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李狗子的盗墓生涯

第1120章 激战血尸

最快更新洛阳李狗子的盗墓生涯最新章节!

我见纳兰明慧一副极端痛苦的样子,我低头一看,我的手指上,全是血!我看着手指上的鲜血判断,纳兰明慧的左眼,大概可能,已经被我用手指,硬生生的戳烂了!

我趁着纳兰明慧,仰着脑袋,手捂着左眼,痛苦惨叫的时机,猛地飞起一脚,往纳兰明慧的肚子上,狠狠的踹了一脚,把纳兰明慧从我的身上,踹翻了下去。

我趁机,急忙一骨碌,从地上爬了起来!理论上来说,血尸的身上,没有同感神经,看到纳兰明慧一脸极端痛苦的表情,我有点想不通,这到底是怎么个情况!

我从地上爬起来之后,二话不说,抄起手中的大宝剑,两只手抓着剑把,使了一招“力劈华山”,把大宝剑举到了半空中,然后,从纳兰明慧的脑袋上,当头往下劈。

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纳兰明慧正防着我这一手!就在我双手举着大宝剑,举到半空中,从纳兰明慧的脑袋上方,用力往下劈的时候,纳兰明慧突然飞身而起,身子像是猴子一样,灵活的在半空中,翻了个跟头,轻松躲过了我的大宝剑。瞬间跳到了我的身后。

我见纳兰明慧飞身跳到了我的身后,我心中大惊,暗叫一声不好!果不其然,还没等我转身,继续向纳兰明慧发动攻击,纳兰明慧已经飞扑到了我的后背上。

纳兰明慧使得这一招,八成是跟丛林里的野狼学的,有野外生存经验的人都知道,当在野外,跟野狼,豹子一类的凶猛动物,遭遇的时候,如果跑不掉,那么,最好是跟对方面对面,用自己的眼睛,直视着对方的眼睛,千万不要转身,背对着对方,因为,当你一旦转身,背对着对方的时候,野兽往往会选择,在这个时候,对你发起攻击!

而当野兽,从你的背部,对你发动攻击的时候,你不仅没有任何还手反抗的能力,最重要的是,你会死的特别的没有尊严,要多惨就有多惨!

此时此刻,纳兰明慧从我的身后,对我发动攻击,飞扑到我的后背上,我从主动,瞬间转为了被动,根本就没有任何反抗的机会和能力。

因为,我的后背上,已经受了重伤,而这一次,纳兰明慧那如同鹰爪一样尖锐锋利的指甲,再一次,深深的刺进了我的伤口里!

这无异于是,在我的伤口上撒盐!这种疼痛感,瞬间让我全身冒出了一层冷汗!

强烈的剧痛,让我开始玩了命的挣扎,然而,纳兰明慧就像是一只恶狼一样,趴在我的后背上,任凭我如何用力挣扎,都无法把它甩掉。

强烈的剧痛,让我彻底陷入了绝望,我完了!我彻底完了!万万没有想到,我走过天南和海北,上山入海,闯荡江湖……最后会死在这冰天雪地的北国!

想到这里,我索性不再继续挣扎,身子一软,趴在地上,就像是在案板上,任人宰割的羔羊一样,任凭纳兰明慧发落。

纳兰明慧的发了疯一样,趴在我的后背上,喉咙里不断的发出“啊吼啊吼”的嘶吼声,她见我不再挣扎,她更加的疯狂!

&... --

最快更新洛阳李狗子的盗墓生涯最新章节!

张开血盆大口,露出满嘴的獠牙,毫不犹豫的奔着我的后脖颈子,咬了下来。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关于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林祥穿越到了九十年代的港岛,在这个充斥着混乱和黑暗的地方,成为了和联胜大D的手下。与此同时,他还是一名卧底!有的卧底兢兢业业,内心饱受折磨,甚至状若疯魔。但林祥要做卧底,就要做到不一样!黄启法: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当上了一哥。东莞仔:打来打去又有什么用,祥爷给谁,谁才能拿!陈永仁:大家都是卧底,为什么你这么能这么豪横?!多年后,人们才发现,当初档案里资料封存的小
白白了开水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关于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万族入侵,世界危在旦夕。苏辰穿越而来。开局觉醒天灾级唯一天赋,随后开始组建天灾军团。逐渐解锁成就:一人镇万族!什么?地狱副本难打?天灾军团铁骑之下,片草不生!什么?兽潮来了?天灾军团出手,无人生还。顶级大佬:卧槽!天灾军团出手就没输过!无数迷弟迷妹:苏辰哥哥太强了!万族之主:我尼玛,我都没说入侵你,你怎么打过来了呀!
笔尖染血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关于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如苏眼睛一闭一睁,穿越了,本来吧,穿越嘛,人之常情,D级的剧本,也可以理解,逃生开局也忍了,但谁来解释解释,什么叫做常规失控,什么叫做汤姆的叫做常规!PS:本书有女主,但女主戏份只出现在固定章节。PS:本书背景灯塔,没有平等,全是偏见
汤大叔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关于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前期走体型增长,破世界纪录,收集权柄。后面开始制造怪物,走幕后流。方明重生为一只宠物蜘蛛,要做的就是努力蜕皮。足展26厘米,打破世界纪录。足展30厘米,引来科学震动。足展40厘米,颠覆科学技术。……你见过脸盆大小的蜘蛛吗?什么,你说你见过?那牛犊大小的呢?最近世界上总是出现一些怪事。一群猎犬一般大小的蟑螂吃光了一个屠宰场的肉。比水管还粗壮的面包虫,从下水道里钻了出来。拳头大
不会起名随便来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关于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我重生在了十七岁和白宁溪表白的这一天。如果按照故事的正常走向,我应该换上正装,捧着鲜红的玫瑰花去给她表白。未知的路上总是鲜花盛开,故事的开头总是极度美好,十七岁的我少年热血,十七岁的她青春明媚,怀揣着那腔滚烫,我勇敢的和她表白。可我知道故事的结尾。十七岁的那场表白她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十七岁的我以为那是答应,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其实是另一种拒绝。我曾经喜欢了她十年
五条懂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