳惜音呢?”

夏玉瑾答不出了。

事情的真相,都在哑巴的脑子里。他不识字,不会说话,送个信都千难万难,如何能说清楚?

上次捉拿谋害李大师凶手时,做目击证人的小乞丐因立下功劳,夏玉瑾信守让他吃一辈子饱饭的承诺,取名为阿福,收入府中,在院子里做扫洒粗活。短短半年多,就从瘦竹竿吃成了小胖墩。由于不怕脏臭,有共同语言,被派去照顾哑巴,替他洗刷干净,换了身干净衣服,请太医接骨疗伤,待他缓过气来,在旁边安慰:“郡王爷是做到做到的好人,门房也是尽忠职守,这场误会实在太糟糕了,不过别担心,待查明真相后,郡王爷会给你吃一辈子的饱饭!”

哑巴依依呀呀地指手画脚。鉴于没有标准的哑巴语言指导,阿福只能在旁边猜:“你要喝水?你要吃东西?你要翻身?你要去茅坑?你要看漂亮姑娘?”直到猜到,“你要见将军?”

哑巴终于松了口气,拼命点头,唯恐他再猜到别处去,然后拍拍胸膛,表示很壮实,没有事。

叶昭也在为如何沟通头疼,一边走一边说:“字迹难辨,先要确认给他帕子的人是不是柳惜音。”

夏玉瑾跟在后面一溜小跑,提议:“他听得懂说话,就问他些柳姑娘的特征,用摇头或点头来作答,辨明真伪。比如问他柳姑娘的眼睛是不是像柳叶?是不是眼含秋水,睫毛浓密?嘴巴是不是樱桃小口等等……”

叶昭:“嗯。”

哑巴见她到来,很是激动,正要趴在床上行礼,被免。

叶昭指着夏玉瑾,单刀直入:“送信的姑娘是不是比他还好看?”

哑巴抬头,望着惊呆的夏玉瑾,思索片刻,死命点头,急如捣蒜。

事情干脆利索地确认了。夏玉瑾沉默了。

叶昭拍拍他肩膀:“多简单啊。”

夏玉瑾在人生低谷中徘徊沉思着——没休这个媳妇,是不是他这辈子做出的最大失误判断?

接下来的问答也是一片惨淡。

“你是江北人?不是?那是漠北?漠北哪里?祁县?红庄?苏县?”点头。

“帕子是柳姑娘亲手交给你的吗?”点头。

“字是柳姑娘亲手写的吗?你摇头是指不是还是不知道?不是摇一下头,不知道摇两下。”摇头两下。

“她落入祈王手上吗?”点头。

“柳姑娘目前处于危险中吗?”点头。

“祈王要杀她?”摇头。

“祈王要……欺负她?娶她做妾室?”摇头。

“祈王要利用她?”点头。

“祈王看上她美貌,将她送人了?”点头。

“送去东夏?”点头。

“……”

事情发生在水灾后半个月,哑巴不认识路,也不敢随便将秘密交到不信任的人手里。磕磕绊绊地用双腿走,花了四五个月,好不容易来到上京,四处转悠,根据柳姑娘的描述和偷听别人说话确认了南平郡王府的位置,本以为将军每天都要上朝,郡王爷三天两头出去溜达,在门口截住他们送信应该不难。千算万算没想到将军卸职,郡王在大街发酒疯,两人都嫌丢脸,不愿出门,他又没办法将事情告知门房,只好在外头傻等,硬生生拖了两个月才将手帕送到。

如果多打听一下。如果多留意一下。是不是悲剧就不会发生?

叶昭以为表妹在使小性子,错过最佳救援良机,虽然不情愿,她也不得不承认柳惜音侥幸逃脱的机会实在渺茫,她悔恨交加,恨不得将那畜生千刀万剐。

但是,领军作战多年,经历太多牺牲,她已不是感情用事的孩子。

不管愿还是不愿,悲剧已造成,在没解决前,任何忏悔痛苦于事无补,只会干扰判断。

先要观望大局,盘算得舍,不管是进攻还是退却,选择最少代价的获得最大的胜利。

叶昭虽对表妹安危心急如焚,习惯使然,脸上没流露出来,她沉住气,不停盘问,冷静地一点点收集有用的情报,倒是夏玉瑾越听越急,他发现自家叔叔有作乱的可能,在旁边抓头挠腮,怎么也坐不住,只恨不得立刻冲入宫里报信。

东夏王宫,柳惜音瘦了许多,她穿着织锦奢华的宽大异族服饰,更显弱不胜衣,乌黑柔顺的浓密长发被编成许多个小辫子,垂在身后,戴着白狐皮镶蓝宝石的暖帽,显得娇嫩肌肤越发白皙,点墨般的双瞳含着万千秋水,就像母亲那卷中原绘画中那朵楚楚可怜的玉兰花。

悔不当初,悔不当初。如果没有在回去的路上使小性子,放缓行程;如果没有临时改变行程,转道江北;如果没有发脾气闹别扭,让车队在驿站多停留一天;如果没有……

许多如果,许多错过,造成最恶劣的结果。一个错误决定,带来连绵不断的噩梦。

那天下午,午睡初起,慵懒梳妆,红莺正在旁边笑着问她是要牡丹花簪还是要在鬓边别朵茉莉花?还打趣着劝她:“姑娘若是出家了,这些漂亮的花儿给谁带呢?”

她心情低落,爱理不理,将所有首饰都拔下,丢回妆盒:“谁还稀罕这些?”

红莺长吁短叹,一边骂叶昭不厚道,一边安慰她,试图打消她的错误决定。

忽然屋外一声雷响。红莺去开窗,探出头打量,笑道:“要下雨了。”

要来的不是雨水,而是滔滔洪水。眨眼之间,比千军万马还凶猛的大水,冲垮房屋,卷走牛羊,将从漠北跟来的忠心耿耿侍卫,回漠北述职的李小偏将,老实厚道的仆役下人,还有驿站的官员,冲得无影无踪。惊慌失措中,红莺死死拉着她的手,在洪水中漂浮,抱着横梁哭叫:“姑娘,不怕!咱们会没事……”

话音未落,横梁受不住大水的冲击,轰然倒下,屋顶砸在她的头上,哼都哼不出来,已沉沉地一起落入水中。红莺紧握的手终于松开。

她连尖叫都来不及,被大水卷走。凭借不熟练的水性和天大的运气,抱着根经过的木桩,几经沉浮,她活了下来。腿伤了,手伤了,脑袋在漂浮中也不知给什么撞到,受了伤,记忆混淆成乱七八糟的糊糊,很长一段时间里,她都像行尸走肉般活着,不知要做什么,不知要去何处。路上灾民动乱,年轻貌美单身女子行走,危险四伏,她也失去了所有可以证明身份的东西,沦落成流民,衣衫褴褛,胡乱学着大家吃草皮树根,形似乞丐。所幸有个“好心”的大娘捡了她,洗干净,包扎好伤口,转手拿去贩卖。

祈王府看中这份倾城美貌,低价买下她,请医问药,治疗伤势。

柳惜音在府中,被大夫养好伤势后,混乱的记忆开始复苏。

官府千金被卖为女奴。简直丢尽祖宗十八代的脸。柳惜音意识到自己处境后,臊得脸都红了,她唯恐被人知道,不愿说话,装傻扮懵,想私下找机会亮出身份,让祈王派人送她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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