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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就像一条忠实的哈巴狗,只要你做出扔出去的手势,它总会给你叼点什么东西回来。
乐语记得那个叫霜叶的女孩。
但印象已经不是很深了。
就像普通人不会记得几个月前的头条新闻是什么,乐语也快要忘记几个月前的那个夜晚。
因为他这几个月经历了太多事情——他遇到了可以相恋一生的爱人,成功将玄烛郡搅得天翻地覆,创办了报纸,写了小说,当了荆家家主,竞选银血会会长成功,甚至还和蓝炎勾肩搭背为玄烛郡的和谐社会添砖加瓦
他所做的每一件事,遇到的每一个人。
都比那个死在院子里的小女仆,要重要的多。
虽然乐语亲眼见证她的死亡。
但他一路走来,脚下都不知道踩过多少具尸体。
被尹冥鸿和临海军杀死的银血人士,为了保护乐语而被杀的荆家侍卫,甚至狼狱停船场那些被蓝炎袭杀的和阳军因他而死的人,何止数百?
在乐语试图改变玄烛郡的时候,玄烛郡也改变了他——他已经不是那个会因为普通人的死亡而因此大惊小怪的太平犬了,而是一位堂堂正正的乱世人。
习惯是一种强大的力量。
乐语已经学会习惯死亡。
又或者这只是因为,他激活了‘冰血体质’。
所以乐语刚才逃跑的时候,可以毫无犹豫抛下那些被拦截的荆家侍卫;而轮到他被留在内城时,他也可以安然接受命运的戏谑安排。
他已经可以将那些无足轻重的人视为过往云烟。
然而。
那些过往云烟。
也是别人父母的心肝,儿女的依靠,伴侣的枕边人。
也是别人每晚想念的白月光,心头的朱砂痣。
也是有血有肉的人儿。
“我记得。”乐语平静说道:“你是她的什么人吗?”
青年微微一怔,自嘲笑道:“是啊,我是她的什么人呢?我们只是相约好在离开之后就成亲好好过日子,但逃出来的人只有我一个。”
“你是那晚成功逃出去的男仆?”
“我一直在期待这样一个可以跟你单独见面的机会。”荣曜轻声说道:“所以在我从诡刺也就是尹冥鸿口中得知你还留在内城的时候,我就觉得你很有可能会想通过黑日会的这条路逃出去。”
乐语忽然想到一种可能:“黑日会是白夜的下属组织?”
“只是有那么一点关系罢了,黑日会最开始是白夜行者创建的暴力组织,但黑帮这种东西靠吸食人民营养为生的蛀虫,根本不是白夜行者所能控制的,很快就被银血会异化成金钱打手。”
“不过。”荣曜看了看后面的地道:“因为这一分香火钱,白夜在黑日会里是有一点点话语权,比方说可以往黑日会塞进白夜行者。”
“为了让我这个逃奴有一个新身份,也为了让我更方便为白夜工作,所以我成为黑日会的一个小干部,虽然没有手下,但黑日会所有设施都对我开放,包括赌场,红梦楼,以及各种城区密道。”
“所以,我才能等到这么一个机会。”
荣曜将手伸进怀里:“荆正威,为了等待你的到来,我已经”
“恭候多时!”
说时迟那时快,荣曜猛地从怀里掏出手铳对准乐语,乐语微微偏过头,便听到一声激荡的铳声在地道里无尽回荡,一颗凛冽的子弹划破了乐语的发梢,准确命中了正要下来的商会供奉!
“下面有铳手,数量未知!”
“地道太窄了,我们没有回避的空间!”
“可恶!我看见荆正威就在里面了!”
荣曜掏出另外一把手铳别在胸前,轻声说道:“快走吧,我顶多只能拖延他们一两分钟,等他们意识到这里只有我一个人,他们就会强行突破,我可没能力阻拦这些锦衣玉食供养的武者。”
乐语走过他的身旁,忍不住道:“我还以为”
“以为我是来杀你的?”荣曜笑了:“我不是说了吗?我现在是为白夜工作的白夜行者。”
“我其实有很多话想要对你说,但这个时候不适合,而且我也不想说了。”
“其实当你说出你还记得霜叶,我就觉得足够了。虽然你是无可救药劣迹斑斑的变态,但你对家中奴仆的态度还挺好的,霜叶甚至觉得,一天最轻松的时候,就是侍候公子洗澡。”
“我听说你后来杀了沈管家,虽然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但我就当你为霜叶报仇了。”
乐语问道:“你不恨吗?毕竟说到底”
“恨,当然恨。”荣曜躲到地道的一个箱子后面:“我恨这个万恶的奴仆制度,恨银血会,恨荆家,恨沈管家,恨你。”
“但我最恨的,是这个人人都要认命的世道。”
“为什么总有人当人下人?为什么总得伤害他人才能活下来?为什么我们的命就不是命?”
