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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维从来都认为自己就是个标准的俗人。即使并非不能看懂那些名作佳作的内涵寓意,可他却宁愿自己看不懂,或者读一些轻轻松松让人看了不用想那么多,光是轻松愉快就好的作品。
“如果让我来写一本推理小说,把探案过程写的就跟我实际接触过的那些一模一样。恐怕就算我能有还不错的文笔,写出来估计也没多少人爱看。”
“嗯嗯,很有可能。尤其是你接触过的那些案子,肯定都不是普通人的犯罪吧?又是超能力又是魔法什么的,结果却没什么好的悬念伏笔,最后又草草收尾,这样的故事只能找那些能把普通日常小事都写成名著的大文豪来写才行。”
辉夜倒是清楚莱维所说的那些案子大概是什么样的一些事情。她在家里玩累了或者闲得无聊的时候,找莱维聊天也问过他各种经历过的趣事。而莱维挑了一些她可能会觉得有意思的讲给她听,就大部分都是自己所经历过的‘奇案’。
就像前头莱维说的现实中的名侦探跟文学作品里的最大不同,他觉得就在于搜集出来的证据没那些名侦探那么地细致精准。推理小说里经常都会经过一番让人拍案叫绝难以想象的‘不科学’的推理,最终找到直指犯罪核心,让犯人完全无从辩驳的‘铁证’。可是现实当中,尤其是莱维所接触过的那些名侦探,可都没有小说里那么神乎其神的本事。
多数情况下,莱维所知道的那些名侦探,他们搜集到指向犯罪嫌疑人的证据,凭借的并不是那些听起来很高大上,实际上做出来也让人觉得叹为观止的办案手法。他们更多依靠的反而是旁人听起来觉得没什么特别的‘经验’,更甚至好像不怎么靠谱的‘直觉’。
要知道就像辉夜所说,需要莱维介入帮忙的案子,那往往都不是普通人类罪犯所犯下的罪行,而是其中有超能力或者魔法、魔术一类的异能力隐现其中。对付这种异能者的罪犯,即使抓到人也不需要像普通人类那样被扭送警察局,再最后由检察机关送上法庭,由法官和陪审团来定下最终的刑罚。
而缺了那些普通人类制定下来的流程,自然也不再那么需要普通人类为了规范这些流程,控制冤假错案产生而定下的规矩。
说难听一点,莱维所参与的那些案件,最终的确就是‘名侦探’主观的认定了罪犯,然后由一群‘正义之士’所执行的私刑。就连宗教界所拥有的宗教审判法庭,也并不似正规的法庭那么讲究严苛的证据,甚至就连搜集证据的过程存在不合法的地方,那么原本的铁证也会变成不符合要求无法使用的废证。
正因为只要‘知道犯人是谁’就可以定下判决,这些主观上只要能说服自己相信那是犯人就可以的名侦探,自然无需像推理小说里的高手那样,必须神乎其技的找到让人无可辩驳的证据才能说出帅气的‘结案陈词’。
听起来好像很不合理甚至颇不人道。然而现实就是如此的残酷,这样的故事写出来肯定得不到推理小说爱好者的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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