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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到这首后来火遍全中国,让孙燕紫获奖无数,成为她成功路上强有力的一个推进剂的《遇见》,比既定的历史提前了三四年出来之后,王勃的心脏突然就不受控制的急速的跳动了起来。不过,他第一个想到的却不是如何占有,抢注这首《遇见》,而是现在该怎么办?怎么圆谎?
说不知道这首歌叫什么名字?不知道是谁唱的?我靠,你都能从头至尾的弹唱完这首歌,你却说不知道歌名和演唱者,你他妈哄鬼呢!
或者闭口不言,拒绝回答两个川音学生包括表姐黎君华的问题?这是国家机密吗,你不回答?人家就是正常的一问,对你既没伤害又不花你一分钱,现在的气氛又很友好,你却闭口不言,你他妈有毛病啊?
完全不符合人之常情!
而且,王勃还想到了另外一个严重的问题:他买把吉他回家,除了自弹自唱,自我消遣,还有打算用吉他追女的想法。就是说,以后他肯定会将后世的不少经典名曲提前给唱出来。如果听歌的人没心没肺,听过就忘,那也罢了。万一让人家印象深刻,记住了其中的一两个主旋律,而后忽然想起了多年前他自弹自唱的那熟悉的调子,这他妈如何解释?
ok,其他的歌还远,不需要他现在就伤脑筋,但这首《遇见》,已经被十几个人听去了,其中六七个还是川音的科班生,那耳朵和对旋律的记忆,可非一般人可比。以这些人对音律的敏感,等两三年后孙燕紫唱《遇见》的时候,这些人到底会认为是他抄袭孙燕紫的词曲人,还是认为别人抄袭他呢?如果到时候让孙燕紫陷入什么抄袭风波,那就搞笑了!
所以,最合乎情理,应付眼前困境的最佳办法就只有把这歌先“抢注”咯!
“呃,姐。你是说我刚才弹的那首啊?”王勃的脑子神思念转,短短的几秒钟,已经在脑海中转了无数个念头,“这首歌叫《遇见》。我自己写的。”王勃脸上带笑,云淡风轻,浑不在意的道,而后又把目光看向刚才问他问题的两个川音学子,“不好意思。我不是川音的,我现在还在读高中。”
王勃这两句云淡风轻的话,却将周围的一干人,不论是眼前的几个熟人,还是后面的几个陌生人完全给震住了。特别是黎君华,董贞几个熟人,原本王勃会乐器,会弹奏吉他,而且还弹得那么好,就够让他们惊诧涟涟。吃惊不已的了,但这家伙竟然还会写歌,会作词作曲,这一步,对几人来说,不是一步一米,完全是一步千里,完全超出了几人的想象!
黎君华心头的第一个念头就是王勃撒谎!因为对作为麦霸,而又对王勃“知根知底”的她而言,唱歌容易。把哥唱好也容易,只要有一副好嗓子,多练,普通人把一首歌唱得似模似样并不困难。比如长期当麦霸的她唱歌就很不错!但要想作词作曲,特别是作曲,在黎君华的观念中,这完全就是极少数天才才能涉足的领域,非一般人能干的大众活!自己这表弟,这么多年来。家里头不仅穷得快揭不开锅,整个四方,也从来没听说过出了什么了不得的作曲家,连音乐老师全都是五线谱都不一定识得全的半吊子,王勃从哪里去学作曲?而不学作曲,不懂乐理知识,手头又没有可以捕捉灵感的乐器,他突然说他会写歌,这不是天方夜谭嘛!
然而,黎君华心中的怀疑也就只维持了几秒钟时间,然后就开始动摇起来。动摇的原因却只有一个,那就是自己这表弟,从自己跟他“亲密”起来,他从未骗过自己,更没有在自己面前装过大象!两个月前,他说他会开一家好吃的米粉店,一个星期后,“曾嫂米粉”出来了,味道不仅够好,而且够绝,仅仅两个月不到,便横扫整个四方小吃界,让无数卖米粉,卖抄手,卖小面的摊主,店主鬼哭狼嚎,大喊“完了”!一个星期前,自己这表弟又说开网吧赚钱,自己跟几个死党来成市一考察,开网吧果然赚钱——用赚钱来形容已经有些不够,应该叫搂钱,抢钱!
现在,自己的表弟平静的说《遇见》这首歌是他自己写的,那会有假么?自己有什么理由去怀疑他?
作为麦霸的黎君华既喜欢唱歌,也喜欢听歌,家中男女歌星的卡带装了一大箱子。什么歌星唱了好听的新歌,她都会第一时间听见并且有意识的去学。可王勃刚才唱的那首被他叫做《遇见》的,她只听了一遍就喜欢上了的歌,黎君华可以赌咒发誓的说,在此此前,她从没听到过!
既然以前从没听过这首歌,王勃又说是他写的,难道,自己这表弟真的会写歌?
黎君华发现,此时的她,整个脑子完全有些凌乱了。
而不太那么了解王勃的薛涛,董贞和李静三人,则没有像对王勃“知根知底”的黎君华那样对他“疑神疑鬼”。此时此刻,面对王勃这个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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勃这个成绩好,懂电脑,会做生意,而且还会弹琴唱歌,作词作曲的家伙,三人觉得只有一个词才能形容眼前这个不断突破他们认知领域少年:
天才!
生而知之的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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