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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短篇小说)张宝同 2018.6.30
我今年28岁了,崔秀玲才只有26岁,我们都经历过一次失败的婚姻,所以我想我们都不该那么急迫地想要结婚。可是男人和女人的想法和要求是不一样的。男人需要的是爱情,结不结婚无关紧要。可是女人要的是婚姻,有了婚姻,她就有了归属,才能安下心来。经她一连几次地催促,我不能不答应了。我要是不答应可能会让她感到我没有诚意,而且,我也觉得她是个很可爱的女人,和她在一起肯定能生活得幸福美满。所以,就和她结了婚。
但是,结婚之后,我的生活基本上没有太大的改变。我平常还是住在学校的宿舍里,到了周三和周六下班后再回家。我这样做一是因为这房子是她的,不是我的,我不想整天老住在别人的屋子里;二是因为夫妇两人整天呆在一起,时间一久,就没了新鲜感,没了新鲜感,也就没了亲热感。再说,她的女儿一直让母亲帮着照管,她自己又在一家大学里上夜大,家里整天也没有太多的麻烦事。即使有什么事,我们可以把这些事集中起来在周日这天一起办。
一年后,学校盖了一栋新楼,给我在顶层六楼分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我要崔秀玲搬到学校来住,这样我们就可以天天呆在一起了,想她的时候也不用再乘车往她那跑了,可是,她觉得我这边的楼层太高,离她上班的单位也远,所以,就不想过来。因为分了房子,学校的宿舍就不能再住了,我就搬到了楼房里单独地住着。
又过了一年,我的许多作品开始在省市报刊上发表,我也被调到了区教育局担任宣传干事。崔秀玲对我非常好,时常鼓励我,说我是未来的大作家。半年之后,我又被调到区委办担任宣传助理,算是正科级干部。而且,区委当即给我分了一套两室一厅90多平米的房子。不过这房子不是新房,是前两年盖的,但和新房差不多。于是,我和崔秀玲就搬到了这套房子里一起住,因为这里的地理位置比较好,离市中心非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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