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妃她是满级大佬

第七章 精明祖母,草包爹

“儿子知晓。”尹胜连忙收敛神情。

万氏眼神淡淡的看他一眼,手中佛珠缓缓转动。“至于皇家,我猜测,要月余后,才会有动静。”

“这么久?”尹胜脱口而出。

当老娘眸光扫过来时,又赶紧道:“母亲,你觉得先知口中这一虚一实中的实到底是谁?”实的那个,才是真的皇后命,虚的是谁,尹胜并不关心。

这件事,万氏这两天也想得颇多。“我心中猜测是千梧。她是府中嫡女,样貌又是三姐妹中最为出色的一个,名字里又恰巧有个梧字,我记得,她那雒栖院里,还有一棵百年的梧桐树吧?”

尹胜听得连连点头,“母亲和儿想到一处去了。”

万氏白了他一眼,“但是,千暇和千雪也不能忽视,把她们三个都培养出来,说不定能够延续我们尹家百年的荣耀呢。”

尹胜附和的应了声。

在他心中,母亲会把一切都打理得妥妥当当,他还像以前一样就行了。

“对了,千梧这两日身体不适,府医说了需要静养。你这个当爹的,可有去看过她?”万氏突然道。

“……”尹胜哑然。

他身为府中之主,当然知道长女病了。

不过,他还真的没有去探病的意识。

在他看来,生病了找府医,该如何就如何,他又不是大夫,去看了又能怎样?

“你呀你!”万氏恨铁不成钢的指向坐在堂下的儿子。“三个姐儿都年少,你这个做父亲的漠不关心,如何期盼日后她们为家里着想,心在尹家?”

尹胜只能道:“儿子知错了,一会就去看千梧。”

“哼。还有,你那个夫人,你也管着点。府医说了,千梧的身体,静养几年是能养得回来的,莫让她再去找千梧,惹她心中不快。”万氏冷冷的看着尹胜。

顿了一下又道:“之前,千梧都好好的。但这病不会突然就来,我也问了府医,说是这病,是长年累月积攒,这时爆发。可见,你这媳妇这些年,可没好好对我的孙女啊。”

“母亲说的是。”尹胜顺着万氏的话道。

……

雒栖院中,沈未白细想着两个尹千梧记忆,免得又遗落什么细节。

在重生的尹千梧记忆中,前世预言出现之前,她这个嫡出小姐有名无实,小韩氏任由张嬷嬷欺凌她,父亲也漠不关心,奶奶万氏一心都在两个男孙身上。

预言出现之后,万氏开始重视府中姐儿的培养,尹千梧才抓住机会,学了不少才学本事,其中学得最好的就是琴,但最终还是落得个身败名裂,不甘惨死的下场。

父亲依然心在府外,吃喝玩乐。

至于小韩氏……

“小姐,二小姐和三小姐来了。”

沈未白蓦然睁开双眼。

如莲突来禀报,打断了她的思绪。

------题外话------

感谢小风凭一己之力,让我加更!!!

因为刚开文,公众期不能大量更新,会影响编辑的推荐安排,所以积累的加更,我会陆续补上。

今天先补一更。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关于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林祥穿越到了九十年代的港岛,在这个充斥着混乱和黑暗的地方,成为了和联胜大D的手下。与此同时,他还是一名卧底!有的卧底兢兢业业,内心饱受折磨,甚至状若疯魔。但林祥要做卧底,就要做到不一样!黄启法: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当上了一哥。东莞仔:打来打去又有什么用,祥爷给谁,谁才能拿!陈永仁:大家都是卧底,为什么你这么能这么豪横?!多年后,人们才发现,当初档案里资料封存的小
白白了开水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关于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万族入侵,世界危在旦夕。苏辰穿越而来。开局觉醒天灾级唯一天赋,随后开始组建天灾军团。逐渐解锁成就:一人镇万族!什么?地狱副本难打?天灾军团铁骑之下,片草不生!什么?兽潮来了?天灾军团出手,无人生还。顶级大佬:卧槽!天灾军团出手就没输过!无数迷弟迷妹:苏辰哥哥太强了!万族之主:我尼玛,我都没说入侵你,你怎么打过来了呀!
笔尖染血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关于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如苏眼睛一闭一睁,穿越了,本来吧,穿越嘛,人之常情,D级的剧本,也可以理解,逃生开局也忍了,但谁来解释解释,什么叫做常规失控,什么叫做汤姆的叫做常规!PS:本书有女主,但女主戏份只出现在固定章节。PS:本书背景灯塔,没有平等,全是偏见
汤大叔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关于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前期走体型增长,破世界纪录,收集权柄。后面开始制造怪物,走幕后流。方明重生为一只宠物蜘蛛,要做的就是努力蜕皮。足展26厘米,打破世界纪录。足展30厘米,引来科学震动。足展40厘米,颠覆科学技术。……你见过脸盆大小的蜘蛛吗?什么,你说你见过?那牛犊大小的呢?最近世界上总是出现一些怪事。一群猎犬一般大小的蟑螂吃光了一个屠宰场的肉。比水管还粗壮的面包虫,从下水道里钻了出来。拳头大
不会起名随便来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关于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我重生在了十七岁和白宁溪表白的这一天。如果按照故事的正常走向,我应该换上正装,捧着鲜红的玫瑰花去给她表白。未知的路上总是鲜花盛开,故事的开头总是极度美好,十七岁的我少年热血,十七岁的她青春明媚,怀揣着那腔滚烫,我勇敢的和她表白。可我知道故事的结尾。十七岁的那场表白她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十七岁的我以为那是答应,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其实是另一种拒绝。我曾经喜欢了她十年
五条懂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