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那些纸币,金长根数了三回,一张没少。
“这就奇了怪!难道这小丫头改邪归正?要么就是她没开这保险柜?可看她做贼心虚的样子又不像呀!”金长根摸着下巴,有些想不明白。
既然想不明白就不去想了,反正这钱也没少一分。
回过神,金长根就开始准备今天要做的事情。
原来金长根听说宋志超要离开锦山郡,回去汉城的时候,就寻思着要找些什么礼物送给宋会长。
毕竟自己能够有今天这样的地位,全拜宋志超所赐,作为属下当然要一尽地主之谊,搞些好东西送给主子。
说到送礼,金长根倒也是个有眼色的人,知道像宋志超那种身份的大人物,送一般的金银财宝估计人家连正眼都不会瞧。
有钱人嘛,最不缺的就是这些。
那么就要送一些有意义的东西。
送什么呢?
人参之类的也太俗了,毕竟这里可是人参之乡,满大街都是高丽参。
送“千年人参”吧,这玩意虽然有些价值,却也不是什么稀罕物。
别的不说,据金长根所知,那姜东虎被抄家的时候,这种所谓的“百年人参”“千年人参”就抄出好多根。
另外,在这里所谓的“百年人参”和“千年人参”其实都是有水分的。
基本上五六十年的都能称作“百年人参”;而年份过百的当然就直接升级成了“千年人参”。
之所以这样做,一来是为了好卖,二来是为了夸大这里的人参档次---人参之乡嘛,要是没些高档货,那就说不过去了。
可是这些玩意拿给明眼人一看就能分辨出真假。
可以说水分太大,被识破了反倒不美。
思前想后,最后金长根一咬牙,也不打算藏私了,准备把自己家族祖传炮制的“万年人参酒”贡献出来,送给宋会长做礼物。
说起这坛子宝贝参酒,金长根还真有些舍不得。
这可是祖传的宝贝,从金长根爷爷的爷爷那一辈传下来的,每次金长根饮用的时候也是一小口一小口嘬着喝,从不敢大口去喝,珍贵的很。
可以说,这坛子酒绝对是千金不换,有钱也买不到的好东西。
金长根为了感谢宋会长的提拔,更为了取得宋会长的信任,这才咬牙,准备把这所剩无几一丁点美酒呈递上去,送给宋志超做礼物。
心疼啊!
肉疼啊!
金长根抱起坛子晃了晃。
还有一丁点。
越少越珍贵。
忍着心疼,金长根掏出一个小酒瓶,然后把坛子里剩下的参酒一股脑装进小酒瓶内。
望着淡白色的酒液,金长根喉咙滚动了一下,吞口唾沫,这才有些舍不得地揣进怀里。
“好了,就这样了。”金长根正要起身,忽然想起了什么,“不对啊,这酒的颜色……”
他忙又把小酒瓶掏出来,仔细一看、
果然,颜色不对!
记得不错,这参酒的颜色可是金黄金黄的,很是好看,可是现在……怎么白得冒泡?
不对劲儿!
金长根猛地打开瓶口,然后饮了一小口。
“呃?---我呸!”一口喷出。
这分明是水嘛!
谁给我兑水了?
金长根再仔细一想,明白了。
转头怒吼:“金喜云---你死哪儿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