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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三法司,由大理寺、刑部、都察院三个机构组成。
一般来说,刑部主要负责掌管审判,大理寺成为慎刑机关,管理对冤案、错案的驳正、平反,都察院不仅可以对审判机关进行监督,还拥有“大事奏裁、小事立断”的权利。
三法司之间一定程度上体现出了职权分离、相互牵制的特点。
相对于后世,明朝的刑部显然比公安的权利大了一些,而大理寺的权限小于法院,督察院则相对于最高检。
明朝还有个锦衣卫,可以认为相当于国安加纪委,但锦衣卫目前已经废除了缉捕和审查之权,基本沦为了情报组织。
从大明的政体而言,六部和内阁负责干活,维持天下远转,而大理寺和督察院加上锦衣卫则是官僚集团自我纠错,保证朝廷长期健康的运作。
掌握六部和内阁是获得行政权,掌握大理寺、都察院则是监控官僚集团。
获得行政权,便能在行政过程中获取好处,并控制官员升迁,掌握官员前途,而获得监控权和对官员的审理权,便能控制官员,形成一个牵制的关系。
三法司每一部中都有楚党要员,督察院主抓官员风纪,主要是钱谦益等江南士人的地盘,但王彦对钱谦益不太放心,所以将袁彭年安排进入都察院。
毕竟为官之人,或多或少都会有些问题,如果不在都察院安插人手,有人要对付楚党,对于楚党来说就是个天大的麻烦。
一般来说,都察院只有要办人的时候才会出场,钱谦益等人做了督察御史,但因为他们不属于任何一派,是东林残余,在朝堂上势力单薄,得罪不起三王中的任何一派,因而督察院在南京朝廷中存在感很低,基本没有什么建树和发言权。
这便导致了监察力度不够,三派官员都不怕都察院,腐败和争权夺利随之而来。
一般来说,要搞人的时候,督察院才会出来,众人听督察院有提案,心中不禁一凛。
“督察院这次的提案,是针对官员腐化,以及地方官员对于朝廷命令阳奉阴违等问题,而提出来的。”袁彭年出身不太好,在几位部堂面前有些提不起气来,他看了众官的脸上没有异样,躬身接着说道:“明年督察院准备派遣三路巡查御史,对地方进行巡视,首先便从湖广和两广开始,对地方官员进行一次清查!”
“先查湖广、两广?”
今岁楚党苏州知府以暗通清廷罪名诬陷苏州丝织大户,侵夺资产二十余万两白银,织机一千架,逼死商人的事情,就是唐鲁两派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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