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不是说过,以后就是一家人了吗?”秦长安单手扶起明云。
其实,秦长安可以给明云更多的嫁妆,别说二十四抬,就是四十八抬,在她心目中也是一笔小数目。
没想过明云这个傻妞虽然一度被自己目光短浅又喜好攀比的姨娘养废了,却是个蒙尘明珠,还有这样的天分。
只是,明家的没落和犯罪,多半都是因为有了个虚荣奢侈的姨娘,这样的教训,她知道明云也很在意。今日明云出嫁,她给明云做足面子,但不会给高于明云此刻身份太多太多的东西,她不要明云跟那位姨娘一样,变得世俗。
毕竟明云在金雁王朝,就只是作为一个宫女出嫁,若是太风光,难免惹人非议和遐想。面子做足就够了,若是攀比虚荣,那可是无止境的。
她要明云明白,以后的日子是自己过的,明云可以跟着水老板,用那双巧手创造出更多的财富,只要知足,完全可以把小日子过的有滋有味。
“娘娘,我今日去见了水老板——”明云巨细无遗地说起来。
水老板经营彩凤馆,已有将近二十年,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妇人,长相平平无奇,脸若圆盘,还有一脸的雀斑,据说年轻时候就当了寡妇,但她离开家乡,开了成衣铺子,之后赚了钱,才把成衣铺子起名为彩凤馆,做的衣裳,渐渐往女子的里衣发展。
明云一开始很忐忑,水老板却有着满脑袋的奇思妙想,只是年纪大了,记性越来越差,所以,她希望有人可以把她的想法,很快地画出来。
“水老板怎么说?”
“她说我画的不错,等我嫁人后,随时都可以去上工。”
秦长安欣慰一笑。“我就知道你可以。”
“只是——”明云突然小脸通红。
“只是什么?”
“那些衣裳真有人买么?”她的声音轻的都快听不到了。
秦长安笑的直不起腰。“不单有人买,而且,一套动辄几百两以上,你没听说过,金雁王朝的彩凤馆有好几个分店吗?那位水老板,是货真价实的家财万贯,富得流油。”
“水老板知道我两个月后要嫁人,还送了我一只簪子,我怎么推脱都推不掉。”明云从胸口掏出一个红布包,里面是一只黄金翡翠簪,毫不藏私地递给秦长安。
秦长安看了一眼,嘴角的笑意加深。“水老板真是财大气粗,这支簪子至少值二百两,给你当见面礼,可见她是真的很中意你的才华。”
“我那就是瞎画的,哪里算什么才华呀?”明云被夸得很不好意思,这下子,连耳根都红了。
“你见过彩凤馆的那些衣裳,觉得不美么?”
“美是很美的,就是太——”有的衣裳,穿着跟不穿可没什么两样啊,明云在心中这么想,不想用途的话,衣裳当真是美的过分了。
“这世上的美,有千百种姿态,再说了,你马上就要成为妇人,这闺房里的事,你总不能一无所知吧。”
明云的头低的看不清表情:“避火图我看过了,娘娘,我知道……知道一些……”
秦长安笑而不语,这样,她就放心了,免得两人洞房花烛夜,黑灯瞎火地白忙活。
“水老板送了一套衣裳给我。看到那套衣裳的时候,水老板还夸我眼光好,那套是彩凤馆里的名品,以为我喜欢,二话不说就塞给我了。其实,我盯着看的时候,其实不是因为我想要,而是觉得很适合娘娘……”
“适合我?”
“娘娘若是不嫌弃的话,就算是我答谢娘娘一直对我们兄妹俩照顾有加的谢礼。”
“马上要嫁人的是你,你不想穿着给陆大人看看?”
“我……真的不用。”明云的脸红的就快滴出血来。
秦长安不再逗她,既然是明云的心意,她就留下了。“避火图,你可要认真看看,洞房花烛夜才不至于慌了手脚。”
明云害羞地盯着自己的脚尖,沉默了许久,才点点头。
“好了,你下去吧,出去忙了一天,今晚就让白银翡翠她们守夜吧。”
“谢谢娘娘。”明云揉了揉发酸的手腕,退了出去。
秦长安起身,去了自己的炼药房,她跟江南苏家合作的药茶生意越做越大,将近二十种药茶,往往卖的供不应求,而她药田的药材直接供给苏家制作药茶,自给自足,药材的质量好,因此药茶的口碑也就得到公认。
让她意外至极的,却是她最近推出的“洛神茶”,是所有药茶里面卖的最好的,想到她是因为龙厉才想到做这道药茶,而如今,他已经第三天不曾来栖凤宫了,两人无疑是在冷战,她就不免心情复杂,平静的心湖有了细微的波动。
她让自己专注地在药材里打转,很快就称量好了一副药,当她停下动作的时候,才惊讶地发现,自己居然用剩余的药材,在桌上拼写了“乌金”两个字。
垂眸一笑,她很快抹掉了桌上的这些药材,都过去三天了,她对乌金的死活不闻不问,甚至连二哥的面都不曾见过,可不就是默许龙厉对那个孩子下手了么?
