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佩服归佩服,接下来他又该如何接招呢?真若是答应了她的请求,实在是有些不好办呢。为什么呢?毕竟他是帝王之躯,他的所有物品均为御用之物,因此这笛子从以前的“玉笛”变成了现在的“御笛”。皇上是最讲规矩之人,而且从来都是身体力行,是各种规矩的倡导者也是维护者,若是他主动带头坏了规矩,以后还怎么树威严?
再者说了,这不是像借御笔之用那么简单。御笔是用来写字儿的,这笔是在他的手中还是她的手中,完全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事情,这御笛可就不一样了,那是要发出声儿来的,尽管关于他的笛子技艺听过的人不太多,但终究是有人听过,虽然他不知道霍沫的水平如何,甚至有可能比他还要好,但是不管是好是坏,这分明是两个人演奏的,他若是不考虑这些情况,岂不是与掩耳盗铃无异?
“那,朕甚是想要洗耳恭听你的笛子技艺,不过,朕歇息的功夫实在是不短了呢,召你过来也是想要换换脑筋,缓解头痛,以便将这些奏折尽快批阅完毕。看来,朕果然是没有看错你,跟你呆了这么些阵子,朕的头痛真的是好多了,你实在是功不可没呢。不过公文也实在是太多了,待下次有功夫了,朕再专门腾出功夫来,好好与你切磋切磋,到时候若是被朕比下去了,可是不要恼了朕呢。”
皇上一席话还没有说完,霍沫这心里头登时如坠冰窖般,又是心凉,又是不甘。她好不容易处心积虑想出了这么好的法子,连老天爷都助她一臂之力,眼看着两个人切磋音律几乎达到了忘记一切身外事的程度,明明就要大功告成了,结果皇上怎么突然间就回过神儿来,又想起了他的那些公文来了?真真的是到嘴的鸭子还能又飞了!
霍沫再是气恼,再是不甘,她也是无有半点法子,毕竟她是臣子,他是君王,胳膊拧不过大腿,只是她还不想就这样认输,毕竟留给她的时间就只剩下两三个月的时间,若是下一次皇上又是十天半个月忙于公务没有召见她,岂不是黄花菜都要凉了?
一计不成再施新计,不过姿态还是要摆端正了,才能给皇上留下一个好印象,同时也不会令她的心思昭然若揭。
“回万岁爷,都是臣子的过错,只顾着想要帮着您医治头痛,没想到知音之遇竟然将国家大事忘得一干二净,罪过,罪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