“这个世道,不应该是这样的。”
“所以你不能死在这里,至少现在不能。外面那些不想认命的人,还需要你带他们到达明天。”
“幸好你遇上我。”
“快走吧,外面是黑日会的人,我也是赌运气来这里等你,并没有喊其他人来,你自己小心。”
乐语点点头,快步走出地道:
“明天见,荣曜。”
荣曜微微一怔,将正在地道入口试探性探头的商会供奉打回去。
他从来没说过自己的名字。
荆正威却一言道出来。
“看来,记忆力好的人,运气都不会太差”荣曜无奈地笑了笑。
这时候地道上面传来劝降的声音:“下面的兄弟,你何苦为荆正威卖命呢,只要你杀了荆正威,银血十大商会愿意重金酬谢”
“抱歉。”荣曜再次开铳,将那位看似劝降,实则想冲进地道的商会供奉打回去。
“我从不为荆正威卖命。”
“幸好你遇上我。”听朝早递给兰坚博一个酒瓶:“不然你这在外城区横冲直撞,换成其他人都保不住你。”
兰坚博喝了口酒,看着码头入口的道路现在已经被听家用沙包垒成三层防线,一位位手持铳械的听家护卫藏在掩体后方,用射击逼退暴民们的推进袭击。
兰坚博很清楚暴民们为什么冒着枪林弹雨也要强攻港区——因为码头港口这边的仓库几乎放着玄烛郡绝大多数珍贵货物。比起金银珠宝那些俗气的等价物,港区仓房的米粮、肉干、衣服、酒等等才是暴民们迫切需要的生活必需品。
而且就在兰坚博回过神来的这几分钟,他就隐隐看出来,这些暴民们并非乌合之众,背后似乎有领导者在指挥计划。
他们试图用火烧,投石,甚至是砸断灯柱来推进阵线,甚至还会扔烈耀火药。哪怕听家有铳械,但面对十倍以上的人数,层出不穷的干扰,再加上夜晚的环境影响,赫然是处于劣势之中。
“我本来以为这次暴动是荆正威和白夜发起的。”兰坚博说道:“但现在看来似乎不是如果是他们发动,他们大可以组织精锐部队突破防线,根本不需要指挥这些装备没有战术素养也没有的暴民来强行突破。”
听朝早坐在旁边箱子上面说道:“暴动之所以有个‘暴’字,便是因为其不可预料的突然性。如果是荆正威他根本不需要弄得这么大张旗鼓,或者说他什么都不用做,只要他再等几个月,整个玄烛郡都会是他的。”
“我们这一代银血,什么风头都被他出尽了。”
“但是铳打出头鸟,如果这次暴动不是他发起,那今晚就是他的死期。”兰坚博侧过头,瞥了一眼正在红热如火装运货船的港口码头:“相比起来,你们听家闷声发大财,才是真正的商人智慧。”
“哦?”听朝早歪了歪脑袋:“你看出什么了吗?”
“当荆正威得势之后,你们听家就已经在准备撤离东阳了吧。”兰坚博虽然是猜测,但语气里满是肯定:“你们这两个月的铳械交易只是一个幌子,目的是为了掩饰你们听家重要人员的流动,或者说铳械也是真的运出去的,但并不是卖给别人,而是作为你们听家重新发家的基础。”
“你们听家早就不满足于当一个商人,你们想要更多。东阳银血会早就成为你们的牢笼,只是因为这百年耕耘的基业,让你们无法舍弃这片土地,而荆正威不,他简直是明着联络蓝炎一起过来东阳打劫,这件事令你们听家彻底下定决心,舍弃东阳的基业。”
“海运能到达的地方天际区?还是晨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