或许,乌金早已不在人世了。一旦龙厉要对乌金下手,二哥觉得心里愧疚,也不好出面跟她说什么,只能隐瞒着她吧。
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才是她应该做的,这样,对所有人都好。
猛地站起身来,她走出炼药房,朝着门外守着的白银和徐长芳喊了句。“我们出宫去。”
“娘娘,去哪里啊?”
“去马场,骑马!”
白银跟徐长芳陪着秦长安去骑马,三圈下来,两人追在后面,气喘吁吁,丝毫不敢松懈。
徐长芳骑了一头白色骏马,对白银比了比眼色:“娘娘的骑术可是比我们俩还好啊——”
“没错,娘娘很喜欢骑马。”白银点头,认识秦长安的时候,秦长安的腿还没好透彻,说出去,曾经的跛足女子居然有一身漂亮的骑术。
她跟徐长芳的武艺不差,但骑术却比不上自己的主子,只是最近两人一同发现,主子的武艺精进了不少。至少,主子用金刚锥的那些招数,她们是头一回看到,自成一格,反而即便他们是常年练武之人,接招的时候都难免要想一想才动手,很容易因为一瞬间的迟钝,而失去了最好的拆招机会,反而落于下风。
“娘娘最近心情不好?为什么?”徐长芳又问,眼神还不敢从前方纵马驰骋的身影上移开太久时间。
“我也不清楚。”白银再度恢复了沉默,一向没有太多表情的脸上,多了些许凝重。
面前的女子身着劲装,背后的红色披风随风舞动,看上去英姿飒爽,她单手握着缰绳,骑得飞快,胯下的那批枣红色骏马,正是养在宫里的,那匹被她起名为“凤凰”的战马。
徐长芳在心中无声叹气,自己的骑术一般般,再加上战马跟普通的良驹有着天差地别,几圈下来,她跟白银追得越来越吃力,而前方的秦长安,则不费吹灰之力,把她们甩的很远。
远远望去,秦长安身下的枣红战马,好似一团暗色火焰,随着她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仿佛秦长安也要随着那团火焰,离天空越来越近,只有一步之遥。
白银突然毫无理由地屏住呼吸,她偶尔会有这样的感觉,总觉得主子更适合在天地之间驰骋,宛若一条潜龙,宛若一只飞鸟,宛若一条游鱼。
她总觉得,其实主子的心里,装着更加浩瀚的天地。
直到黄昏时分,秦长安才突然掉转马头,看到不远处树影摇晃,让她看到隐约的一片黑色衣角,她知道,那是暗卫,无论她何时出宫,都会有人站在不远处,观察她的一举一动,同时保证她的安全。
但是,她心里突突地跳着,总觉得今天要发生什么事。
“驾——”她改变方向,往二哥的宅子疾驶去。
“主子,您要去哪里?”徐长芳问道。
“快,跟上!”白银低喝一声,高高举起手里的马鞭。
凤凰在冷清的街巷里奔驰,秦长安抱着它的脖颈,只是给它指了一个方向,它就不需要她挥舞马鞭,直接奔向前方。
说也奇怪,凤凰一直养在宫里的马厩,上等马草喂了一阵子了,但她还是第一次骑它。但凤凰却仿佛跟她认识了好几年,早就认了她为主人。
二哥很多年前说过,战马跟其他马儿不太一样,通常一辈子只认一个主人,因此征战沙场的武将往往到战马老死之前,不轻易更换坐骑,也是把战马视为跟自己出生入死的兄弟,这样的说法,让她对凤凰更添了一分喜欢。
果不其然,二哥的宅子门口,停着一辆黑色马车,而大门则半开着,她不动声色地坐在马背上,隐没在树下的阴影里。
没多久,从门里走出来几个魁梧的汉子,此刻夜色已经浓重,而他们全都是穿着深色系的衣裳,领头的人……她认识,是孙武。
孙武并非空着手,手里抱着一个东西,也用黑布遮挡,但秦长安早已在夜色里看清楚了,黑布下的轮廓曲线她一看就知道,那是个小孩子,三四岁的大小。
而最后,她看到了拖着脚步,走在最后的二哥,他看上去,一脸的严肃,却又无可奈何。很显然,能让一个在战场上所向披靡的武将露出如此表情的,也唯有高高在上的帝王了。
“慢着!都给我停下来!”
所有人全都停下脚步,但毕竟这些护卫,并非能够在黑暗中视物的人,因此,在光线不明的门口,无法揣摩对方是敌是友,甚至身后的两人已经打算把剑。
“把剑收起来,是娘娘。”陆青铜的洞察力很敏锐,抑或该说,这里所有人,只有他知道秦长安的这个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